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8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工委主任 吴全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审计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湖北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为依据,对2008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先后听取了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查,现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职责,审计工作有新的特点
审计工作坚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条主线,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我们认为今年审计工作有如下新的特点:一是领导重视,方案科学。首先,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22人8个小组的预算执行审计队伍,研究部署审计工作,开展审前调查,确定审计重点,制定了较为科学、详细的审计方案。其次,走出去向同行学习,吸取其他县市审计工作精华,结合洪湖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审计工作。二是整合力量,突出重点。今年审计局的审计任务很重,主要是上级授权项目较多,时间紧、块头大、要求高,他们克服困难,统筹安排,在完成上级和政府交办的审计工作的同时,集中精兵强将,高水准地做好法定的财政同级审计。在审计过程中,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特别是对项目多、资金来源渠道多,对预算资金有再分配权的部门,实施重点监督。三是创新审计工作,寻求规律。从审计理念上,注重从共性问题中寻找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从审计内容上,以资金流为主线,对专项资金使用、公务消费、津补贴规范等事关民生普通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审计。从审计方法上,用量化指标来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中是否出现漏洞为重点,从而在完善体制、机制上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运用先进手段,完善管理。采取电子数据采集与手工数据采集相结合的方式,应用AO计算机审计系统对国库集中收付系统、地税税收系统数据进行检索分析,同时,加大延伸审计和审计调查力度,对资金量大的二、三级单位实施延伸审计,对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审计调查,提高了审计管理水平。
总之,我们认为,市审计局关于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审计过程严谨合法。
二、审计查明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拨付和专项资金被挪作他用。截止2008年12月底,滞拨专项资金达2.5亿元,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1.69万元,用于弥补局机关经费。专项资金难以确保专款专用,转移、挪用专款现象时有发生。
(二)政府负债沉重。截止2008年末,政府债务总额89819万元(不含“普九”债务)。显性债务余额21900万元,占政府债务总额的24.38%;隐性债务余额67919万元,占政府债务总额的75.62%。
(三)会计信息不真实。其表现形式:一是资产不实。购入资产不及时入账,处理随意性大,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原始凭证不实。未按规定取得发票74.82万元,虚假发票在一些部门和单位依然存在;三是税金不实。有意无意地少记漏提,侵占税款;四是会计核算不实。不按会计制度办事,乱设会计科目,财务管理不规范,甚至有极个别单位资金体外循环即私设“小金库”。
(四)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盲区。在上级转移支付和专款收支已大大超过本级预算收支规模的情况下,如何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
另外,我们认为审计反映的其他问题也不容忽视。如不按规定收取各项费用和超预算支出、招待费超标、公款列支应由个人负担费用、公款旅游等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三、几点建议
(一)市人民政府对审计查明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的发文通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整改。特别是[FS:PAGE]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收取各项费用、超预算支出、私设“小金库”等突出问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市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要从过去单纯注重资金安全管理,转向资金安全与项目绩效管理并重方面来按项目整合资金,按项目监管资金,按项目考评资金使用效率。对各部门管理的建设性项目要纳入政府项目库管理,按法定程序报送和审批,并逐步建立健全项目评审、项目采购、项目监理以及项目公开等制度。要统一现行的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包括专户制、专账制、报账制,防范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市人民政府要不断强化财政运行风险管理。一方面,要加强政府债务资金管理,对国债转贷、世行贷款等政府性债务,要明确还款的责任主体,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并落实责任人督促到位。要通过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落实专门的债务管理机构,明确政府偿债资金来源,建立政府债务审批程序,形成政府债务管理的良性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政府债权的管理。要通过市场化运作程序,统一并规范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行为。要按照“谁引荐谁负责,谁审批谁清收”的原则,加大对各项借款的清收力度,确保已到期的借款及时归位,尽量降低财政资金运行风险。
(四)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强化内部控制,从源头上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一是要加强财政管理。加强对收入的审查,特别要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审查,必要时开展收入来源普查,看有无未纳入预决算的收入项目;对重大超支项目。特别是公务“三费”(即接待费、小车费、差旅费)支出进行分析,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一律不准突破计划,责任到“一把手”,缩小人为空间。要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定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杜绝账外资产,摸清“非转经”资产底子。二是疏堵结合,增强财经法规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引导资金在正常的渠道内良性循环。如招待费比例问题,应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尽量在不违背大原则的情况下,出台一些符合实际的政策,使资金良性循环。
(五)市财政部门要不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创新。首先,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要将所有政府资金,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统筹安排,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在此基础上有步骤地试行地方政府经常性预算、建设性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等复式预算改革。摸清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种类,促使预算编报完整。其次,要强力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按照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要求,整合财政内部机构职能,清理归并各类财政专户,健全覆盖城乡所有预算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国库集中收付网络,将所有政府资金收支全部通过国库收付系统进行反映。第三,要按照收支分离,收缴分离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要重点加强对乡镇非税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监管,确保各类政府资金全部纳入国库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