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总号:163] 2012年3月31日
洪湖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3月30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并报市委批转各地各单位。
会议审议通过了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的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理建议办理方案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进一步优化方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实现方案确定的目标,让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满意。
会议认真审查了洪湖市201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报告,通过了批准洪湖市201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法院院长李云提出的任免法官的议案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易贤准提出的任免干部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学伟、吴锦华、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及其他19位委员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胡柏如,市法院院长李云,市检察院检察长易贤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崔昌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陈祥,老湾乡人大副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缺席情况:
出席:戴刚年 阮学伟 吴锦华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马 伟 王万洪 王际刚 王诗双 叶培韬 朱正会
刘永军 刘志祥 杨清平 吴永善 吴全元 张群安
周祖山 顾本志 徐开平 谈文莉 董业茂 曾 彧
潘传洪
缺席:谢守成 叶昌保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3月30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步伐,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节点城市建设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委、荆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围绕“工业兴市”战略,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贯彻落实省委和荆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1、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工作机构成员、全市人大工作者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座谈会和荆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请市委适时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联系我市人大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推进人大工作机构干部队伍和工作制度建设,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新的努力。
二、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2、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校车安全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听取市政府关于林业产业发展、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银行支持我市工业兴市情况、社会治安防控、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和优化内部管理、水产板块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报告。
3、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授权,审查和批准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1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11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洪湖市2011年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FS:PAGE]府关于洪湖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1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4、依法开展人大代表评议部门活动。组织全市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行政司法、社会与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所有部门和单位进行工作评议,并根据评议得分结果,在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市政府其他部门各取最后2名,上级垂直管理部门和经济发展单位各取最后1名,确定为2012年重点整改部门,加强整改督导,努力提升单位形象和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水平。
5、针对社会普遍关注和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依法开展专题询问。
6、开展检查、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对保障性住房、三大园区、农村能源项目、城市背街小巷市政配套设施、冬季农田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7、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对关系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8、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强化备案审查监督工作的实效。
9、办理来信来访。进一步贯彻实施《湖北省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认真接待和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转办、交办工作,加强综合分析,督促“一府两院”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10、注重监督实效。抓好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认真审议形成的审议意见,依法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应及时作出回应并狠抓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 “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并有针对性地组织跟踪检查,增强监督实效。
11、积极配合并努力完成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12、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方面的重大事项,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适时就有关洪湖发展长远战略、根本利益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全市经济的跨越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1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资格审查、供职发言、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坚持和完善被任命干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受任干部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保证我市国家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权
14、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方式,组织和支持代表联系走访选民和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发挥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反映民情民意、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自主创业奔小康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和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评议、行风评议、绩效考核等活动,参加听证会,旁听重大案件的审判等,拓展代表行权履职平台。
15、积极组织参加荆州市人大党组开展的“万名代表促壮腰”实践活动。动员全市的全国、省、荆州市、洪湖市、乡镇五级人大代表结合自身实际,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提出一条助推壮腰的好建议、提供一条招商引资的好信息、引进一个好项目、发展一个好产业、推广一项新技术、联系一个企业、帮扶一个特困户、办理一件改善民生的实事”。为加快建设湖北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16、及时向代表寄送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等资料,通过“洪湖人大信[FS:PAGE]息网”通报市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和活动情况。督促“一府两院”向代表寄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工作情况等资料。督促市政府适时举行政情通报会。做好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工作。更多地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检查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条件。
17、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高落实率。及时整理、交办洪湖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议案和代表建议。继续实行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市政府领导领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制度。实行议案办理每月汇报、例会报告、季度视察制度。以提高议案、建议落实率为重点,改进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方式,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力争在办理落实上有新的突破。继续对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代表以及承办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对办理议案、建议不积极、质量不高、影响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
18、抓好代表培训工作。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继续抓好代表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19、加强与在我市的全国、省、荆州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努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五、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20、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全市人大工作者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和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创建学习型机关,打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21、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做好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治庸问责、城市管理、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万”活动等中心工作。
22、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之风。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善于思考,切实增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23、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决议决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提高人大代表行权履职情况宣传效果。支持党校和行政学校把宪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知识纳入干部培训范围。办好“洪湖人大信息网”,努力提高《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洪湖人大通讯》的编辑水平与质量。
24、实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联络处和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加强工作指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大机关和乡镇区办事处人大工作的绩效考核工作。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友好县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积极筹办全国“三沿”地区人大工作研讨会,开阔视野,推介洪湖,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我市人大工作。
25、理顺机关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完善人大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相关工作程序,提高机关协调运作能力;强化责任,严格绩效考核;注重机关干部道德情操修养,遵纪守法,崇尚实绩;关心机关干部成长,增强机关生机与活力,努力建设和谐机关。
