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2024年1月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对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8.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9.选举事项;
10.通过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1.其他。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日 程
(2024年1月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1月2日(星期二)
代表报到
时 间:1月2日下午3:00—5: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
1月3日(星期三)
代表视察
时 间:1月3日上午8:30
出发地点:洪湖国际大酒店门前集中乘车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召集人会议
时 间:1月3日下午2: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5会议室
参加人员:大会筹备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委组织部部长,乡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
会议内容:
1.乡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报告代表到会情况;
2.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并作说明;
3.通报大会议程(草案)和大会日程(草案);
4.通报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名单(草案)并作说明;
5.提出大会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
6.提出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通报大会临时党委以及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成员名单;
8.提出纪律要求及会议注意事项。
警示教育
时 间:1月3日下午,召集人会议结束后(约3: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内 容: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
预备会议
时 间:1月3日下午,警示教育结束后(约4: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
1.表决关于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
2.表决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3.表决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草案);
4.表决大会议程(草案);
5.表决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两会”党员大会
时 间:1月3日下午,预备会议结束后(约4: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
会议内容:
1.宣读市委关于成立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临时党委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政协市九届三次会议临时党委的通知;
2.市委书记魏朝东讲话。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时 间:1月3日下午,“两会”党员大会结束后(约5: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6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会议内容:
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2.表决大会日程(草案);
3.表决代表联名提出选举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4.表决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5.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6.表决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7.表决市委提名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8.表决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9.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10.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1月4日(星期四)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时 间:1月4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听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2:30 分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选举办法(草案)、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讨论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市委提名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代表联名推荐选举候选人。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时 间:1月4日晚上7: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审议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3.听取各代表团审议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人选通过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4.听取各代表团酝酿市委提名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和代表联名推荐选举候选人的情况汇报。表决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5.听取各代表团审议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以上两个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6.听取各代表团讨论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情况汇报,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各代表团分团投票表决;
7.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1月5日(星期五)
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 间:1月5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选举办法(草案);
5.表决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
6.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
7.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
8.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下午2:30分团对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封存满意测评票和表决票,送大会议案组,由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计票。
分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酝酿、讨论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
时 间:1月5日下午3: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志雄、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成员、部分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讨论通过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结果报告。
代表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
时 间:1月5日下午3: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接待室
参加人员:议案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
会议内容:讨论大会议案审查报告。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时 间:1月5日晚上7: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正式选举候选人情况汇报,表决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选举;
3.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4.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5.听取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投票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结果报告;
6.表决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报告(草案);
7.表决大会议案审查报告(草案);
8.表决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1月6日(星期六)
第三次全体会议
时 间:1月6日上午8: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
1.宣布选举注意事项;
2.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3.大会选举。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时 间:1月6日上午,计票工作完成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6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选举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
听取选举结果的报告。
闭幕会
时 间:1月6日上午,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结束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宣布选举结果;
2.表决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3.宪法宣誓;
4.宣布对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测评和投票表决市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的结果;
5.表决关于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彰2023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优秀代表建议、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人大代表;
7.市委书记魏朝东致闭幕词。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林继军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2023年工作情况,客观分析了洪湖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短板,系统明确地提出了202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符合上级要求、切合洪湖实际,是一个高举旗帜、求真务实、催人奋进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锚定“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使命任务,强化“三命共识”、聚力“四大会战”,大力实施“三大战略”,发展基础越来越坚实、发展动能越来越强劲、发展格局越来越优化、发展成果越来越普惠、自身建设越来越扎实,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有位的良好态势,交出了一份向难求成的答卷。
会议强调,2024年是迈向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荆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实施“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三大战略,全力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拓展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会议强调,做好2024年政府工作,要全力以赴推动新型工业化,更大力度抓招商扩增量、育产业优存量、抓创新求变量,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全力以赴推动“三驾马车”协同发力,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激发消费潜能、加大对外合作,加快形成投资消费相互促进、内外贸一体发展的良性经济循环;要全力以赴推动要素集聚,强化规划引领、补强基础设施、精细城市管理,加快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要全力以赴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建设宜居和美乡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夯实镇域经济底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全力以赴推动改革创新,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社会事业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要全力以赴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筑牢防洪保安屏障、持续改善提升水质、强化生态治理修复,确保以安全“底图”支撑发展“蓝图”;要全力以赴推动民生福祉改善,持之以恒兜牢民生底线、提升教育质量、保障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提高人民幸福生活品质。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满怀实干为民的初心、砥砺坚如磐石的信心、激扬接续奋斗的雄心,为洪湖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而不懈奋斗!
政府工作报告
——2024年1月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林继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洪湖直面挑战、迎难而上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锚定“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使命任务,强化“三命共识”[1]、聚力“四大会战”[2],大力实施“三大战略”[3],在变局中逆势破局,在实干中克难攻坚,交出了一份向难求成的答卷。
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3亿元、增长7.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6.2亿元、增长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9.4亿元、增长9.3%;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3亿元、增长6.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0831元、24302元,分别增长6.0%、7.5%。呈现了稳中有进、进中有位的良好态势。
过去的一年,我们保持闯劲拼劲韧劲,以务实之为力求非常之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定不移抓产业、重培育,发展基础越来越坚实。
工业势头强劲。接续打好工业“突围战”,新型工业化见势成效。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66.3亿元、增长5.4%,其中淡水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分别完成产值54亿元、86亿元、88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5%。完成工业税收9.2亿元,其中税收过500万元企业新增15家、总数达32家,税收过千万元企业新增10家、总数达18家。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家、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18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家、“瞪羚企业”7家。华贵食品入选省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力拓装备获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新滩经合区化工园区成功通过全省第一批化工园区合格认定。在全省31个重点工业县“赛马制”综合评价中居三类县市第一方阵。
农业稳产增效。坚决守牢全市110.53万亩耕地和101.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建成高标准农田7.2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4.2万亩以上,总产量达67.9万吨、增长5.2%,创五年新高。水产品总产量达44.1万吨、增长4.5%,其中螃蟹产量7.9万吨、位居全省第一,小龙虾产量14.8万吨、位居全省第二。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完成98.8亿元、增长11%。万全镇获评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洪湖莲藕入选全国“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万农水产成为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汇裕禽类获批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成全省最大的“稻—再—油”轮作试验示范基地,华中农业大学首个再生稻县市专家工作站落户洪湖。
