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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18 浏览人次:

——2010年11月26 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司法局局长 王全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06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构建“平安洪湖、和谐洪湖”的发展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启动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多种形式地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增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创造性、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广大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行力不断提升,为建设和谐洪湖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下面,我就全市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全面启动和推进

2006年以来,我局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筹备启动“五五”普法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我们及时调整了领导班子,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四大家”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一把手”为主要成员的“洪湖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召开领导小组全会,研究部署工作,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地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专班,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工作规划,广泛宣传动员。2007年3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全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决定》。2007年4月4日,市委、市政府以洪发[2007]14号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洪湖市“五五”普法暨依法治市工作规划》。4月1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动员大会,市四大家领导出席,市直各部门的负责人,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分管领导、宣传委员、司法所长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至此,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全面拉开了帷幕;三是统一标准,量化考评。为了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分年度分层次完成普法任务,我们分别制定了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市直部门、学校、企业的工作标准和评分细则。对照标准,年底由“四大家”领导带队,对市直和乡镇、办事处、管理区的年度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提高。

五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市委书记幸敬华于2007年6月专门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调研,听取工作汇报,提出要把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作为建和谐、促和谐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抓落实。市长办公会两次就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研究,将该工作连同综治工作纳入全市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帐,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并把所需的普法工作办公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2009年4月1日,洪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洪依治办(2009)6号、7号文件,对我市市直各部门和乡镇管理区依法治理绩效考核制定出考核评分标准,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到绩效考核评分内容,全市普法依法治理考评体系新机制形成,将弹性工作变成刚性工作,增强了新的活力和监督手段,提高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市人大、市政协多次到普法依法治市办和基层单位检查督办,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培养专兼职队伍,建立普法阵地,全市“五五”普法取得明显进展与成效

培养专兼职队伍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紧扣这一环节,努力整合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普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一是从律师、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工作者中挑选综合素质高、宣讲能力强的人员,成立了市镇两级的法制教育宣讲团,开展通俗、准确、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目前,市级法制教育宣讲团35人,乡镇宣讲团20个300人,开展巡回宣讲600余场[FS:PAGE]次,受训人员达到15万人次,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二是加大普法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2006年至今,市普法依法治市办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12期,培训骨干2000人次,先后对各市直部门、乡镇办、学校企业的普法骨干进行培训。同时,各乡镇办、管理区、市直各部门组织自办培训280场次,培训普法骨干15万人次,请专家讲课,重点学习《物权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侵权责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信访条例》以及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一大批普法骨干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全市各单位、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利用电视、广播、橱窗、板报、宣传牌等,建立普法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市广电局以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为己任,在自办广播节目和电视节目里开设法制宣传专栏,增强了法制宣传的辐射力;市自来水公司作为我市“法律进企业”的试点单位,将“法律进企业”加以延伸拓展,在企业内开展了“法律进班子、法律进科室、法律进基层、法律进班组、法律进家庭”五进活动;市实验中学、洪湖贺龙中学、峰口镇二中等一大批中小学校利用校园广播、橱窗、黑板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效果明显;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开设法律学习阵地,院领导带头学、带头讲,并请中青年业务骨干进行辅导讲课,互帮互学,相互促进;沙口、戴家场、万全等一些乡镇统一制作广告宣传牌建立法制宣传“一条街”、“一条路”,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增添了浓厚的氛围。

积极开展“12·4”系列宣传活动。全市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带头,各乡镇、办事处积极响应,在全市主要街道出动法制宣传车150余次,拉横幅100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2800余条,出专刊800个,办宣传展牌240个,组织法律工作人员上街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深受群众欢迎。

此外,市普法依法治市办按照“五五”普法总体规划,编印普法课本50000余册,编写简明宣传资料12000余份,编印普法考试试卷32000份,集中组织全市副科以上干部考试3000人次,使全市应普对象65万人都不同程度、不同方式地接受了法制教育。