六、做好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26、在市委领导下,按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密切配合”的要求,缜密细致地做好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组织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或其他需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
1月
[FS:PAGE]组织召开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围绕议题开展调研,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听取和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组建洪湖农村商业银行的议案
(承办:财工委)
2、人事任免
(承办:办公室、法工委)
3、其他
2月
(一)召开主任会议。
1、研究确定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
(承办:办公室、各工委)
(二)将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市政府办理
(承办:代工委)
(三)研究部署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
(承办:办公室、各工委)
3月
(一)组织召开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围绕会议相关议题进行调研,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并报市委批转各地各单位
(承办:办公室)
2、审议通过洪湖市人大代表开展评议部门工作方案
(承办:办公室)
3、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方案的报告
(承办:办公室、代工委)
4、审查市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报告,通过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决议
(承办:财工委)
5、听取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的报告,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承办:法工委)
6、人事任免
(承办:办公室)
7、其他
(二)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视察
(承办:城环工委)
4月
(一)召开主任会议
1、听取市政府关于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承办:农工委)
2、听取市政府关于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情况的报告
(承办:城环工委)
(二)启动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前期准备工作
(承办:办公室、各工委)
(三)组织开展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视察
(承办:代工委)
5月
(一)组织召开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
(承办:农工委)
2、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承办:代工委)
3、其他
(二)组织工作指导组到受评单位开展调研和指导工作
(承办:办公室、相关工委)
(三)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培训
(承办:办公室、代工委)
6月
(一)主任会议
1、听取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
(承办:法工委)
2、听取工作评议指导组关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承办:办公室、相关工委)
(二)组织筹办全国“三沿”地区人大工作研讨会
(承办:办公室、相关工委)
7月
(一)组织召开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
(承办:财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
(承办:财工委及各工委)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11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洪湖市2011年本级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并就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审议意见
(承办:财工委)
4、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进展情况的报告
(承办:代工委)
5、其他
(二)督促市政府召开政情通报会
(承办:办公室、代工委)
(三)组织开展三大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情况视察
(承办:财工委)
(四)对受评单位继续进行[FS:PAGE]调研指导
(承办:办公室、相关工委)
8月
(一)召开主任会议
1、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部分政府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和银行支持我市工业兴市情况的报告
(承办:财工委)
2、听取市政府关于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和优化内部管理的报告
(承办:教工委)
(二)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的视察
(承办:农工委)
(三)组织开展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视察
(承办:代工委)
(四)组织参加评议的各级人大代表对全市受评单位进行工作评议,确定重点整改部门
(承办:办公室、相关工委)
9月
组织召开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校车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
(承办:教工委)
2、其他
(二)调研检查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
(承办:代工委)
(三)整改督导组到重点整改部门推进整改督导工作
(承办:办公室、各工委)
10月
(一)召开主任会议
1、听取市政府关于水产板块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承办:农工委)
2、听取各整改督导组整改督导工作情况汇报
(承办:办公室、相关工委)
(二)组织开展中心城区背街小巷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视察
(承办:城环工委)
(三)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第二期培训
(承办:办公室、代工委)
11月
(一)组织召开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听取市政府关于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承办:代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央环保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
(承办:城环工委)
3、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承办:财工委)
4、听取工作评议重点整改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整改督导组的调查报告和有关情况报告,对重点整改部门进行整改情况测评
(承办:办公室、相关工委)
12月
(一)筹备召开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承办:办公室、各工委)
(二)组织开展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视察
(承办:农工委)
(三)组织开展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视察
(承办:代工委)
(四)组织好慰问代表的活动
(承办:办公室、代工委)
(五)评选2012年度办理议案、建议先进单位和优秀议案领衔人、建议提出人
(承办:代工委)
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工作
1、督促“一府两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承办:办公室、相关工委)
2、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承办:办公室、法工委)
3、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承办:办公室、法工委)
4、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承办:办公室、法工委)
5、做好常委会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和对乡镇区办人大工作的绩效考核
(承办:办公室、各工委)
6、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有关调研视察检查和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活动;加大各级人大代表行权履职的宣传力度
(承办:办公室、代工委)
8、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城市管理、计生、招商引资、信访维稳、“三万”活动等中心工作
(承办:办公室、各工委)
9、做好与兄弟县市人大的联系与交流工作,参加下半年全国“三沿”地区人大工作研讨会
(承[FS:PAGE]办:办公室、相关工委)
10、理顺机关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开展治庸问责,创建学习型机关
(承办:办公室)
11、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办:办公室、相关工委)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的方案
(2012年3月30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座谈会和荆州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宪法、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水平,促进我市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按照《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议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工作思路进行。通过工作评议,促进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提高执行力,提升单位形象和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水平,促进单位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
二、评议的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具有行政司法、社会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所有单位均为受评单位纳入评议范围。包括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其他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垂直管理部门和经济发展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
三、评议的内容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履行部门职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情况;
2、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进治庸问责工作情况;
3、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人大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4、行业作风、机关管理及班子勤政廉政建设情况等。
四、评议的步骤和方法
评议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4月)
1、三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2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并报市委批转各地各单位;通过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方案。
2、四月份成立市人大代表评议部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评议部门工作细则,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
(二)评议阶段(5月至8月)
1、确定参加评议部门的人大代表,即各乡镇区办的市人大代表过半数以上;在洪湖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荆州市人大代表。
2、成立评议部门的工作指导组。即按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其他部门(单位)、上级垂管部门和经济发展单位,分类成立6个工作指导组,到所有被评议部门(单位)巡回指导和督导。同时,成立若干个整改督导组,负责评议后的重点整改部门(单位)的整改督导工作。
3、组织参加评议部门(单位)的人大代表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被评议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
4、被评部门(单位)召开动员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信函,征求意见和建议,结合评议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要将宣传贯穿于评议工作始终,加强宣传报道,强化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八月底前,组织参与评议的各级人大代表集中按照评议内容和评分标准对所有被评议部门(单位)进行打分评议,在被评议的部门(单位)中以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其[FS:PAGE]他部门(单位)各取最后2名,上级垂直管理部门和经济发展单位各取最后1名,确定为2012年重点整改部门(单位)。如若出现评分结果相等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三)重点整改部门的整改阶段(9月至11月)
1、重点整改部门(单位)召开班子成员会议,认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2、各重点整改部门(单位)在市人大常委会整改督导组的指导下,召开本部门整改动员大会,其主要负责人就本单位重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安排。