服务业繁荣发展。全力提振市场信心和活力,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76家,创历年新高。精心举办直播电商节、“共唱洪湖水同品洪湖味”等活动,话题浏览量超1500万,助推“洪湖味道”强势出圈。电商从业人数达1.4万人,实现网上零售额40.2亿元、增长20.7%。精准对接市场需求,进出口总额达11亿元、增长16.4%,石化装备制造企业“一带一路”首次自营出口。持续擦亮文旅品牌,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陵园入选“全国妇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夏日荷花休闲游”入选“2023年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全年接待游客71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0.6亿元,分别增长29.6%、25.1%。
(二)坚定不移抓项目、优环境,发展动能越来越强劲。
有效投资持续发力。争资争项成效显著,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8.73亿元、国债资金8.98亿元、政府债券资金19.34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2.15亿元、增长34.4%。市场融资到位资金15.77亿元。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2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1个,合同引资额660亿元,项目招引数量、体量、质量全方位提升。坚持以项目建设之“进”支撑经济发展之“稳”,预计工业投资完成75.2亿元、增长39.4%,技改投资完成28.9亿元、增长39.7%。实施重大项目138个,闲庭科技、杰精精密等22个工业项目建成投产,长利玻璃二期迁建、瀚城智谷科技园等重大产业项目进展顺利。
科技创新持续突破。入选省第四批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获评省级首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4.7亿元、增长34.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52亿元、增长15%,占GDP的13%;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14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7100万元,位居荆州第一。荆州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达27家,其中国家级创新平台1家、省级创新平台9家。湖北省洪湖莲藕产业技术研究院顺利获批。主城区和三大园区实现5G网络全覆盖,新增“上云”企业20家、总数达137家。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严格落实奋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新高地46项任务,新增减税降费2.7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亿元。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全方位开展“局长走流程”和集中帮办代办活动,减跑动、减时限、减材料免提交比例分别达94.8%、95.1%、100%。大力开展先行先试创建,“一站式企业维权”“用地清单制”等11个事项通过省级先行区创建试点验收,“探索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入选国家试点项目。稳步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市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9825户,新增“四上”企业112家、创历史新高。
(三)坚定不移抓统筹、提品质,发展格局越来越优化。
城乡建设一体推进。坚持规划引领,高质量编制《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完成城乡基础设施投资32亿元。高标准改造84个老旧小区,惠及群众3203户。城区污水管网二期、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城市防洪排涝等21个补短板项目加快实施。全面落实综合性民生支持政策,奖补政策资格认定2968人。改造升级88.6公里城市主干道、54.8公里农村公路、158座公路危桥,打造200公里“四好农村路”。戴家场镇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乡镇。110千伏大兴变电站投产送电。小微企业220千伏安低压接电容量在全省率先试点。下内荆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沿江引水灌溉等项目加快建设,东部片区饮水安全提标工程完工受益。成功获评全国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乡村振兴扎实推进。统筹安排2.95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比例达100%,年人均纯收入18899元、增长11.3%。选派驻村工作队71支、驻村干部412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任务村全覆盖。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项目加快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建成1个县级共配中心、7个镇级综合服务站、242个村级综合服务网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深入推进,瞿家湾镇成功创建美丽城镇省级示范镇,乌林镇获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下丰岸村入选中央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村。
生态保护纵深推进。总投资16亿元的洪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建设,总体形象进度达59%。因地制宜开展双电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探索流域综合治理的路径更加清晰。制定实施《洪湖市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十大行动,完成449个入河排污口、150个入湖排污口整治、2356户厕改、2.18万亩养殖尾水治理。17个国省市控制断面水质优良率高于考核目标值。大力实施“五源共治”[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居荆州前列。新增绿化造林1.2万亩,老湾回族乡、小港管理区获评省级森林城镇。
(四)坚定不移抓民生、保稳定,发展成果越来越普惠。
基本保障坚实有力。全市各类民生支出47.1亿元、增长16.1%,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9%。8件人大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完成。建成零工驿站3家、服务网点23个,城镇新增就业10970人。市镇村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体系建设、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完成。城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大楼、新滩镇福利院等项目建成投用,完成32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模式改革入选省服务类救助典型案例。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兜牢兜实,累计发放低保、残疾、高龄、优抚等各类补助资金2.2亿元。
公共服务不断完善。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新增学位2650个。戴家场、龙口等乡镇中心幼儿园、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建成投用;老湾回族乡中心学校教联体建设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洪湖一中2023年高考综合评价居荆州第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新增医疗床位629张、总数达4405张;人民医院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综合楼、中医院门急诊大楼加快建设;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文体事业蓬勃发展,花鼓戏《利剑出鞘》获首届楚文化节最高奖,群众艺术馆、城市书房等项目稳步推进;成功承办第25届中国大学生篮球一级联赛附加赛,洪湖健儿在荆州市第六届运动会上摘得59枚金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稳居荆州前三。
社会大局平安稳定。扎实开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有效落实。工贸领域有限空间整治“四到位”[5]经验在全国推广。严格落实防溺水“一清单四方案”,实现全水域包责到人、全覆盖宣传教育、全时段巡逻巡查。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水上救援训练基地项目加快建设。管好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一楼一策”化解房地产风险。深入推进“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589个。吴王庙村“五心”调解典型案例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深入开展公安改革,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力推进清剿毒品专项行动,全市呈现发案数下降、破案率上升的良好态势。
(五)坚定不移抓落实、强担当,自身建设越来越扎实。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以“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具体实践,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修订完善《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6件、政协委员提案65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连续3年降低公用经费标准,集中财力兜牢“三保”,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居全省县级前20名。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节约政府投资1.7亿元。政府系统高效落实、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持续巩固。
此外,统计、国调、税务、民宗、烟草、气象、保密、供销、石油、邮政、消防救援、国防建设、人民武装、公共检测、档案史志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青年、妇女、儿童、老干、慈善、工会、残疾人、红十字、公积金、融媒体、科学技术、工商联合、文化艺术等事业取得了新进步。
各位代表,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过去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上下一心、团结奋进、苦干实干,把不可能变为了可能,在拼搏中夯实了基础,在前进中积蓄了后劲,在收获中期待着未来!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积极投身洪湖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大干部群众,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团体,向驻地官兵、政法干警和垂管单位,向所有关心支持洪湖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挑战:经济总量不大,重大项目支撑不足,发展后劲仍需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还有不少短板,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仍需发力;民生投入不够,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一些问题正在加快解决但也还有一个过程;少数干部视野还不够开阔,思想、理念、作风还有待进一步转变,等等。为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建议
2024年是迈向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我们将着眼全局、顺应大势,在全力抢抓战略新机遇中坚定发展方向,强信心、再发力,以识变之智、应变之方、求变之勇推动洪湖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2024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荆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实施“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三大战略,全力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拓展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开创“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新局面。
2024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力争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力争1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力争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力争11%,进出口总额增长10%、力争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6%、力争8.5%,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单位GDP能耗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围绕上述目标,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决按照市委决策部署,持续夯实“稳”的基础,保持“进”的态势,积蓄“强”的动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以赴推动新型工业化,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更大力度抓招商、扩增量。围绕“1+2+1”主导产业体系,调整产业招商指挥部,紧盯目标企业、聚集区域,强化大员招商,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回归招商,支持新滩经合区、洪湖经济开发区开展自主招商,探索中介招商、基金招商,持续开展项目集中签约和宣传推介活动。坚持“以亩产论英雄”,严把产业政策关、投资强度关、安全环保关,不断提升项目“含新量、含绿量、含金量”。构建“信息收集—信息研判—考察洽谈—评审论证—项目签约—服务落地”全过程工作闭环,切实提高签约落地率、投资转化率。确保全年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2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2个,合同引资额680亿元。
更大力度育产业、优存量。突出龙头带动,持续推动主导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靠前服务40个预增产值过2000万元、12个预增产值过亿元增长点、19个税收过千万元重点企业,力争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08亿元、增长15%,其中淡水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分别完成60亿元、95亿元、100亿元。扎实开展“十问十帮”温暖行动,主动帮助企业跑市场、稳经营、增效益,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5家。大力实施“数智赋能”行动,实施技改项目20个以上、完成投资35亿元。常态化开展政银企活动,力争新增信贷投放45亿元。严格节约集约用地,深入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项目、“僵尸企业”专项治理行动,力争盘活10个亿元以上存量项目。
更大力度抓创新、求变量。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深入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鼓励企业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在产业链中占据更高位置。加快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新物种’企业—领军科技企业”梯次培育链,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8家以上。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28亿元。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5个以上。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上云”企业20家、省级“两化融合”[6]企业2家、接入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企业40家、5G全连接工厂1家,增强发展新动能。
(二)全力以赴推动“三驾马车”协同发力,加快形成投资消费相互促进、内外贸一体发展的良性经济循环。
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重点围绕“五个重大”[7]、洪湖水质改善提升、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紧盯中省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滚动谋划、推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坚持“四问”[8]原则,做实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三库”,加强项目全周期精细化管理。聚焦“三率两量”[9],统筹做好年度投资201.4亿元、145个重大项目的建设调度,全力推进同泰化工、井力水产淡水鱼深加工等项目落地开工,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城西污水处理厂、水产科学城等项目建设,确保洪湖安井、旺丰辉食品、长利光伏制造等项目投产达效。
千方百计激发消费潜能。精心策划直播电商节、洪湖莲藕节等促销活动,巩固提升天远时代广场、购物公园、隆客多等重点商圈层次,打造“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服务,规范发展夜经济,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力争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5家、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60家。开展“百村千播”培训计划,推介洪湖美食、美景、文化,催生多元商业模式。确保全年网上零售额达到48亿元、增长20%。全力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金湾湿地生态旅游区创建4A级景区,支持珂里村创建3A级景区、乌林村创建省级旅游名村。