三、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普法内容,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法律进校园。2007年11月2日,市委宣传部、综治办、教育局、司法局联合在市实验中学举行了“法律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市直中小学全体法制副校长、保卫科长以及实验中学师生1700余人参加了大会。会上,市教育局局长宣读了《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市委宣传部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在启动仪式上,市普法讲师团成员、湖北兴湖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华就青少年犯罪问题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市看守所在押少年犯张某进行了“现身说法”,使青少年学生受到了一次现实直观的警示教育。2008年5月20日至6月2日,为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共同在全市40余所中小学利用以案说法、展板宣传等活动,有效治理了校园周边环境。

法律进校园活动启动后,全市各中小学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2、法律进农村。2007年12月28日,荆州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司法局局长张钦带领一行7人,在洪湖市司法局领导陪同下,到峰口镇新河村开展了“送法下乡”、“送温暖”活动。此次活动展出法制宣传牌8块,向群众发放法律书籍200余册。并走访慰问了特困户,送去慰问金2万元。在活动过程中,我市法律援助[FS:PAGE]中心律师在现场开设咨询点,热心解答群众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使闻讯而来的200多名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感触。

2008年5月27日,市普法依法治市办与沙口镇联合举办了“送法进湖区”活动,将《五五普法读本》和一些法制宣传书籍赠送给从江苏迁移到洪湖的渔民,沙口镇领导还与渔民交谈,对《环境保护法》以及惠民政策进行解答,使偏于一隅的渔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2009年1月10日配合省委“三下乡”活动,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在戴家场拉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新农村”横幅,开展“送法律、送图书、送爱心”活动,发放法制宣传画3000余份,散发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100人次。2009年2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在戴家场官港村举办农民法律培训班,对农民开展新农村建设所涉法律问题进行专门培训,有效地服务于仙洪新农村实验区建设。

“法律进乡村”是普法工作的的重点,也是难点。我市一些单位不吝时间与资金送法下乡、送法上门。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利用农民工阳光培训平台,大力宣讲《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及农民工知识。仅去年就在乡镇开展法律政策宣传6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1万余册,接待群众现场咨询近5000余人次。市计生局、国土局、农业局等单位也各自多次到农村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印发传单张贴到户。

3、法律进机关和单位。全市各党政机关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争创学习型机关,把《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争当学法用法的表率。市建设局为了促进机关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联合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市政府法制办,开展了“法律进机关”启动仪式和局机关干部法律培训开班典礼,邀请律师讲课,定期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使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11月26日,由市政府法制办、市人防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人防杯”法律知识竞赛在洪湖市政府会议中心举行,市直六个单位派代表队参加,市有关领导及市直各部门一把手、分管法治工作领导、法制科长均现场观看,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动了“五五”普法活动的进一步深入。

4、“法律进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市各单位多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入企业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知识宣传;市国税、地税两局到企业开展税法知识宣传,并制作贴近生活、贴近工作、贴近实际的文艺节目进行汇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6家药品生产企业、85家药品经营企业及部分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剂人员、供销员、保管员共230人,开展“一法两例”知识培训,效果良好;市公汽公司专班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每年拿出5000元经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聘请律师兼任法制宣讲员,定期给全体干部职工讲课,使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5、“法律进社区”。五年来,市直各局与新堤各社区结为共驻共建社区,把法律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坚持抓紧抓好。市发改局与玉沙社区结为共驻共建单位后,积极向居民宣传《宪法》、《反国家分裂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受到社区好评。

此外,2008年5月15日,市政法委、市普法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市第一看守所举办了“法律进高墙”活动,湖北兴湖律师事务所、湖北园林律师事务所的几位律师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作了深入浅出的知识讲解,并就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整个活动历时两个多小时,使各犯罪嫌疑人受益匪浅,纷纷表示要努力改造,重新做人。

四.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一是实施基层依法治理工程,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化管理。我们在全市[FS:PAGE]先行设立7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各村全面落实民主选举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保障村民的选举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前,全市各村基本落实了“民主理财制度”、“村务、财务两公开”制度,如峰口镇塘咀村,汊河镇五丰村,乌林镇王洲村等村都制作了高标准的公示牌,定期公开财务,规范公开政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实施行业依法治理工程,促进依法行政。各行业以法制宣传为基础,以制定完善执法“两制”(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为突破口,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市国税、地税局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建立健全执法“两制”,树立了良好形象;市劳动保障局清理不合格行政执法人员,做到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依法行政,每年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认真受理投诉;市公、检、法等部门对执法违法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毫不姑息。