3、评议办公室抓好舆论宣传。指导新闻媒体做好跟踪报道,公告人大信息网网址;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重点整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4、各重点整改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动员,全面收集梳理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制订具体的整改自查方案,并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和边评边改工作。在自查整改方案中,必须突出重点,改出实效,并将重点整改内容、办法和措施以及责任人对外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重点整改部门(单位)要及时向整改督导组和人大常委会评议办公室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市评议办公室将以简报形式刊印整改情况。
5、各整改督导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重点整改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问卷调查、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并到重点整改部门(单位)参加有关活动、开展民主测评、定期与其交换意见,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调查,指导重点整改部门(单位)的整改工作;
6、整改督导组认为确有必要,应提请主任会议决定委托审计部门对重点整改部门(单位)进行审计;
7、十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各整改督导组整改督导工作情况汇报和有关情况报告。
8、十一月中旬,各整改督导组全面梳理调查了解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调查报告。
9、十一月下旬举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重点整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工作情况和整改阶段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各整改督导组的调查报告和有关情况报告,对重点整改部门(单位)进行整改情况考评。考评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际到会人数,“满意”票超过半数的重点整改部门(单位)评定为满意,“不满意”票超过半数的重点整改部门(单位)评定为不满,其它为基本满意。
(四)总结及评议结果运用阶段(12月)
1、各受评部门(单位)撰写总结报告,召开总结会议。
2、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受评部门(单位)整理资料、文件归档。
3、评议领导小组将代表评分结果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作出的整改测评结果一并向市委报告,向市政府通报,并函告市委组织部;对整改测评不满意的部门(单位),函告市绩考部门或垂直管理部门(单位)的上一级机关。
4、评议领导小组作好2012年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单位)工作的系统性总结,并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向全市人大代表报告2012年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单位)工作。
五、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市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领导小组,戴刚年同志任组长,阮学伟、吴锦华、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谢守成、叶昌保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大代表评议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在人大代表评议部门阶段成立若干个工作指导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对口工委主任任组长,从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中选配人员组成,全程负责调研指导受评部门(单位)的评议工作;整改阶段成立若干个整改督导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分别由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任任组长,从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人[FS:PAGE]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中选配人员组成,负责督导所联系的重点整改部门(单位)的整改,撰写调查报告和有关情况汇报。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各联络处要配合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核实和整改督查等工作。
六、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开展评议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落实《监督法》,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这既是对政府及其部门和垂直管理单位工作的监督,也是对市政府各项工作的支持和促进,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这次评议工作。
2、要认真组织。各评议指导组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受评部门(单位)要成立工作专门班,拿出本部门(单位)的评议工作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公室和指导组。整改督导组要深入重点整改部门(单位)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督促联系部门(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整改落实,圆满完成整改任务。
3、要注重实效。各评议指导组和评议工作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对受评部门(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整改督导组要跟踪督促抓好整改。重点整改部门(单位)整改落实的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4、要严肃纪律。在评议活动期间,不准在市直被评部门(单位)就餐,不准接受被评部门(单位)任何馈赠。参加评议的人员,不得向被评议部门(单位)提出或授意团体及个人私利的要求,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经调查属实后将予以处理。
5、要认真做好评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市直新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要成立评议工作专题报道组,对评议工作及活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
6、评议工作相关事宜的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附件
2012年度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单位)工作
受 评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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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类别 |
部门(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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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组成部门 (22个) |
发改局 经信局 财政局 科技局 人社局 公安局 司法局 教育局 民政局 林业局 卫生局 住建局 交通局 农业局 统计局 水利局 文化局 计生局 审计局 粮食局 环保局 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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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其它部门 (18个) |
商务局 水产局 招商局 广电局 旅游局 城乡规划局 供销社 物价局 行政服务中心 经管局 体育局 房产局 城建执法局 港航局 公路局 畜牧局 四湖局 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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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垂直管理 部门(单位) (13个) |
国税局 地税局 工商局 质监局 烟草局 供电局 河道局 洪工局 国土局 气象局 东荆河分局 洪湖公积金办事处 人民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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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经济 发展单位 (15个) |
人寿保险 财产保险 信用联社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农业发展银行 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邮政局 联通公司 移动公司 电信公司 楚天经纬网络公司 石油公司 盐务局 |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方案的说明
——2012年3月30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董业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就《洪湖市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方案”)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方案的依据和原由
一是“方案”的制定是依法细化工作评议操作程序的需要。湖[FS:PAGE]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第11条和湖北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第14条对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作出了规定,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暂行办法》因其参与人员和参评范围的局限,难以对全市所有单位起到监督作用。因此,本届常委会有责任总结近几年来的成功作法和经验,进一步创新人大工作评议,从而提高工作评议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方案”的制定是保证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接受社会监督的需要。近几年的工作评议,得到了“一府两院”的理解支持,社会各界反响较好,随着工作评议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吸引社会的关注,把工作评议的范围和参与人员进一步扩大,创新评议方式方法,并广泛宣传,让社会知晓,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评议的质量和水平。
二、办法起草的过程
今年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讨论工作评议这项工作时,提出了扩大工作评议范围,制定人大代表评议部门方案的意向,并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副主任负责,责成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起草工作。办公室有关同志在反复学习监督法等4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了我市工作评议的成功作法和经验,同时也反思了存在的不足,并广泛借鉴兄弟县市的经验,探索改进和完善的具体途径,形成了“方案”第一稿。人大常委会相关副主任及工作人员讨论修改后形成第二稿。办公室将第二稿印发各位副主任、各工委主任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办公室综合修改意见后形成第三稿。尔后,召开在机关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讨论,经再次修改后提请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审议通过。
三、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
1、方案将评议对象和参评人员进一步扩大。“方案”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具有行政司法和公共管理职能的所有单位纳入受评单位范围,即包括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其他部门、上级垂管部门和经济发展单位共计71个纳入工作评议范围。参评人员则由原来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扩大到全市市级以上人大代表。
2、工作评议的程序作了重要调整。前几年受评单位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产生,“方案”直接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具有行政司法和公共管理职能的所有单位作为受评单位,并增加了重点整改部门的整改阶段。即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评议结果,按照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市政府其他部门各取最后2名,上级垂管部门和经济发展单位各取最后1名作为重点整改部门,并在三个月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重点整改部门主要负责人整改阶段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整改督导组的调查报告基础上,综合整改情况的视察,对部门整改情况进行测评,这样的调整,突出了工作评议的着力点就是要扩大工作评议部门参与度,提高人大工作评议影响力这一目标设计,努力提高人大工作评议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工作评议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在评议阶段成立工作指导组,负责调研指导四类受评单位的参评工作。整改阶段则成立整改督导组,负责对重点整改部门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从而,推进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4、增加了整改情况测评。对于确定的重点整改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将在11月份的第七次例会上对整改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际到会人数,“合格”票超过半数的受评单位评定为合格;“合格”票未超过半数,但“合格”票和“基本合格”票两项之和超过半数的重点整改部门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票超过半数的重点整改部门评定为不合格。对于测评为不合格的部门和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将其作为下一年度重点整改部门,继续跟踪督促整改。