千方百计加大对外合作。主动融入武汉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全速推进武松高速洪湖段项目完工,扎实做好汉南至新滩第二通道、同城化轨道、“两港四中心”前期研究。充分发挥新滩经合区主战场、桥头堡作用,积极对接武汉经开区,深化专业人才挂职交流、研发成果转化等领域的合作。推动石化装备制造企业深度融入“中国·荆州石油石化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引导石化装备企业借助广交会、进博会抱团出海,加强对农产品、纺织鞋服等领域出口企业的培育,力争外贸出口12.1亿元、增长10%。深化与韩国扶安郡、新西兰胡鲁努伊区友好交流。
(三)全力以赴推动要素集聚,加快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
强化规划引领。全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加快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善城市教育、医疗、文体等专项规划编制,确保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按照“两带三组团、两轴三中心”城市组团空间结构,集中资源、力量,加快推进老城片区城市更新,做活“一河两岸”,彰显城市文化、留住城市记忆。优化城东片区商业娱乐、教育文体布局,打造城市特色商业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加速职住平衡、产城融合步伐,切实增强中心城区“强心聚核”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力争主城区新增人口1万人。
补强基础设施。聚焦强功能、提品质,系统实施中心城区微更新微改造微利用专项行动。高标准改造70个老旧小区,合理布局一批生活服务综合体、社区连锁店和特色小店,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加大“口袋公园”建设投入,有序推进现有小游园功能升级。补齐电网短板,消除低电压台区。加快推进城市防洪排涝项目建设,健全城区水系与长江“预警预排”运行管理机制。下大力气解决城市“里子”问题,完成爱国路、五七沟、茅兴沟、丰收渠等片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雨污管网普查,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确保高效运行。
精细城市管理。全面加强市容市貌、户外广告、道路交通、油烟污染和餐厨垃圾专项治理,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有序、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加快“一委一办一平台”融合建设,将“门前三包”“城管随手拍”纳入智慧城管平台,破解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人车混行“顽疾”。完善垃圾分类推进机制和终端处理设施,积极开展城镇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强化网格管理,加强巡查监管,持续巩固拆违控违成果。坚持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推进“红色物业”试点工作,加快建设“五有”[10]小区,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验收。
(四)全力以赴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扎实开展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撂荒耕地清理整治,推动小田并大田,完成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改造提升7个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7.5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4.2万亩以上。示范推广绿色高效种养技术模式,确保水产品产量达到45万吨以上。全面深化与省农发集团合作。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荆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5家,力争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140亿元。擦亮农业品牌,构建完善的品牌标准体系,全力争创“洪湖莲藕”省级核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建设宜居和美乡村。以“五清一改”[11]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五化”[12]利用,实施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建设农村公路示范路200公里,强化城乡公交运营管理,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序引导能人回乡,支持发展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建成一批集特色餐饮、旅游观光、研学实践为一体的“一村一品”示范带。大力倡导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1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5个、美丽庭院示范户2000户。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发展电商等乡村富民产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扶持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完善农户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效益。扎实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快盘活集体闲置“三资”,确保全市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做好革丹村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加大对脱贫、低收入群众的监测帮扶力度,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处置,持续跟踪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夯实镇域经济底盘。突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一镇一业”竞相发展,“多镇一业”抱团发展。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四上”企业,不断壮大镇域经济规模。支持新滩、府场、曹市、万全、峰口、小港打造工业强镇;支持戴家场、螺山、沙口、汊河、龙口、黄家口、燕窝、大同湖、大沙湖打造农业大镇;支持滨湖、新堤打造商贸旺镇;支持瞿家湾、乌林、老湾打造文旅名镇。形成各乡镇优势互补、多点开花、全域发力的发展格局。
(五)全力以赴推动改革创新,加快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坚定不移推进深层次改革,着力破除机制性梗阻和体制性障碍,激励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持续推进洪湖城发集团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加快薪酬制度、绩效考核等改革后半篇文章,拓展平台公司在湿地碳汇、屋顶光伏等方面的融资渠道,力争全年融资30亿元。稳步推进职称制度、供销合作社、农场改革。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加强社会事业改革。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实施“市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城乡教师有序双向交流,通过“强联弱”“大联小”,力争教联体建设达80%以上。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平台建设,发挥远程诊疗系统优势,实现市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降低群众就医成本。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凤鸣荆州·赢在洪湖”人才引进活动,力争新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巩固“四减四保”[13]工作成果。着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加快数化洪湖建设,不断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落实90项先进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力争先行先试创建事项总量、质量实现新突破。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工作体系,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坚持依法、科学、为民普查,继续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六)全力以赴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确保以安全“底图”支撑发展“蓝图”。
筑牢防洪保安屏障。完善防洪排涝、供水灌溉体系,守牢水安全底线。启动新堤排水闸维修改造、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强力推进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老闸泵站新建工程,加强堤防、泵站、涵闸隐患整治,完成后三峡长江取水设施改造工程。以流域为单元,精准开展生态调水,推进洪湖与长江、四湖水网“江湖连通”,增强区域防洪安全、调洪蓄洪能力。
持续改善提升水质。坚持流域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和江河湖协同治理,聚焦洪湖水质改善提升和新滩国考断面水质考核达标两大工作重点,科学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扎实推进双电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清单化落实《洪湖市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完善三大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加强流域重点涉水企业排污监管;高质量完成16831户厕改、8.48万亩养殖尾水治理、73个重要入湖口整治;全面提升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68个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推动流域水质持续向好。
强化生态治理修复。坚持“五源共治”,确保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持续上升。扎实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巩固退捕禁捕成果。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范,加快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消除环境污染风险隐患,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全面落实林长制,完成造林绿化1万亩。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布局,提升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能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七)全力以赴推动民生福祉改善,加快提高人民幸福生活品质。
持之以恒兜实民生底线。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抓好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10000人以上。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无欠薪城市”。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持续推动社保扩面提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以上,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达到67%以上,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稳定脱贫人口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落实率达到100%。严格落实低保和低收入群体救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
持之以恒提升教育质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落实“双减”[14]政策,着力解决“择校热、大班额”问题,力求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深化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确保燕窝镇、府场镇、黄家口镇中心学校综合楼,汊河镇、万全镇中心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洪湖经济开发区小学及幼儿园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加快城东九年一贯制学校、职教中心学生宿舍和实训楼建设,新增学位3350个。
持之以恒保障生命健康。完成人民医院肿瘤综合治疗中心、中医院门急诊大楼主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支持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乙等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新增床位700张,力争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7.5张。推动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打造中心城区15分钟“急救圈”、非中心城区30分钟“急救圈”。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农村福利院市级直管改革,完成“适老化”改造300户以上。新建老年大学,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开展中高端养老服务。积极申办各类体育赛事,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持之以恒维护社会稳定。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持续深化燃气、消防、自建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盘活国有“三资”,做好地方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兜牢“三保”底线。强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监管,健全开源融资担保公司管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积极稳妥化解问题楼盘风险,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加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最大限度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文联、科协、侨联、残联、老促会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民族宗教、对外交流、台湾事务工作,扎实做好老干、保密、气象、烟草、邮政、通信、石油等工作。
各位代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筛选出10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大会审议票决8件。我们将狠抓落实,接受群众监督,让民生实事的办理件件都有新提高,一件更比一件实,让人民群众的生活年年都有新改善,一年更比一年好。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各位代表,重任千钧惟担当,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将努力建设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奋进新征程,开创新局面。
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党的理论成果指导推动履职实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力落实市委决定,坚决维护市委权威。
依法行政优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准则,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高标准建设法治政府,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发展全过程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一心为民抓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民之所望作为政之所向。牢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新增财力优先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向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倾斜,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信箱等民意反映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光明磊落跟企业家打交道,以政府有为之举,助企业做大做强。坚决整治庸政、懒政、怠政,全力打通政策落实、决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让政府工作更有力度、更有速度、更有温度。
正风肃纪促廉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敬畏法纪、不碰红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聚焦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管,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带头过紧日子,强化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以政府自身紧日子换取人民群众好日子。
各位代表,登高望远图新志,奋力争先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满怀实干为民的初心、砥砺坚如磐石的信心、激扬接续奋斗的雄心,为洪湖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而不懈奋斗!