三是实施地方依法治理工程,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新堤办事处联合公安、文化、学校等多家单位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对网吧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擂肥等现象予以了有效遏制和打击;市药监局依法抓药品市场的专项整治,严格做到“五不放过”,取缔无证经营,严把药品市场准入关,净化了药品市场秩序;市质监局坚持对节日市场、农资市场、建材市场、食品市场的打假行动,受到好评;市水产局开展了“4·28”专项执法行动;市卫生局等部门还对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这些专项治理对解决社会热点、难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和谐社会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法治洪湖建设顺利推进

为全面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的通知》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洪湖建设,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转发了《中共荆州市委、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荆州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活跃“法制洪湖”创建工作氛围,去年11月,由市政府法制办、市人防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人防杯”法律知识竟赛中,场外还举办了“人防杯“图片展,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展牌,图文并茂地宣传了行政执法和有关法律知识,此类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2010年4月23日上午,在洪湖市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创建平安医院”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暨“法制洪湖”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市政法委书记姚华在会上明确了各单位在“法制洪湖”创建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确立了沙口、新堤、大沙3个试点乡镇,洪林和董口2个试点村,“法制洪湖”创建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

六、深入基层,检查督办,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2008年接到上级关于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工作的文件后,我市高度重视,积极准备,成立了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为组长的检查督办小组,深入到全市各乡镇办、管理区、市直各单位检查督办,进一步加强了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促进了普法依法治市活动的深入发展。

2008年6月5日,荆州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荆州市司法局局长张钦带领检查组,对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中期检查,对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提出了整改意见。随后,7月13日省普法依法治理考核组也在检查中对我市的普法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9月16日至17日,荆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交叉检查组又对我市前期没有接受省、荆州市“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戴家场等15个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我们根据上级部门的整改意见和我们自已掌握的情况,在近一个月的短暂时间里,迅速进行了三方面的整改:一是工作促平衡,解决我市城与乡、单位与单位[FS:PAGE]之间工作存在的不平衡问题;二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解决让普法活动更好地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工作的问题;三是强化措施,解决少数地方工作缺位和个别领导不重视的问题。通过整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洪湖市司法局也在检查中获得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2010年3月中旬,市普法依法治市办组织部分市直单位召开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迎检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再接再厉,自觉增强迎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做到软件不软、硬件更硬,高质量地完成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迎检工作任务。4月上旬,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对20个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和部分市直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督办,并于5月13日至14日,由四大家领导带队,分5个组对全市20个乡(镇)、办事处、管理区的“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之后又分别于6月至7月一次性通过了荆州和省检查组对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抽查,抽查的情况得到了两级考核组的高度评价。荆州已将我市列为县市(区)“五五” 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上报省表彰。

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单位的密切配合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效果,但仍存在着一些纰漏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宣传不够深入,普法质量还不高,效果不是很明显,学与用的关系处理得不是很好,特别是在依法治企方面指导不力,保障不够。二是“法律六进”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还不够,村民、居民特别是流动人口和民营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还存在死角。三是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未成年人的学法用法工作仍然显得比较乏力。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决按照上级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留死角,不留旁观者。二是要健全普法工作体制,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举全市之力,形成各级组织积极参与、有序运行联动、协调互动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的格局,将普法活动不断推向深入。三是要拓宽普法教育的途径。改进普法教育的方式和方法,针对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运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通过参与具体活动使人民群众理解法律的意义、理解法律与自身的关系,增强普法效果。四是要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确保进一步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紧紧围绕“和谐洪湖”、“平安洪湖”和“法制洪湖”的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的洪湖。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听取“五五”普法五年工作情况汇报,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促进,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舞。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省、荆州市文件要求再加措施,在已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更扎实地健全完善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努力把普法工作抓得更具体、更实在,抓出成效,圆满完成好上级布置的各项普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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