5、评议结果的运用进一步扩大。方案将代表评议结果和重点整改部门整改情况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向市政府通报,并函告市委组织部。同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FS:PAGE]媒体向社会公布,对重点整改阶段测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将函告市绩考部门和垂管单位上一级机关。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
代表建议办理方案的报告
——2012年3月30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常务副市长 胡柏如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依法确立了《关于举全市之力,不惜一切代价,确保洪监高速公路2012年上半年全线大开工的议案》;各位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共提出建议65件。为了确保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市人民政府专门制定了办理方案。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将会议议案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方案报告如下:
一、关于会议议案(洪监高速公路建设)办理情况
(一)项目概况
武监高速公路工程洪湖至监利段项目(以下简称“洪监高速”)是湖北省规划的“六纵五横一环”骨架公路网(2002—2020)之纵二线的支线,项目起于洪湖新滩,接武汉沌口至水洪高速公路,止于监利白螺,接随州至岳阳高速公路,全长94.86公里。全线在新滩、大同湖、洪湖、螺山、柘木(白螺)5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时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洪湖互通式立交连接线2.97公里。项目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工程概算总金额88.2685亿元,总工期4年(自开工之日起)。
项目在洪湖境内长约82公里,穿越新滩、大沙、大同、老湾、乌林、滨湖、新堤、螺山等8个乡镇区办。
(二)工程进展
洪监高速项目是我省第一个采取“BOT”方式公开招标的交通重点建设工程,2008年2月由香港保利达国际有限公司中标竞得项目投资经营权。2009年4月荆州交通局受荆州市政府委托与投资商签订了《湖北省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特许权协议》,同年12月26日荆州市政府主持洪监高速公路建设动员会(奠基仪式)。2010年7月21日,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洪监高速项目;同年12月29日洪监高速“软路基试验段”在螺山开工(2011年5月因初设未批复,仅完成试验段2公里地面清表及损毁水系恢复后停工)。2011年12月5日项目初步设计通过交通部批复。
为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荆州市政府、荆州交通运输局和洪湖市、监利县政府不遗余力地做了大量工作,2011年7月8日,荆州市市长李建明、荆州市委常委、洪湖市委书记幸敬华专程带队在深圳约见投资商——香港保利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全国政协委员柯为湘先生,明确了项目进展节点任务和目标,讨论研究了项目的优惠扶持政策,并在8月16日印发了《关于洪监高速公路建设的会议纪要》。
洪监高速项目初设批复后,为加快项目进展,荆州和洪湖明确要求投资人资金到位,加快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工作。荆州市交通局于2012年元月6日和2月6日两次发出督办通知,要求投资人在2012年元月22日前到位12亿元资金(3亿元资本金和贷款9亿元),并于2012年2月底前全面开工,否则将视投资人不具备履约能力,并依据有关协议作出相关决定。
洪监高速项目现状引起保利达高层的高度重视,投资人在去年12月底调整了项目董事会成员,并在今年元月17日和2月13日两次复函荆州,一是解释未能开工原因;二是承诺近期到位5000万元资金开展先行用地报批和征迁工作,并确保6月底前全面开工;三是要求荆州市政府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协助融资工作。
为推动项目尽早开工,今年2月27日幸敬华同志代表荆州市政府率荆州交通局郑道柏、沈先武和我市夏锡璠、唐忠红同志赴香港与保利达集团主席柯为湘及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会谈,通过磋商就以下问题达成了共识:
[FS:PAGE]1、保利达坚定不移向前推进项目建设,荆州市政府一如既往支持。
2、明确了项目进展的重要节点:3月底完成征地红线图和施工图,并迅速开展征地拆迁工作;5月底完成招投标;6月底前项目全面开工;今年投资规模要达到17亿元。
3、其它相关事宜。一是招投标方式,只要合法合规,哪种形式荆州都同意上报;二是项目优惠政策要尽快落实,但不与开工时间挂钩。
今年3月6日,荆州市市委书记李新华和我市邹太新同志在北京再次与柯为湘主席会晤,进一步磋商了项目相关事宜。
(三)问题分析
洪监高速项目至今迟迟不能开工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系外商投资,客观上审批程序要通过国家层面周期较长;二是在初设上先是路桥结合方案迟迟不能批复,后是决定采用高架桥方案后又在投资额度上超核准概算而耽误时间;三是初设批复项目概算较工可增加了18亿元投资,投资人尚未与银行达成贷款协议;四是因项目初设未批复,直接影响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等后续工作向前推进。
目前,通过高层会晤虽然达成了一些共识,但就一些深层次具体问题并未明确,这些问题可能直接影响项目进展,项目在6月底前能否实现开工,开工后能否顺利推进都存在一定变数,主要反映在下面四个方面:
一是投资人提出的优惠政策荆州和洪湖能否满足其要求——优惠价格征用1000亩土地作为开发使用、设置9个加油站、减免相关税费,这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落实。
二是投资人强烈要求招投标采取资格预审,以确保自己的施工单位中标,但这不符合省纪委有关文件要求,省交通厅一直不同意。荆州和洪湖可以不反对资格预审,但决定权不在荆州和洪湖。
三是项目初设概算较工可增加了18亿元投资,投资人一直在与银行协商,目前尚未能达成共识。
四是项目公司计划在6月底前全面开工,节点工作安排非常紧张,还有大量的具体工作,稍有耽搁就不能实现。
(四)下步打算
洪监高速项目直接关系洪湖经济社会的发展,2009年至2011年连续三年均列入省、荆州、洪湖三级人大代表督办的开工项目,项目迟迟不能开工引起了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在我市第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确立了《关于举全市之力,不惜一切代价,确保洪监高速公路2012年上半年全线大开工的议案》。荆州两会期间,我市人大代表再次要求将项目列入荆州质询议案。为了切实加强洪监高速项目建设的领导,市政府根据人事变动等情况于2011年12月专门发文重新调整了洪湖建设协调指挥部成员,夏锡璠同志担任指挥长,各相关乡镇区办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在征迁、补偿后期工程建设中将精心做好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严格实行行政一把手目标负责制,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为工程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目前,指挥部正积极配合、督促项目公司抓紧外业详勘的施工图设计和征迁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香港会谈情况,我们督促项目公司倒排工期,安排了近期工作:3月11日召开定测详勘外业验收会;3月15日前完成用地红线图;3月31日前完成先行用地的报批手续,施工图设计并送审。
为全力配合、督促公司实现目标计划,指挥部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督办协调工作,配合、督促项目公司按节点时间推进。对未按节点完成的工作要督促项目公司说明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2、进一步加强与荆州、省厅和投资人的联系沟通,畅通信息,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指挥部拟建立建设情况月度书面联系制度,并按月上报市人大,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一环接一环地督促项目向前推进。
3、进一步完善征迁准备工作。待用地红线图完成和资金到位后,按荆州统一安排开展全线的征地拆迁工作。
4、进一步加强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五)要求与建议
洪监高速是我市重大基础设施[FS:PAGE]建设项目,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人民高度关注,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但项目建设主体是荆州市政府,在一些大局把握上我市无能为力。目前,阻碍项目推进的主要障碍是优惠政策的落实和招标方式的确定,如不能尽快有效地解决,将直接影响项目顺利推进。因此,我们恳请市人大呼吁荆州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具体措施与投资方取得一致意见,促进项目快速推进。
二、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以洪政办发〔2012〕6号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七届一次“两会”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将建议办理任务予以分解,并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明确意见,同时,今年继续实行市政府领导领办制度,每位市政府领导领办一件具有代表性的建议或提案,具体办理方案如下:
(一)制定工作目标
9月10日以前,办复率要达到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见面率要达到100%,办结率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明显提高。
(二)规范办理程序
1、明确职责
要求各承办单位抓紧研究部署,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与代表、委员见面
要求各承办单位与代表见面必须采取直接见面的方式,不允许以间接见面(包括电话、信函联系交流或委托见面)的方式代替直接见面。在办理过程中,应做到办理前要主动走访建议提起人,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办理中要邀请代表到现场视察,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办理后要及时与代表见面,报告办理结果。
3、认真答复
要求各承办单位收到分解到本单位的建议后,要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深入了解建议内容。主办单位要牵头做好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向建议人回复,协办单位要在收到任务后的2个月内将办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至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进行综合整理,并按规定格式形成书面答复意见,然后请代表本人填写征询意见表,联名的代表必须每人填写一份,最后将答复结果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代工委。
(三)明确办理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
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重要体现;作为政府了解民意、体察民情、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作为政府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有力抓手。要通过办理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决策水平和执行能力。
2、严格办理标准
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研究解决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凡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够解决的问题,要依法抓紧解决;对应当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列入工作规划,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诚恳的、有理有据的、负责任的解释。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答复格式,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办理任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办理工作制度,规范和完善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3、注重解决问题
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抓落实上。对于事关全局、涉及面宽、人民群众受惠面广、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大的重点建议,各承办单位要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倾斜;要把建议的办理与本单位的工作计划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尽最大努力保证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切实使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四)严格督查考核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及时掌握并通报办理工作进度,对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FS:PAGE]协调,并加强与市人大工作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实行全面督查,形成督查合力,将督查工作贯穿于交办、承办、见面、答复、总结报告等各个环节之中。下半年市政府将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一次评议和检查验收,对建议办理工作抓得好、抓得扎实且代表委员满意率高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对办理工作不力、不满意,或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延误工作的进行治庸问责,并予以通报批评。