名词注释:
1.“三命共识”:以工业振兴崛起为使命,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像拼命,视营商环境为生命。
2.“四大会战”:工业突围战、招商阵地战、投资立体战、“双优化”攻坚战。
3.“三大战略”: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
4.“五源共治”:移动源、生活源、扬尘源、工业源、秸秆和垃圾焚烧共同治理。
5.“四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操控到位、保障到位。
6.“两化融合”:信息化和工业化的高层次的深度结合,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7.“五个重大”:重大政策支持、重大项目布局、重大瓶颈破解、重大要素保障、重大改革创新。
8.“四问”:问据、问由、问源、问效。
9.“三率两量”:“三率”指开工率、纳统率、竣工率;“两量”指项目建设用电量、项目建设用水量。
10.“五有”:有组织、有阵地、有物业、有人员、有保障。
11.“五清一改”:“五清”指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一改”指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12.“五化”: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
13.“四减四保”:“四减”指减跑动、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四保”指保供地、保供电、保供水、保供气。
14.“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市人大九届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全力扩投资、稳增长、促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市上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战略,全力打好“四大会战”,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回稳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经济大盘稳中加固,发展战略初见成效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2023年,预计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3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124.25亿元、103.52亿元和155.23亿元。产业结构由2022年同期的31.9:25.2:42.9调整为32.4:27.0:40.6。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6.2亿元,同比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9.4亿元,同比增长9.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3亿元,增长6.8%;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0831元、24302元,分别同比增长6%、7.5%。
流域治理有序推进。对标湖北、荆州规划纲要,统筹编制完成《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在湖北、荆州划定的一、二、三级流域底图单元基础上,科学划定5个四级流域片区、27个五级流域片区、66个子流域单元,形成了我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工作底图。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文物安全等五条底线,分区分类建立安全管控负面清单。并按照“五四三二一”的方法路径(五水共治、四大目标、三大战略、两大定位、一批试点),构建统揽洪湖发展的五年规划、三年行动和年度清单,推进规划落实见效。积极实施螺山双电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总投资1.97亿元的13个项目正加速推进,明年上半年可完成先行先试。
“融圈”战略步伐加快。今年以来,全市在落实宜荆荆都市圈规划的同时,紧紧围绕奋力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战略定位,锚定“武汉西南第一门户”主攻目标,抢抓机遇、找准定位,深层次、全方位、全领域主动融入武汉都市圈,区域协同发展不断走深走实。举办融入武汉都市圈暨“武汉企业家走进洪湖”招商推介会活动,活动现场签约20个项目,总投资近70亿元。新滩经合区桥头堡引领发展的“裂变效应”不断放大,完成规上工业产值77亿元,同比增长11%。按照我市融入武汉都市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承接武汉产业转移、推进交通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各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积极融入武汉都市圈建设的“洪湖路径”愈发清晰。
(二)产业创新蓄势聚能,发展动能更加强劲
现代农业卓有成效。围绕全国知名淡水产品预制菜基地,编制《洪湖市预制菜产业三年发展规划(2023—2025年)》,推动农产品加工向“即配、即食、即热、即烹”的预制菜加工转型,预计实现规上农产品加工产值98.8亿元,同比增长11%。建成湖北省最大的“稻-再-油”轮作试验示范基地,洪湖莲藕入选2023年全国“土特产”推荐名录、全国“2022年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获批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个、省现代农业科技特色基地1个。万全镇被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为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万农水产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2023年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
工业经济稳中有进。持续打好工业“突围战”,工业经济呈现良好态势。预计全市176家规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266.3亿元、增长5.4%;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高于荆州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居荆州第4。三大工业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88亿元,占全市的70%,发挥了工业主战场支撑作用。“腰部企业”支撑增强,全市工业企业中18家企业税收过千万,较去年同期新增10家;32家企业税收超过500万元,较去年同期新增15家。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不断“扩军”,全年完成27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增长62.5%;净增高新技术企业22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83家。
第三产业逐步回升。出台推动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全年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8家;预计全市32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收7.23亿元,同比增长11.5%。电商经济加快发展,组织开展洪湖味道·膳待天下等直播电商活动。全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40.2亿元,同比增长20.7%。文旅产业加快恢复,筹办了夜间灯光秀、节庆文化夜游、夜间文艺实景演出等活动,成功举办洪湖市第六届“社会体育指导员杯”乒乓球赛、洪湖市“体彩杯”太极拳(剑)等赛事。预计全年接待游客71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0.6亿元,同比增长29.6%、25.1%。
(三)投资消费持续拉动,内生潜力更加充足
项目建设持续发力。坚持以项目建设之“进”支撑经济发展之“稳”,紧盯项目建设“三率”。2023年,全市计划实施重大项目138个,总投资591.4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5.17亿元。86个新建项目开工70个,开工率81.4%;新开工项目纳统50个,纳统率71.4%;52个续建项目竣工27个,竣工率51.9%。其中,湖北杰精精密电子、湖北闲庭科技等22个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武松高速洪湖段项目、老闸泵站新建工程、长利玻璃二期迁建项目、旺丰辉酱料及预制菜、瀚城智谷科技园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同时,我市积极跑项争资,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2023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8.73亿元、国债资金8.98亿元、政府债券资金19.34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2.15亿元、增长34.4%。
市场信心逐步恢复。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落实接续政策“28条”,不断激发内生动力,社会资本投资大幅增长,预计全年民间投资达到98亿元,同比增长30%,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70%以上,位居荆州前列。着力稳定市场主体,“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十问十帮”等助企帮扶活动有效推进,全年办理“个转企”30件,全市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9825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信贷总量稳步增长,全市银行机构贷款余额266.41亿元,新增37.81亿元,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2.05亿元。
消费回暖活力显现。开展“荆楚购”、文旅促消费等活动,相关企业参加系列展销活动10次,发放“极目楚天 钟情荆州”文旅消费券、悦兮半岛、洪湖湿地生态旅游区等景区套餐套票福利。消费场景焕新突破,持续打造“一河两岸”、洪湖龙街等重点夜间消费集聚区,发展夜市经济,城市人气、商气和“烟火气”进一步增强。参与省级农产品产销对接秦巴(十堰)片区行活动,成交额500万元。落实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达57.37万平方米,新建住宅项目面积新增13.72万平方米。
(四)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发展活力更加充沛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全方位提质“一网通办”,实现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标准化管理,促进“网上、线下”同步协同,建立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支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为触角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广“六多合一”改革,实行“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全要素保障”服务模式,“企业开办”共办理7626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共办理371件,享受改革成果的项目达到100%。
创新活力不断增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推进创新型县市创建工作,净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4家、瞪羚企业7家。创新平台加快建设。新增2家荆州级星创天地,全市荆州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27家,其中国家级创新平台1家,省级创新平台9家。校企合作持续深化。坚持产学研合作创新路径,搭建校企沟通桥梁,加速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引进省级“科技副总”1名,高层次专家10名。完成各类技术合同登记695项,合同成交额37.92亿元,同比增长144%。选派科技特派员202名,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20家。
改革攻坚成效明显。10个领域、129个改革项目扎实推进,成效明显。深化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革,项目研判、落地服务、考核激励等三项机制,“三库一图”“一企一策”等经验做法被《湖北日报》头版报道;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达4.7亿元,增长34.9%,成功入选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单位。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小田变大田”,洪湖再生稻“吨粮田”被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报道。
(五)城乡融合提速提质,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产城融合扎实推进。研究制定了《关于以实施规划纲要为总抓手 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中心城区为“参照蓝本”,聚焦“县城、园区、产业、交通”四个关键,开展低效项目和“僵尸企业”摸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清理、主导优势产业倍增发展培育等工作,制定并出台了《洪湖市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洪湖市主导优势产业和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实施“春苗”“助跑”“成林”三大行动,培育壮大“1+2+1”优势主导产业,预计三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228亿元,增长8.5%,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的85%以上。研究优化县域空间布局,扎实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获批正式启用。全年开展4310亩国土整治,预计可新增耕地3431.33亩、水田2907.17亩,实现库内指标由负转正。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武松高速公路洪湖段临建工程已完工,“四路两桥”高速主骨架基本形成,境内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62.8公里,在荆州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一;文泉大道、宏伟南路、新堤大道等城市主干道完成改造提升,84个老旧小区改造全部完成,惠及群众3203户。
乡村振兴步伐加快。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帮扶,截至目前,全市有监测对象960户3218人,其中风险已消除监测对象691户2228人,未发生新的致贫返贫。落实驻村帮扶责任,安排驻村工作队71支、412人,实现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任务村、社区全覆盖。聚焦5大优势农业产业链,创新“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方式加大产业化联合体创建,落实市场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政策,带动农户持续增收。共同缔造扎实开展,省级第二批“一约四会”优秀组织成功获批,大同湖《和美农艺 共同缔造》入选第二批典型案例。乌林镇获批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花园村、建桥村等9个村获批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继续位居荆州前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17个国省市控制断面水质优良率高于考核目标值。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工作,先后开展9次长江高水平保护工作现场调研,完成4家沿江化工企业整改、布置292个垃圾分类点、退垸10.08万亩,船舶垃圾、污水、含油废水接收转运处置率均达到95%以上。
(六)聚力推进民生福祉,社会保障更加全面
粮食安全保障有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确保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年落实粮食面积144.2万亩,预计粮食总产量达67.9万吨,同比增长5.2%。完成市级储备粮计划1.5万吨,落实社会责任储备1000吨。市安民公司螺山中心粮库3.5万吨地方储备粮仓库改扩建工程已如期开工,2024年秋可开仓收粮储粮。
社会事业优质发展。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市。校园面貌焕然一新,投入资金1.9亿元改善办学条件,开发区小学幼儿园项目进展顺利。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洪湖一中2023年高考综合评价位列荆州市各县市区一中之首。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加快推进“一河两岸”非遗展示馆、城市书房等项目建设,20个乡镇区街道文化站完成挂牌,成功举办了各类赛事。着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共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57场,累计为5705人提供技能培训,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1097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8%。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供个人和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共计1.8亿元,落实就业创业惠企政策资金522.75多万元。大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至每月157.69元/人、社保补贴提高至每月100元/人,发放社保补贴879.31万元,惠及灵活就业困难人员7146人。
社会环境平安稳定。以“五个建设年”为重点,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重大隐患22处,完成整改14处。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115家次,“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强化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开展了“雷火2023”专项行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经济领域类犯罪成效显著。群众安全感同比上升5位,位居全省19位,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此外,国防教育、民主法制、统计、档案、妇女儿童、共青团、民族、宗教、侨务、对台等各项事业都有新的进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一是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县域经济发展缺乏新增长点,牵动性强、成长性好的大项目不多,投资结构不优、持续支撑乏力。财政保障压力较大,自我“造血”功能不强。二是产业发展层次不高,工业基础薄弱,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农业结构调整尚需加强,服务业发展仍需提档升级。三是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升,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解决。
