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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08 浏览人次:

──2008年2月 19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立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的新洪湖这一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为构建和谐洪湖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注重在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上下功夫,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76件301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64件275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46%、47%,提起公诉136件247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58%、54%。

一是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和“严打百日”战役,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做到快捕快诉。全年共批准逮捕上述“三类”犯罪103件180人,提起公诉90件140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35%、12%。先后成功办理了以赵玉清、陶磊、李威、彭涛等人为首的多个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严重危害经济安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件5人,提起公诉4件5人。先后成功办理了宋毅非法经营案,肖渺清、卢德志等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严打与整治并举,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五五”普法和罪犯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5个,选派多名检察干警到街道、农村和困难企业做维稳工作,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构建和谐洪湖创造廉洁的政务环境

认真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与要求,扎实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和效果。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线索22件,初查21件,立案侦查21件2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一是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采取“系统分析、理性初查”等办法,立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7件11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33.3%、42.3%。查办副科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9件9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67.9%、23%。

二是严肃查办渎职犯罪案件。坚持把查办“不落腰包”的腐败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年共受理渎职犯罪案件线索7件,初查7件,立案侦查4件5人,其中滥用职权案件2件3人,非法经营案件1件1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件1件1人。反渎职侵权工作位居荆州市检察系统第一名,反渎局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先进单位”,并荣记集体二等功,被荆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三是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开展了反渎职侵权宣传月和主题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服务和谐”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向发案单位提出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15条,与国土局、公路局等单位成立了预防[FS:PAGE]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和联络小组,并签发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国资委共同签发了《洪湖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办法》。同时,还积极组织干警到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300余人次。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构建和谐洪湖创造公正的司法环境

全面履行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针对各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加强对立案活动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7件8人,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件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1份。走访行政执法机关16次,查询行政执法机关案件12件,召开联席会议4次,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2人。

二是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对大要案件的侦查活动17件次,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34份、《快速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13份,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加逮捕2人,及时监督公安机关对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开展网上追逃,目前已有29人归案。

三是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对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提请刑事抗诉2件3人。依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进行监督,及时受理和审查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申诉案件5件,立案审查4件,提请抗诉3件,与去年同比上升50%,终止审查1件。对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息诉工作。

四是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重点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不按规定交付执行、违法会见、通信、提审等情况的监督,及时查处一名监管干部违法犯罪案件,有效地保障了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加强驻所检察室建设,实现了对刑罚执行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规范化,维护了监管活动的正常秩序。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加强和改进服务大局工作,为构建和谐洪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着力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作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在抓好日常性监督工作的同时,相继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工作。着眼于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了查办城镇建设和新农村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司法与行政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着眼于保障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开展了对逮捕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对发生在看守所内的“通风报信”等影响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违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活动。通过开展专项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增强了服务大局实效。

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依法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条件,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努力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2件26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20%、18%,对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依法决定不起诉8件13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33%、36%。

三是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不断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采取联合接访、定期巡访、带案下访等形式,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全年[FS:PAGE]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5人次,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8件次,分流处理案件22件,通过诠释法律和正确引导,及时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实现了零上访的目标。

四是努力做好对口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关于结队帮扶乡镇和社区的各项措施,适时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对口的峰口镇土京村争取自来水入网进村项目主水管9000米,资金达30万元,新开沟渠5650米,增加耕地面积80余亩,改造村级公路1.8公里,并捐赠法律和农业科普书籍300余册;帮助玉沙社区筹措资金5000元,更新办公桌椅和资料档案柜,成立治安巡逻小分队和安全宣传小组,有效地防止了玉沙社区刑事案件的发生。玉沙社区被市委综治委评为“示范社区”,被荆州市综治委表彰为“先进单位”。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一年来,我们在完成各项检察业务任务的同时,始终坚持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法律监督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一是坚持思想政治立检,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坚持用“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大理念指引检察工作。采取征求意见、查找问题、梳理案件、剖析案例、构建机制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更新干警的执法理念;采取党组领学、骨干深学、干警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对检察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着力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随机教育、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形式,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警的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各个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素质能力强检,确保队伍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契机,狠抓执法规范化和执法能力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广泛开展岗位学习、岗位练兵、岗位竞赛和岗位培训活动,队伍素质和执法质量明显提升。我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授予“十佳基层检察院”,并荣记集体一等功;被荆州市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反渎、纪检监察两个部门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先进单位”,并分别荣记集体二等功,4个科室被荆州市检察院授予“先进科(处)室”;5名干警被表彰为“先进检察官”,2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考试,62名干警获得全国计算机考试一级合格证书。

三是坚持作风纪律廉检,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检察队伍的严格监督和严格管理,坚持以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为切入点,扎实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大力弘扬“联系群众、一心为民;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公正执法、清廉严明”的优良作风,引导干警树立符合检察机关职业特点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强化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工作,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一案三卡”、检务督察、执法质量考评等制度,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取得的。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检察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并组织代表通过视察和座谈等形式,加强了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为检察机关解决了不少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并通过你们向全市人民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FS:PAGE]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存在力度不够、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具有司法资格的人员补充不足,业务骨干青黄不接;执法环境和执法保障有待进一步改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强化措施,努力解决。

各位代表,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和奥运会举办之年,面对新的形势任务,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推进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努力为构建和谐洪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法犯罪案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使预防工作逐步走上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轨道;二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及时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化解和减少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四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加强队伍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五是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坚持科技强检,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积极争取资金,加强检察技术装备建设,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和谐洪湖、争创“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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