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
报 告
——2012年3月30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景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规定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洪湖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要求,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编制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2年财政形势分析
收入方面:2012年,国家加大扶持中小企业的力度,我市工业发展和投资建设将呈现出加快增长势头,这将有力推动财政收入的增长。但是,在收入计划安排中仍然面临一些困难:
一是财源基础薄弱。2011年,我市GDP为122.89亿元,在荆州各县市区中排名倒数第3,三大产业的比重分别为34:32:34,2011年工业入库税收1.4亿元,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只有30%。工业不强,三产业发展不够,属于典型的农业县市。2011年全市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只有3.8%,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3.9%),财政总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在全省80个县域经济考核对象中排名分别为62位和56位,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在全省列倒数第三。
二是政策性减收。2012年,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复杂严峻,国内面临通胀和人民币升值的双重压力,为保持经济持续增长活力,国家将实施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改革,已经出台的减收政策包括提高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免征小型微利企业印花税等政策,综合分析全市税源情况,预计减收1000万元。
三是一次性税收效应不会持续。2011年,为了降低房价,中央连续出台房产调控政策,在税收方面,包括清缴土地增值税和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实行以票控税,地税部门去年5月份和10月份两次集中清缴入库税款总计1000万元,带动地税部门大幅超收。2012年这一因素将不会存在。
四是地税部门高速增长的势头可能放缓。前五年,我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年均增幅为19.2%,但真正超过20%增幅是最近两年,2011年达到28.2%,其中地税部门最近两年增幅超过了40%,这种增长水平在一个工业欠发达的县市是少有的,也很难保证长期增长势头。
支出方面主要面临以下四个方面的压力:
一是政策性增支压力。为扩大消费需求,国家将继续实施旨在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的财政政策,包括提高养老金水平、提高优抚救济水平、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等,地方财政配套压力将会加大。同时,2012年,财政必须落实水利基础设施投入政策、落实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落实教育投入政策、落实计划生育达标政策、落实公共卫生改革政策等,今年资金需求超过1.2亿元。
二是保工资保运转压力。一方面,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干部教师正常增资,并逐步提高干部教师待遇,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市乡两级政府机关基本保障的整体水平,促进乡镇加快发展,增强行政事业单位保运转的能力,预计全市资金需求量达7000多万元。
三是投资建设压力。2012年,为加快全市发展步伐,我市将加强招商领导力量和资金保障,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努力培育市场主体,不断完善三大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交通、港口和城市基础设施,需要财政统筹资金加大投入[FS:PAGE],预计资金需求量达3亿元。
四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截止目前,我市即期由市财政直接偿还的政府性债务达55477万元,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96%,包括国债转贷、扩内需债券、清理整顿合作基金会贷款、国内金融机构开发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企改制借款,以及商业银行改制不良贷款打包欠款等。现在这些债务已全部处于还本付息高峰期,2011年全市还本付息资金超过5000万元,2012年到期需要偿还的债务本息超过1亿元。
二、2012年财政预算指导思想及收支计划安排情况
根据市委第七次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洪湖跨越式、科学式发展为目标,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核心,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的理财思路,全力培植和壮大财源,不断增强财政实力,逐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大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力度,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2年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安排如下:
(一)财政收入计划
201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57260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下同)增长22.3%,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6680万元,增长18.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0580万元,增长24.1%。
分部门征收计划是:国税部门20000万元,增长19.5%,力争达到21800万元,增长30%;地税部门26000万元,增长29.8%;财政部门(非税收入)11260万元,增长12.3%。
按照上述计划,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为72.3%,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
财政收入计划分主要项目如下:
1、增值税计划17600万元,增长21.9%。
2、营业税计划16149万元,增长41.4%。
3、企业所得税计划4675万元,增长13.64%。
4、个人所得税计划1125万元,下降13.8%。
5、城市维护税计划1826万元,增长27.5%。
6、其他工商税收计划4625万元,增长14.08%。
7、行政性收费计划4886万元,增长21%。
8、罚没收入计划2862万元,增长21.1%。
9、其他收入计划2654万元,下降7.3%。
10、专项收入计划858万元,增长12.75%,其中:城市教育费附加788万元,排污费70万元。
(二)财政支出计划(草案)
2012年财政支出遵循“量入为出、重点突出”的原则,支出安排的重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落实干部教师工资政策。一是落实上年度正常工资调档增资500万元,二是提高干部教师待遇,主要是恢复工改前一度暂停的每月64元生活补贴,保证工资性支出不留缺口。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人月平64元生活性补贴,将结合教育相关资金,实行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津贴增资,按原供给渠道由教育部门自筹解决。
2、提高乡镇运行保障水平。一是提高乡镇公用经费水平,一般公用经费在现有水平基础上提高50%;二是按全额工资(含地方津补贴)安排乡镇干部医保补贴。三是每村安排0.3万元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费。
3、启动市直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从2012年开始,市直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按年人均4000元标准落实公用经费,“四大家”在职人员年人均增加1000元公用经费。其中:
对政法部门和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按保障政策执行,本级财政统筹转移支付后,只对未达到保障标准的单位进行补贴。
对全额供给单位的公用经费安排,实行“零基预算”办法。将已安排到各单位的预算基数,剔除人员工资经费和政策性项目经费后,其他均作为公用经费基数。凡人均公用经费基数低于4000元的,增补到4000元;高于4000元的,暂不再增加公用经费。
对今年各部门提出的增支申请,除政策性项[FS:PAGE]目增资外,有关运转类的增支申请,结合公用经费调整政策统筹安排。
4、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资金配套。一是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包括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提标政策,学前教育改扩建工程等;二是支持公共卫生改革,重点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改革配套资金、增加新农合配套、落实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政策和落实公共服务项目配套等;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包括落实新农保配套、落实农村孤儿生活费调标政策、落实城乡低收入群体各项调标政策;四是积极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努力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
5、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围绕2012年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适当安排农村公路建设维护资金、城市建设配套资金,补充政府还贷准备基金,落实鼓励争取项目的奖励资金、招商引资资金和工业园区建设资金等。
根据上述思路,安排2012年本级财政支出142632万元,比2011年同口径预算数(下同)增长7.5%,其中:经常性支出130767万元,增长6.5%,新增支出8006万元;列收列支支出11865万元,增长19.1%。
财政支出计划分主要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60万元,增长14.7%,新增支出2415万元,包括工资津贴调标459万元,乡镇医保调标140万元,乡镇公用经费调标390万元,市直公用经费保障546万元,税收征收经费200万元,宣传部理论宣讲经费2万元,政协委员活动经费11万元,统战工作经费1万元,侨联工作经费0.5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发改项目争取经费14万元,“五个基本”建设经费10万元,党史编撰补助经费1万元,抽样统计调查经费3万元,地方性统计项目调查经费3万元,妇儿工作经费1万元,文联出版工作经费1万元,政府投资审计经费10万元,接待经费3万元,招投标工作经费10万元,物价认证监督经费5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5万元,企业退休人员计生奖励经费18万元,工业项目行政性收费减免补贴60万元,争取项目奖励经费280万元,驻点招商经费24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3659万元,增长10.9%,新增支出361万元,包括工资津贴调标259万元,司法救助基金2万元,武警战士生活补助5万元,在押犯人生活费补助15万元,巡逻警察大队保障经费70万元,消防应急保障经费5万元,普法经费5万元。
(3)教育支出26461万元,增长3.6%,新增支出910万元,包括教育附加支出170万元,教师工资津贴691万元,市直公用经费保障19万元,党校党员干部培训费20万元,职业教育发展经费10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477万元,增长4.4%,新增支出29万元,包括工资津贴调标3万元,市直公用经费保障5万元,科技三项费20万元,科普经费1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8万元,增长14.8%,新增支出69万元,包括工资津贴调标7万元,市直公用经费保障19万元,文化“三馆”运行经费及演员培训费9万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经费10万元,“扫黄打非”经费2万元,广播事业费20万元,全民健身经费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64万元,剔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后,本级新增支出241万元,增长6.2%。包括工资津贴调标36万元,市直公用经费保障21万元,新农保扩面征缴经费5万元,医保工作经费3万元,老年大学办学经费2万元,城镇居民医保配套30万元,新农保配套50万元,孤儿生活费提标配套32万元,“两参”人员工资补差62万元。
(7)医疗卫生支出7728万元,增长24.5%,新增支出1521万元,包括工资津贴调标6万元,市直公用经费保障11万元,卫生监督执法经费2万元,"120"运行经费5万元,无偿献血工作经费1万元,卫生基本药物制度改革1100万元,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100万元,新农合配套1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配套176万元,结核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配套20万元。
(8)节能环[FS:PAGE]保支出188万元,增长4.4%,新增支出8万元,主要是工资津贴调标及市直公用经费保障6万元,空气自动站监测系统运行经费2万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869万元,增长21.2%,新增支出1027万元,包括工资津贴调标7万元,市直公用经费保障20万元,文明城市管理经费10万元,城建执法经费6万元,园林城市建设40万元,燃气管理经费3万元,城市客运管理经费1万元,环卫清扫补贴40万元,污水(垃圾)处理补贴60万元,城市安全设施配套费40万元,城市基础建设配套800万元。
(10)农林水事务支出8206万元,增长3.8%,新增支出302万元,包括工资津贴调标22万元,市直公用经费保障51万元,农业综合执法经费2万元,动物疫病防治费3万元,农村财务培训费1.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费2万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20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995万元,增长1.5%,新增工资津贴调标及市直公用经费保障15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25万元,增长2.3%,新增支出27万元,包括工资津贴调标6万元,市直公用经费保障12万元,安全生产经费9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69万元,增长9.8%,新增支出33万元,包括工资津贴调标8万元,市直公用经费保障23万元,酒类专卖执法经费2万元。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31万元,增长7.6%,新增工资津贴调标及单位公用经费保障支出9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11万元,主要是地方配套支出。