二、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更是洪湖“建设示范区、打造样板市”的跨越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新时代“五个必须”规律性认识,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建议202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安排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力争9%;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力争13%;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力争13%;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力争1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6%、力争8.5%;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力争11%。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单位生产总值降耗、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约束性指标达到省和荆州市目标要求。
三、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巩固增强经济回升态势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拟实施政府投资类项目79个,总投资302.93亿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42个,投资239.96亿元;社会民生类项目16个,投资24.64亿元;现代农业类项目9个,投资9.48亿元;生态环保类项目12个,投资28.85亿元。围绕“三率两量”,重点加快新材料产业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武松高速洪湖段、老闸泵站新建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治理、长利玻璃二期、水产科学城、旺丰辉食品、英特丽智能制造等总投资686.2亿元、年度投资201.4亿元、145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3亿元,同比增长12%。
加快释放消费活力。加强促贸易、提消费等政策宣传,鼓励市场主体转型发展,支持服务业、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依托文旅节庆活动,组织“以节促销、以播带货、以赛助销”等活动,推介洪湖农特产品品牌,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传统商贸业开拓“线下打烊、线上开播”新运营模式。加快建设华中农产品交易中心,打造集农产品交易、冷链仓储物流、农产品检验检测、电商于一体的专业市场,力争进入全国农产品物流、价格监测体系,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以服务市场主体、保障经济发展为目标,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稳存量、优结构、提质量,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深入开展“十问十帮”活动,落实中、省、市一揽子稳经济和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提振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化解难题,确保各项支持政策应享尽享。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组织专班开展“一对一”定向辅导,力争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8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8家。做实“一企一策”帮扶,确保新增“四上”企业120家以上。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工业化。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实施产业倍增计划,培育壮大淡水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主导优势产业,按照“布局集中、功能集成、产业集聚、要素集约”总要求,在稳住石化装备制造等看家主业的同时,紧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风口,推进纵向成链、横向集群,构建“龙头企业+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做长做宽做实产业链。抓好湖北稀金、武汉宏钢等项目投产增效,推进长利玻璃深加工产业园二期、储力中药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1+2”主导产业产值分别完成60亿元、95亿元、100亿元。
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贯彻落实洪湖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稳步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快递进村“最后一公里”。加强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等文物保护,优化旅游品牌创建,实施A级旅游景区“提质赋能”行动,全力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金湾湿地生态旅游区创建4A级景区,支持柯里村创建3A级景区、乌林村创建省级旅游名村。
持续增强产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28亿元。加速建设创新平台,力争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5个以上。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行动,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开展智能化改造。全年完成技改投资35亿元,向上争取技改专项资金1000万元。
(三)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力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增强营商服务力。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最大限度减材料、缩时间、简程序,贯彻执行“首席服务官”制度,打造极简审批模式,全力提高审批效率。大力推进“局长走流程”“一件事一次办”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全面破除营商环境堵点、难点,为企业赋能添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简化企业开办程序。
增强改革带动力。深入推进改革攻坚,加快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市场化配置,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深化土地供给侧改革,跟进“用地清单制”试点建设,推动用地结构不断优化。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围绕全市国有资产资源,进一步扩资增产做大底盘,完成城发集团改革。稳步推进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洪湖经验”和“洪湖模式”。贯彻落实教育改革部署,深入推进“教联体”建设,坚持推动课堂改革,不断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增强开放拉动力。组织我市外资外贸企业参加外汇、跨境人民币、RCEP等专题培训,提升外贸专业队伍素质,拓展海外市场。强化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理念,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主动承接武汉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引进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高端项目、龙头企业、配套产业,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外综服的作用,下沉企业进行点对点服务。紧盯品信棉织、威弘鞋业、万农水产、三立车灯等外贸、外资企业,确保企业进出口顺畅。落实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加大招引外资力度,培育外资增量,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
(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力提升县域功能品质
持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坚持规划引领,依托“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高质量完成流域型全域国土整治项目建设。以《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基础,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新一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细化落实城乡建设项目需求,优化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和空间构成。加快完成2024年70个老旧小区、274栋房屋、5297户的改造工作,加快推进燃气管道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第三水厂、2023年城区防洪排涝工程、2023年市政园林微改造微修复微利用项目建设。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水、电、气、运、讯等生产要素供给。强化水利保障,做好洪湖市“荆楚安澜”现代化规划编制,力争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开工实施。
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以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确保城镇化率提升1个百分点。加快城市更新,系统实施中心城区微更新微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和城市精细化治理等专项行动,加强建筑立面、空中管线、夜景亮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街景容貌标准和服务水平。积极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进一步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全面普查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雨污管网,强化市政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统筹防洪和排涝,健全城区水系与长江“预警预排”运行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城市防洪排涝项目建设。落实落细“综合性民生支持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城区商贸业态错位互补,完善生活服务功能,合理布局一批生活服务综合体、社区连锁店和特色小店,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
持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强县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高质量完成沿湖乡镇16831户厕改,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处理,力争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4.7%以上。毫不动摇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4.2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中有增。培育大龙头,做实“洪湖莲藕”“洪湖淡水小龙虾”“忆荷塘荷莲”“汇裕禽类”4个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华贵食品厂区扩规,推动华贵集团上市。打造大品牌,着力将“洪湖莲藕”打造成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持续擦亮“洪湖清水蟹”“洪湖再生稻米”“洪湖小龙虾”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持续培育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工程,力争创建1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5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村、2000户美丽庭院示范户。
(五)厚植生态文明底色,全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深化污染防治攻坚。贯彻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扎实做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为重点,落实《洪湖市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确保四湖总干渠新滩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保障大湖生态环境。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深化废气排放、石化装备、秸秆焚烧等重点领域管控,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强化土壤和固体废物管理,深入推进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确保耕地安全利用率达标。
抓实流域综合治理。坚持规划引领,以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在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完善资源布局,优化空间结构,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坚持底线管控,立足国家重点蓄滞洪区建设,结合长江大保护要求,在四湖流域联防联治基础上,筑牢流域综合治理安全屏障。坚持项目支撑,围绕全国知名淡水产品预制菜基地、武汉西南第一门户、魅力水乡宜居城市、红色生态文旅目的地“四大主攻目标”,精准对接,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四化同步,同步完善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体系,推进信息化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过程监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完成荆州市下达的能耗年度“双控”任务。深化传统行业绿色低碳改造,规模化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产业。落实荆州市工业节能减排三年行动方案相关工作,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加快推进绿色园区建设。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
(六)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全力加快共富共享步伐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储备和社会责任储备相辅相成、协同高效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加快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保障粮食安全。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强化市场保供稳价。着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高频次多途径组织招聘活动,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凤鸣荆州·赢在洪湖”等工程、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壮大人才队伍。常态化做好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打造“无欠薪城市”。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做好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健全“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抓好残疾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心理关爱工作。
提高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支持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统筹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广素质教育,落实“双减”政策,细化“双减”工作措施。以乡镇中心小学为核心,组建融合型教联体,力争教联体建设达到80%以上。繁荣发展文体事业,推进群众艺术馆新馆建设,支持乡镇文化站发挥阵地优势,积极开展文化文艺活动。推进全民健身发展,扩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有效供给,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
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全面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社会治理,借鉴“枫桥经验”,落实“接诉即办”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强化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燃气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统筹抓好防汛防火抗旱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云鹏举,笃力奋楫绘新篇。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知重负重、迎难而上,紧盯目标、奋勇冲刺,全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奋力为我市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4年1月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发改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目标要求,大力实施“三大战略”,全力打好“四大会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有位的良好态势,交出了一份向难求成的实干答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经济总量不大,重大项目支撑不足,发展后劲仍需增强;市场需求仍然疲软,消费复苏亟需培育新的增长点;民生投入不够,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升,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全局谋划和统筹协调,凝心聚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计划草案总体可行