(1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744万元,增长1.2%,新增工资津贴调标及单位公用经费保障支出9万元。
(17)预备费支出6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000万元,增长33.3%,新增政府还贷准备金1000万元。
(19)其他支出12807万元,增长17.8%,主要项目有预留工改800万元,乡镇体制分成1000万元,列收列支支出11007万元(包括行政性收费4886万元,罚没办案2862万元,其他支出3259万元)。
(三)2012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预计
预计2012年财政预算资金来源总量15127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0580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510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9630万元(包括以钱养事转移支付1066万元,政法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6835万元,湖区转移支付1837万元,社会保障转移支付49892万元)。
预计2012年财政预算资金运用总量152056万元,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42632万元,上交支出9424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支大于收,缺口783万元。
(四)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
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为核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预算改革的基本方向不变、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不变、‘两上两下’的基本规程不变”的前提下,力求在预算编制精细化上有所提高,在财政管理绩效上有所提高,不断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目前,部门预算编制已经完成“二上一下”程序,全市66个部门242个单位编制了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涵盖市直所有部门和17个乡镇政府及财经所,预算编制面达到100%。
1、部门预算收入计划
2012年,全市本级部门预算收入总计7695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2208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2120万元,包括育林基金收入88万元、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99万元、土地出让基金收入(交易成本)1933万元。
(3)预算管理非税收入8325万元。
(4)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收入5930万元。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24万元。
(6)其他收入8044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计划
2012年,全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总计78318万元,分项目如下:
(1)基本支出548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13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720万元。
(2)项目支[FS:PAGE]出22090万元,其中:政策性项目16939万元,一般性项目4785万元,不可预见费366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8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332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平衡预计
2012年,全市部门预算资金来源总量78373万元,其中:本级部门预算收入769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22万元;全市部门预算资金运用总量78359万元,其中:本级部门预算支出7831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41万元。收支相抵,预计2012年部门预算节余14万元。
三、全面完成2012年财政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围绕完成全年预算目标,我们将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努力做好如下工作:
(一)全力以赴支持经济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全员招商引资活动。落实专项经费,制定鼓励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奖励办法。同时,财政部门将围绕抓大项目抓大资金抓大政策思路,加强与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密切联系,全力争取资金项目,支持全市经济发展,争取普惠制项目一个不漏,特惠制项目有一争一,2012年重点跟踪国家中小湖泊生态治理项目、烈士陵园免费开放项目等,确保在年内落实到位。
二是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全力支持洪湖开发区、新滩新区、洪湖石化装备工业园区和洪湖临港工业园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整合资金,让农业项目向工业项目靠拢、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靠拢、建设资金向园区建设靠拢,促进园区快速发展。
三是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积极为企业申报各类财政补贴资金,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扩大融资规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不断扩大担保面和担保贷款额度。
(二)广辟财源强化政府资源管理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管理全市土地收储交易市场的要求,完善“国土部门管地、财政部门管账”的规则,从源头上强化土地收储成本管理,从程序上强化土地交易过程监控,从审批上强化土地收益分类管理,从机制上强化国土部门经费管理,努力增加土地收入在财政收入中份额。二是积极支持城市投融资平台体制改革,促进城投公司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主体,缓解财政城市建设投资及还本付息压力。三是在国有资产管理上做文章。通过清理回收、债转股等方式,加大清收各类政府沉淀借款的工作力度,缓解财政运行压力,同时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大国有资产收益的征管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资。
(三)千方百计狠抓税收征管
一是全面调查税源,层层落实责任。将税收目标落实到基层征收单位,落实到户。坚持每月召开定期税收调度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解决矛盾,确保税收均衡入库。
二是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强化以票控税管理。全面清理整顿到期的招商引资协议和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收零申报企业的税负调查,建立税收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开展税收稽查,清缴欠税,坚决打击偷逃抗税行为。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多管齐下促税收。财政、国土、工商、房产、公安交警等部门,全力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加强建安发票管理和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严格执行“先税后证”政策,确保有一征一,形成综合治税的氛围。
四是调整财政扶持政策,引导企业主动纳税。将县域经济调度资金、财政担保或贴息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和技术创新资金向产业带动大、税收贡献多、成长性较好、提供就业机会多的企业倾斜,让有贡献的企业得实惠。
(四)完善体制调动乡镇发展积极性
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构建“乡财市管”与“分灶吃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市财政承担乡村两级组织基本保障的主要责任,确保基层政权稳定运转。同时,按照“乡财乡理、乡事乡办”的基本要求,乡镇政府主要承担区域内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责任,实行“核定收入基数,超收增量返还”的办法,让乡镇更有发展实力。
(五)强化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FS:PAGE]一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首先,强化部门预算日常管理。各部门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部门预算,按照统一的标准编制预算,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其次,加大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力度,重点是按照定员、定编、定岗的要求,加强教师和财政全额供给经费的人员清理,凡脱岗人员一律停发工资,防止虚报冒领。第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预算就是决算”的方针,有预算不超用,无预算不使用,加大公车治理力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进一步规范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是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监管。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定期向政府报告制。凡上级补助在1000万元以上、本级财政投入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比如,校安工程、港口建设、土地开发、廉租房建设等,定期就工程实施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投资评审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审批办法,对一些重大资金的安排,要先由财政部门实行评审,再据实安排。对重大财政支出,严格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招投标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和财务报帐制,全面实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双直”管理,即资金直达项目、审计监督直达项目。
三是加大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督导力度。做到资金直达到农户,政策到位无纰漏,农民负担无反弹。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专户、专帐、专人管理,特别是有关低收入群体的补贴资金,如教育贫困生补助资金、民政优抚资金、城乡低保资金等,全面实行财政办卡、银行代发、直达个人,必要时,实行现场发放,确保各类资金财政无滞拨,部门无截留,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有序、高效。
(六)整顿作风扎实开展治庸问责活动
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责任,优化办事程序,严格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另一方面,为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严厉整治“庸、懒、散、软、差”行为,将财政各项业务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分为“一般件”、“急件”和“特急件”,明确到责任人,制定回复落实期限,实行限期办结制。财政局所有干部职工中,凡本职工作出现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不尽职不称职受到组织批评、办事懈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被媒体曝光、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损坏部门形象,以及按期完不成年度任务和市委市政府交办工作的,一律追究个人责任,一律不评优、不提拨、不调整,总之,通过各种手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促进财政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顺利完成2012年财政预算,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经济财政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奋力拼搏,扎实工作,确保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实现洪湖市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
关于洪湖市2012年财政
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2年3月30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全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和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洪湖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副主任吴锦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近期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汇报,并对这个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是:全市财政总收入计划5726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2.3%,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计划40580万元,比上年完成值增长24.1%。2012年财政预算平衡情况:预算资金来源总量为151273万元,包括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政性补助收入和专项转[FS:PAGE]移支付收入。预算资金运用总量为152056万元,其中,全市本级预算支出计划142632万元。预计2012年财政预算收支缺口783万元。
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认为,201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全面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的方针,切实保障“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注重改善民生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指导思想明确,措施积极可行。与往年相比,2012年的预算方案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预算收入安排积极。2012年,财政面临的减收增支因素很多,但为了贯彻市委关于实现洪湖市跨越式发展的目标要求,今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安排比去年增加24%,为历年计划收入安排增幅最高的一年。其中税收收入占比72.3%,较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
二是公共支出安排科学。2012年财政支出安排充分体现让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的思想,新增财力用于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等方面。在保工资方面主要是落实和提高干部教师工资待遇;在保民生方面重点是放在公共卫生体制改革上,确保全市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在保运转方面主要是通过进一步调整乡镇财政体制,实行“乡财市管”与“分灶吃饭”相结合的政策,提高了乡村两级运转水平,调动了乡镇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启动市直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政策,通过实行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使全市各部门保运转的能力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新增财力对政府重大决策、农村公路建设、驻点招商、项目争取奖励等方面给予了倾斜。
三是预算收支安排完整。对比往年,2012年的预算方案中,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将有关社会保障等专项转移支付列入到本级财政预算,使本级预算的收支规模有了较大幅度增加,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扩大了财政预算审查面,有利于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
为保障2012年财政预算的全面实现,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支持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培育壮大财源。要切实完成预算目标,需要多渠道、多形式组织税收。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全市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要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扶持力度,提升支柱产业的竞争力,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园区平台建设投入力度,引导提升园区企业运行质效,催生财政收入增长来源。要综合运用财政等手段,努力提升国有资产营利能力,拓宽财政收入增长新渠道。要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积极组织税源,堵塞税收漏洞,依法加强征管,确保应收尽收,按时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突出公共财政导向,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投入力度,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要严格控制“三公”支出,逐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调结构、保增长、惠民生。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促进专项资金的分配更加合理和优化,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努力使专项资金发挥出最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绩效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机制,优化代建项目,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科学运行能力。财政部门要不断深化改革,逐步完善项目预算的管理办法,提高部门预算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等改革,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FS:PAGE],建立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科学运作,灵活调度,改善财政收入结构,使国有资本增值赢利。加强政府融资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逐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加强预算约束,提高依法监管水平。逐步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体制,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扎实推进“绩效预算”模式,逐步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体系,提升财政运行透明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201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
决 议
(2012年3月30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李景慧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预算目标任务的实现。
关于洪湖市“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的
报 告
——2012年3月30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司法局局长 唐忠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在我向会议报告“六五”普法规划,请予审议。
一、关于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简要回顾
2006年至2010年,我市“五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领导重视抓普法。“五五”普法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7年3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4月4日,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洪湖市“五五”普法暨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四大家”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一把手”为主要成员的“洪湖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全会,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多措并举抓普法。为推进普法的深度和广度,我市主要坚持“三抓”:即坚持抓宣讲,坚持抓骨干、坚持抓部门联动。五年来,各乡镇区办自办法律讲座320场、普及群众32万余人次,培训基层普法骨干3100人次。三是坚持创新抓普法。五年来,在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上,开展常规普法活动68场次,特色普法活动15场次,真正做到了法律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同时,紧扣普法重点,在形式上不断创新,即创新青少年学法,强化农民学法,坚持干部带头学法,注重企业普法,拓展社区学法,丰富单位学法。四是推进“重点工程”抓普法。即实施基层依法治理工程,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化管理;实施行业依法治理工程,促进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实施地方依法治理工程,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五年来,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上级各级组织的肯定和表彰:我市被湖北省表彰为“五五”普法先进县市;市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表彰为“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市环保局被湖北省表彰为“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还有24个单位、14名个人分别获得省、荆州市的通报表彰。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效果,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FS:PAGE]提高;二是普法工作推进不够平衡,农村、城镇流动人口及规模以下企业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群体还是我们普法的难点和盲点;三是有些普法宣传的内容、方法以及形式不大适应当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普法宣传手段有待不断创新。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六五”普法工作中予以加强和改进。
二、关于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推进措施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继续以深化全民普法为基础,以加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以强化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为保障,为全力实施“一个战略、两大特点、三大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壮腰工程”,为把洪湖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滨江现代工业城、生态文明旅游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
工作目标:经过5年的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力争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法治乡镇(场)创建活动开展面达到100%;市直单位创建法治单位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基层法治创建全面推开,基本实现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荆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第二阶段目标任务,加快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法治化进程,有效发挥法治环境“软实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硬支撑”作用。
(二)工作原则与普法对象
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科学推进,注重实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建并举。
普法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作为重中之重。
(三)主要任务
1、围绕推进政治建设法治化进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促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了解和系统把握。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法制宣传,促进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进一步加强依法办事法制宣传,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监督。
2、围绕推进经济建设法治化进程,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加强反腐倡廉法制教育。一是重点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旅游、商贸、餐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二是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公正执法的自觉性。
3、围绕推进文化建设法治化进程,深入学习宣传文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是加强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法制宣传,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多样化。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新媒体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摸索建设法制文化艺术传播平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制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化活动;探索法制文化与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廉政文化、旅游文化等活动相互促[FS:PAGE]进、共同发展的途径。二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4、围绕推进社会建设法治化进程,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一是在保障民生方面: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抗灾减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管理、重点人员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四)工作形式与载体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深入开展法治洪湖创建活动。