市政府提出的2024年计划草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洪湖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主要预期目标和各项工作安排基本协调匹配,总体可行。
三、建议批准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洪湖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做好2024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一)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巩固增强经济回升态势。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注重供需两端协同发力,巩固增强经济回升态势。坚持把项目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好项目建设所需的要素资源,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对中省投资政策的研究、分析与对接,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争取获得更多支持。发挥好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和意愿,改善消费条件,创造消费场景,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二)大力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全力提升县域功能品质。坚持规划引领,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新一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细化落实城乡建设项目需求,优化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和空间构成。多措并举实施城市更新,加快完成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快城市防洪排涝、管网更新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公共服务功能短板,推动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新建开发区学校、老年大学,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继续贯彻落实《关于以实施规划纲要为总抓手,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我市产城融合发展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材料、缩时间、简程序,贯彻执行“首席服务官”制度,打造极简审批模式,全力提高审批效率。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全力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让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高效运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
(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压实各方责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确保粮食生产安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处置力度,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依法依规、精准稳慎有效处置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确保金融市场健康稳定。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持续强化民生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形成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健全常态化惠企稳岗帮扶机制,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统筹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洪湖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洪湖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
关于洪湖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洪湖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高效有力的财政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357万元,同比增长6.8%,剔除省财政留抵调库因素,增长10.2%。其中:
(1)地方税收完成96815万元,同比增长9.33%,主要项目是:增值税40687万元,企业所得税11463万元,个人所得税4839万元,资源税20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400万元,房产税2968万元,印花税125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587万元,土地增值税4621万元,车船使用税1719万元,耕地占用税12785万元,契税7884万元,环境保护税403万元。
(2)非税收入完成24542万元,同比下降2.16%,主要项目是:行政事业性收费4504万元,罚没收入5611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503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595万元,专项收入3606万元,其他收入723万元。
2.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714万元,较上年增长5.8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34万元,下降2.35%;公共安全支出24155万元,增长3.46%;教育支出102455万元,增长4.38%;科学技术支出12835万元,增长5.8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70万元,增长22.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12万元,增长10.07%;卫生健康支出41482万元,增长5.74%;节能环保支出9931万元,增长12.7%;城乡社区支出31695万元,增长8.1%;农林水事务支出116060万元,增长3.77%;交通运输支出20099万元,增长12.0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797万元,增长13.7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74万元,增长32.7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102万元,增长18.36%;住房保障支出3862万元,增长57.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92万元,增长33.9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84万元,增长17.09%;债务付息支出14675万元,增长7.75%。
3.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及平衡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53353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3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7254万元,政府债券收入56720万元,上年结转2574万元,调入资金85448万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53353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7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303万元,上解省财政支出33336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54992万元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6480万元,较上年增长270%,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0371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3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53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832万元。
(3)政府债券收入140787万元。
(4)上年结转5893万元。
2.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54992万元
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92519万元,同比增长86.2%,债务还本支出19287万元,调出资金4103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148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10万元,主要为国有农场土地租赁收入,有关支出全部用于保障农场生产经营和农场公共服务事务等方面。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88881万元,其中:
省级以上统筹的社保基金收入297068万元,包括: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577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93万元。
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收入91385万元,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02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482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30万元。
洪湖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收入100428万元,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6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5753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514966万元。其中:
省级以上统筹的社保基金支出326413万元,包括: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567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34万元。
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支出90461万元,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6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427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550万元。
洪湖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支出98092万元,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2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386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以上收支相抵,当年社保基金缺口26085万元,其中省级统筹基金缺口29345万元,荆州市统筹基金结存924万元,本级统筹基金结存2336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到位政府债券资金193384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58527万元(一般债券37027万元,专项债券121500万元),再融资债券34857万元。
2023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7787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2744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51280万元。预计本年末省财政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债务余额为71618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86765万元,专项债务329422万元。全市政府债务规模在限额以内,风险总体可控。
二、围绕2023年预算收支目标所做的主要工作
2023年,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民生保障,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强化财政政策支撑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市场主体,落实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效能,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衔接协调税费优惠政策。延续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帮助制造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6826万元,惠及市场主体1.8万户次。加力支持企业减负稳岗。安排就业补助专项资金5233万元,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失业保险费260万元。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拨付贴息资金656万元。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431万元,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安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成长奖补等专项资金3221万元,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积极推进“政采贷”。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共7家银行发放贷款39笔,惠及23家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融资金额15330万元。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99万元,健全市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落实政府民生实事。发挥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锚定民生承诺,高效完成年初政府确定的老旧小区改造、农村路网连通延伸等8件民生实事。
(二)千方百计拓宽财源 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主动开源节流,积极培植财源,努力做大财政收入盘子,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大力组织收入。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和税收形势的发展变化,抓好税源管控,强化征管调度,保证税收稳定增长。加大非税收入挖潜力度,使之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补充。加强政策联动和部门联动,积极组织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实现预期。深入开展国有“三资”清理,推动国有农场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全年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过亿元。全力争资争项。深入研究国家、省市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资,缓解地方财政运转困难,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需要。全年共争取各类债券资金近20亿元,同比增长23.3%。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体制,推进资源资本化运作,支持配合融资平台开展工作,全年融资250000万元,谋划并推进农贸市场改扩建、农副产品产业园、华中农产品预制菜产业园等19个融资项目。加强财源建设。聚焦“三大园区”,多渠道筹资投入基础设施建设53598万元,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安排招商引资经费1755万元。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13207万元,推动形成支持企业发展与培育涵养财源的良性循环。
(三)持续增加民生投入 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强化民生保障。全年民生支出4708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79.9%。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坚持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全市教育支出超过10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17.4%,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双减”、职业教育提质等各层次办学经费保障有力。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落实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制度,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40元。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104万元,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和疾病应急救助。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本级财政配套资金36900万元,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本级统筹养老金。安排各类社会救助补助资金18013万元,统筹做好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安排优抚和退役安置补助资金5182万元,不断加大优待抚恤投入力度。
(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严格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发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3285万元、棉花直接种植者补贴770万元、耕地地力补贴13506万元、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032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135万元,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得到坚实保障。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6870万元,提升耕地质量。安排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674万元,实施耕地轮作试点。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市级财政投入总体稳定、只增不减的原则,克服困难,统筹资金29480万元,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三年累计投入15000万元,建设瞿家湾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每村投入500万元,建设5个省级和美乡村示范村;每村投入50万元,推进39个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促进农业防灾减灾水平提升。投资16亿元,分3年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高效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完善农业生产水利基础设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组织预算单位在“832”平台预留份额513万元,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705万元,完成进度138%。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坚持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一体推进,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改革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创新绩效管理改革,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市53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项目资金63589万元,收回结余资金4608万元,取消和压减项目预算2068万元。深化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实施项目评审335个,评审金额448115万元,审减金额68545万元,综合审减率15.3%。实施政府采购流程管理改革,成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县市之一,完成政府采购项目403个,预算金额54677万元,中标采购金额46959万元,节约财政资金7718万元,节约率14.12%。深化改革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保持必要支出强度,不断加大公共性领域财政资金投入,逐步减少在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深化改革提高财政财务监管水平。加强财会监督,整饬财经秩序,开展6个领域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自查自纠,及时处理问题线索12个。开展财经纪律专项问题整治,完成9家单位会计质量评估监督检查,查处违规收费、一人多卡、预决算公开等3个方面的问题。深化改革促进建章立制。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开展乡镇财政体制、国资管理、项目库管理、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与我市市情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
过去一年,财政部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持之以恒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成绩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财政收入基数较小,各领域支出刚性增长,财政预算平衡难度较大;财政投入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少数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全过程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强化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冲刺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意义重大。
(一)财政收支形势及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
2024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仍处于加速演变之中,我市财政形势总体来说依然严峻。从收入方面看,一方面,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三大园区”呈现欣欣向荣之景,工业税收整体稳中向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转入正常,财政增收的态势较好;另一方面,国内经济发展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下行压力不容忽视。从支出方面看,基本民生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刚性需求大,打造三个百亿园区、打造三大百亿产业,支持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需要加大投入。总体上看,2024年财政收支依然处于紧平衡状态。
基于上述形势,2024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
1.全面完整,应编尽编。强化部门预算收入统筹管理,部门依法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并进行指标化管理。常态化储备预算项目,编细编准支出预算,严控代编预算规模,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规范性。
2.勤俭节约,保障重点。坚持“过紧日子”常态化,继续压减“三公”经费,深入推进零基预算。加大资金统筹衔接,集中财力保重点,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优先保障中央、省、荆州市决策部署和洪湖市重大战略实施。
3.标准科学,合理规范。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支出标准应用和约束。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强化项目申报审核、预算编制的流程管理。
4.注重绩效,提升效益。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加强重点领域绩效评价,完善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及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
1.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594931万元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30550万元。
根据上级工作建议,结合我市地方经济发展现状,2024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计划19780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30550万元,比2023年完成数增长7.63%,其中,税收103000万元,增长6.4%,非税收入计划27550万元,增长12.45%。
(2)上级补助收入346252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 16200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84250万元。
(3)调入资金92934万元。
(4)置换债券25195万元。
2.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594931万元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5615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052万元,其中:
——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35831万元,增加1254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增加101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48万元,社保配套等增加2239万元。
——上级专项补助安排支出184250万元,增加3641万元。
——非税等安排支出41476万元,增加6869万元。
(2)上解支出3337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22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1.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85819万元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63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500万元。
(2)置换债券22819万元。
2.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85819万元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51757万元,其中:土地收储成本及开发支出4149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266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34062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
按照上级要求,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分红和派息为主,经统计测算,安排收入计划400万元,主要为市属国企上缴利润。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计划4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革支出和补贴城市公交运营。收支相抵,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根据2024年社保基金统筹级次,分为三个部分:
1.本级人大审查的社保基金。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2024年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0889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09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36795万元。2024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10412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800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124万元。收支相抵,2024年本级社保基金结存4769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金缺口5902万元,居民养老保险结存10671万元(存放省财政专户)。
2.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2024年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96812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47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876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71万元。2024年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94986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90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739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692万元。以上收支相抵,2024年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结存1826万元。
3.省级以上统筹的社保基金。包括国家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省级统筹的失业保险基金。2024年省级以上统筹的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345682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434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35万元。2024年省级以上统筹的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344796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390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93万元。以上收支相抵,2024年省级以上统筹的社保基金结存886万元。
四、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精准对接中省部署,有效提升政策效能,推动洪湖加快融入武汉都市圈。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办应享尽享,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创新发展。有效发挥政府专项债投资拉动作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推动专项债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扩大有效投资。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健全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体系,大力落实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经济发展。完善落实招商引资的政策举措,持续激发市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动力,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税协调联动,精准监控重点税源,确保财税收入稳定增长。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财物等收入征缴力度,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加大政府专项收入提取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效。大力向上争资争项,抢抓经济发展机遇,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加快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均衡性和时效性。加强库款调度,优先保障“三保”资金需求,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做到资金下达与监管同步,确保精准直达项目、直达受益对象。
(三)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资源统筹、全口径预算编制、跨年度预算平衡等机制,着力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水平,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提升绩效目标指标质量,强化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高效推进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全面提升国有“三资”监管水平,促进国有“三资”保值增值。启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进一步提高“以票管费”力度,切实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坚持深入基层调研,以“保基本、守底线、防风险、促发展”为主旨,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激发乡镇活力。
(四)有效防控财政运行风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使用,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增强自我保障能力,提升财政支出综合效能。加强“三保”支出预算编审,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三保”运行监控,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风险评估预警,积极防范“三保”支付风险。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确保政府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强化财政库款管理,加强库款运行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合理控制库款规模,增强财政库款保障能力。
(五)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追加,规范预算调剂行为,确保预算刚性。加大巡视巡察、人大审查、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力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渠道,全面提升财政透明度。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民生资金的财会监督力度,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努力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加大会计、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力度,扎实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规范财政职权运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附件:洪湖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
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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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3年执行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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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收入 |
96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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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40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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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11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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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
4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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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
2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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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4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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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
29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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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
1252 |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587 |
|
|
土地增值税 |
4621 |
|
|
车船税 |
1719 |
|
|
耕地占用税 |
12785 |
|
|
契税 |
7884 |
|
|
环境保护税 |
403 |
|
|
二、非税收入 |
24542 |
|
|
专项收入 |
3606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4504 |
|
|
罚没收入 |
5611 |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7503 |
|
|
捐赠收入 |
143 |
|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2595 |
|
|
其他收入 |
580 |
|
|
合计 |
121357 |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2023年 执行数 |
序号 |
项目 |
2023年 执行数 |
|
A、 |
预算收入来源合计 |
567905 |
B、 |
预算支出合计 |
653353 |
|
一、 |
地方公共预算收入 |
121357 |
一、 |
一般预算支出 |
588714 |
|
(1) |
税收收入 |
96815 |
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1434 |
|
(2) |
非税收入 |
24542 |
2、 |
公共安全支出 |
24155 |
|
二、 |
上级补助收入 |
387254 |
3、 |
教育支出 |
102455 |
|
(一) |
财力性补助 |
148098 |
4、 |
科学技术支出 |
12835 |
|
1、 |
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 |
3751 |
5、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6470 |
|
2、 |
财政体制调整基数返还 |
2466 |
6、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9512 |
|
3、 |
省集中增量返还 |
1512 |
7、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1482 |
|
4、 |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 |
6177 |
8、 |
节能环保支出 |
9931 |
|
5、 |
原均衡性转移支付 |
2354 |
9、 |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31695 |
|
6、 |
取消农业税20%上交转移支付 |
145 |
10、 |
农林水支出 |
116060 |
|
7、 |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
14199 |
11、 |
交通运输支出 |
20099 |
|
8、 |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补助 |
12265 |
12、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1797 |
|
9、 |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 |
34691 |
13、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2374 |
|
10、 |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 |
45058 |
14、 |
金融支出 |
|
|
11、 |
产粮大县财力性补助 |
3086 |
15、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12102 |
|
12、 |
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转移支付 |
3234 |
16、 |
住房保障支出 |
3862 |
|
13、 |
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补助 |
3619 |
17、 |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2892 |
|
14、 |
政法及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 |
1928 |
18、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4884 |
|
15、 |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 |
29 |
19、 |
预备费 |
|
|
16、 |
基层公共卫生绩效工资补助 |
347 |
21、 |
债务付息支出 |
14675 |
|
17、 |
大湖区转移支付 |
1837 |
|||
|
18、 |
原政法专项 |
306 |
C、 |
债务还本支出 |
31303 |
|
19、 |
减税降费补助 |
|
|
|
|
|
19、 |
结算补助收入 |
11094 |
|||
|
(二) |
专项转移支付 |
239156 |
D、 |
体制结算上解支出 |
33336 |
|
1、 |
城乡社保专项转移支付 |
19367 |
|
|
|
|
2、 |
农业专项转移支付 |
1115 |
|
|
|
|
3、 |
中央政法专项 |
1859 |
E、 |
收支平衡情况 |
-85448 |
|
4、 |
教育领域 |
8431 |
|
|
|
|
5、 |
公共文化领域-“五馆”免费开放 |
170 |
|
|
|
|
6、 |
卫生领域 |
19991 |
F、 |
调入资金计划 |
85448 |
|
7、 |
生态环境领域-环境污染防治 |
4587 |
|
|
|
|
8、 |
民政优抚领域 |
16938 |
|
|
|
|
9、 |
中省其他专项 |
166698 |
|
|
|
|
三、 |
上年结转 |
2574 |
|
|
|
|
四、 |
中央债券 |
56720 |
|
平衡情况 |
0 |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表
单位:万元
|
收 入 项 目 |
金 额 |
支 出 项 目 |
金额 |
备注 |
|
一、资金来源合计 |
254992 |
二、资金运用合计 |
254992 |
|
|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
106480 |
(一)政府性基金支出 |
192519 |
|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103712 |
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 |
192519 |
|
|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1231 |
|
|
|
|
3.污水处理费收入 |
1537 |
|
|
|
|
|
|
|
||
|
(二)转移性收入 |
148512 |
(二)转移性支出 |
41038 |
|
|
1.上年结余收入 |
5893 |
1.调出资金 |
41038 |
|
|
2.上级补助收入 |
1832 |
|
|
|
|
3.债务转贷收入 |
140787 |
|
|
|
|
|
(三)债券还本支出 |
19287 |
|
|
|
|
|
|||
|
|
|
三、结转下年 |
2148 |
|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表
单位:万元
|
收 入 项 目 |
金 额 |
备 注 |
|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 |
6810 |
|
|
1.国有农场土地出租收入 |
6810 |
主要为农场管理区国有土地租金收入 。 |
|
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计划 |
6810 |
|
|
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
6810 |
有关支出均在一般公共预算内容中反映。 |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执行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
合计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工伤保险基金 |
失业保险基金 |
|
一、收入 |
488881 |
295775 |
34675 |
65753 |
25027 |
64828 |
1530 |
1293 |
|
其中:1.社会保险费收入 |
158269 |
61439 |
10133 |
37551 |
24715 |
22685 |
518 |
1228 |
|
2.财政补贴收入 |
91733 |
22792 |
27121 |
27 |
41793 |
|||
|
其中:本级财政贴 |
30375 |
4100 |
21946 |
4329 |
||||
|
3.利息收入 |
1371 |
20 |
727 |
12 |
230 |
350 |
12 |
20 |
|
4.委托投资收益 |
821 |
821 |
||||||
|
5.转移收入 |
5687 |
4430 |
128 |
1069 |
55 |
5 |
||
|
6.其他收入 |
1840 |
726 |
74 |
1000 |
40 |
|||
|
7.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收入 |
229160 |
229160 |
||||||
|
二、支出 |
514966 |
325679 |
24232 |
73860 |
24641 |
64270 |
1550 |
734 |
|
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439601 |
257202 |
24212 |
73195 |
24196 |
59079 |
1000 |
717 |
|
2.转移支出 |
2312 |
1592 |
20 |
665 |
35 |
|||
|
3.其他支出 |
6439 |
271 |
410 |
5191 |
550 |
17 |
||
|
4.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支出 |
66614 |
66614 |
||||||
|
三、本年收支结余 |
-26085 |
-29904 |
10443 |
-8107 |
386 |
558 |
-20 |
559 |
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预算数 |
备注 |
|
一、税收收入 |
103000 |
|
|
增值税 |
45,300 |
|
|
企业所得税 |
15,000 |
|
|
个人所得税 |
5,250 |
|
|
资源税 |
220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00 |
|
|
房产税 |
3,000 |
|
|
印花税 |
1,300 |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820 |
|
|
土地增值税 |
4,800 |
|
|
车船税 |
1,500 |
|
|
耕地占用税 |
9,800 |
|
|
契税 |
8,300 |
|
|
环境保护税 |
410 |
|
|
二、非税收入 |
27550 |
|
|
专项收入 |
3,977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4,103 |
|
|
罚没收入 |
4,272 |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0,834 |
|
|
捐赠收入 |
||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2,600 |
|
|
其他收入 |
1764 |
|
|
合计 |
130550 |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2024年预算 |
序号 |
项目 |
2024年预算 |
|
A、 |
预算收入来源合计 |
501997 |
B、 |
预算支出合计 |
561557 |
|
一、 |
地方公共预算收入 |
130550 |
一、 |
一般预算支出 |
561557 |
|
(1) |
税收收入 |
103000 |
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9124 |
|
(2) |
非税收入 |
27550 |
2、 |
公共安全支出 |
28471 |
|
二、 |
上级补助收入 |
346252 |
3、 |
教育支出 |
106827 |
|
(一) |
财力性补助 |
153378 |
4、 |
科学技术支出 |
5181 |
|
1、 |
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 |
3,751 |
5、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6188 |
|
2、 |
财政体制调整基数返还 |
2,466 |
6、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7451 |
|
3、 |
省集中增量返还 |
1,512 |
7、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9822 |
|
4、 |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 |
6,177 |
8、 |
节能环保支出 |
14471 |
|
5、 |
原均衡性转移支付 |
2,354 |
9、 |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22371 |
|
6、 |
取消农业税20%上交转移支付 |
145 |
10、 |
农林水支出 |
93783 |
|
7、 |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
14,199 |
11、 |
交通运输支出 |
21790 |
|
8、 |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补助 |
12,265 |
12、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1106 |
|
9、 |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 |
34,691 |
13、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919 |
|
10、 |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 |
50,338 |
14、 |
金融支出 |
|
|
11、 |
产粮大县财力性补助 |
3,086 |
15、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7108 |
|
12、 |
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转移支付 |
3,234 |
16、 |
住房保障支出 |
3711 |
|
13、 |
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补助 |
3,619 |
17、 |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5258 |
|
14、 |
政法及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 |
1,928 |
18、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233 |
|
15、 |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 |
29 |
19、 |
预备费 |
3548 |
|
16、 |
基层公共卫生绩效工资补助 |
347 |
20、 |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61195 |
|
17、 |
大湖区转移支付 |
1,837 |
21、 |
其他支出 |
2000 |
|
18、 |
原政法专项 |
306 |
|
|
|
|
19、 |
结算补助收入 |
11094 |
|
|
|
|
(二) |
政策性转移支付 |
8624 |
C、 |
体制结算上解支出 |
33374 |
|
1、 |
义务教育保障 |
5650 |
|
|
|
|
2、 |
农村公益性以钱养事 |
1115 |
|
|
|
|
3、 |
政法保障 |
1859 |
D、 |
收支平衡情况 |
-92934 |
|
(三) |
专项转移支付 |
184250 |
|
|
|
|
1、 |
教育领域 |
3521 |
|
|
|
|
2、 |
城乡社保专项转移支付 |
26214 |
|
|
|
|
3、 |
公共文化领域-“五馆”免费开放 |
170 |
|
|
|
|
4、 |
卫生领域 |
21037 |
E、 |
调入资金计划 |
92934 |
|
5、 |
生态环境领域-环境污染防治 |
11587 |
|
|
|
|
6、 |
民政优抚领域 |
16018 |
|
|
|
|
7、 |
中省其他专项 |
105703 |
F、 |
缺口计划 |
0 |
|
三 |
置换债券 |
25195 |
|
|
|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
收 入 项 目 |
金 额 |
支 出 项 目 |
金额 |
备注 |
|
一、资金来源合计 |
85819 |
二、资金运用合计 |
85819 |
|
|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
63000 |
(一)政府性基金支出 |
51757 |
|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60000 |
1.土地收储成本及开发支出 |
41491 |
|
|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1500 |
2、债务付息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