1、抓重点对象。结合全市领导干部“周末课堂”、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抓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抓特色工作。深入推进并积极打造“法律进湖区”的法制宣传工作品牌,努力提高广大渔民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步骤与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制定五年规划,做好普法教材发行、工作试点、骨干培训和宣传、发动与组织工作。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各地各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彰。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认真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30周年纪念活动。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1、切实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带头组织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健全各级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FS:PAGE]听取汇报、开展督察等制度。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注重把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环节之中,推动规划的落实。各部门、各行业要相应成立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既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又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分级部署、分工实施的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分步推进、分类指导,形成协调互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动机制、情况通报机制、检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奖惩措施。
3、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把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专项工作的第一线。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专职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大力加强兼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才资源库,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政法系统已退休老同志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培训,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作用。
4、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及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将“六五”时期工作经费按高于“五五”时期经费保障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情况,形成动态增长机制。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工作实际,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建设法治洪湖、平安洪湖、和谐洪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为确保我市“十二五”规划完成以及市委宏伟蓝图的实施,在公民中开展“六五”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十分必要,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此作出决议,不断把我市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以上报告,请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2年3月30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6年至2010年,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已顺利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全市法治化进程,决定从2011年至2015年在全市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更为突出、更加紧迫,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都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和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要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阶段性实施方案以及考核、检查、评比办法,实现规划目标。统筹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FS:PAGE]工作格局。
二、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大方向,在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同时,将法制宣传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重点开展建设社会诚信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尤其是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密切关系民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着力开展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规章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全面提高城市法治化水平,为实现 “工业兴市”,早日建成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突出重点,分类施教,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并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要大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素质考察等制度,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工作、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公务员理论学习规划、法制培训等制度,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公正司法、严格文明执法。要继续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经费“五落实”,增强宣传教育实效,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要着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要加强城乡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基层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
四、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的内容。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和移动通信平台等各类媒体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灵活多样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获得法制教育提供有效途径。要加强各种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公交车普法、站台普法、电子显示屏普法,以及法制宣传长廊、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室(角)等公共活动场所的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建设,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制宣传网络体系。要不断创新普法理念、方法和手段,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通过以案释法、法制文艺作品等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注重落实,加强监督,确保本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职能,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和制度完善,做好对各单位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评估考核以及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将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洪湖市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官职务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对法官职务任免的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本院叶立发等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具体意见如下:
免去:
叶[FS:PAGE]立发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董江平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胡正武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仵刚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峰口法庭庭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院长:李云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命:
周红艳、张玉根二名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艳军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易贤准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情况说明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提请任命周红艳、张玉根2名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张艳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周红艳同志善于思考、善于学习,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善于组织协调,政治立场坚定,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热爱检察工作,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责任感强,坚持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踏实工作,做到坚持原则,公正执法。张玉根同志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硬,大局意识强,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对工作具有高度责任感;能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自觉维护班子整体形象,注重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做到谦虚谨慎,求真务实。根据周红艳、张玉根2名同志的具体情况、现实表现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的相关规定,现依法提请市七届人大第3次会议,任命周红艳、张玉根2名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艳军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热爱检察工作,对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踏实工作,做到坚持原则,公正执法。侦查监督科工作期间,发挥骨干作用,办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多次被评为先进检察官,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根据张艳军同志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现提请市七届人大第3次会议任命张艳军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谢谢大家!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易贤准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周红艳等
同志职务的议案》的书面审查报告
—2012年3月30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和《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市人大常务会主任会议的要求,组成专班,通过查阅任职资格、座谈等形式,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周红艳等同志职务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周红艳(女):政治素质高,头脑清醒;工作能力强,善于协调;能独挡一面,勤奋敬业,公正执法,作风扎实,大局意识强;廉洁自律,自身要求严。系院工会主席,党组成员。提请任命为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玉根:党性观念强,政治立场坚定,严格要求自己;工作求真务实,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正执法;敢于挑战困难,勇于担当责任。系院政治处主任,党组成员。提请任命为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艳军(女):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干一行爱一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清正廉洁,有较严的自律意识;多次受上级检察机关表彰。提请任命为检察员。
周红艳、张玉[FS:PAGE]根、张艳军未发现有不廉洁问题。周红艳、张玉根、张艳军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其成绩分别为周红艳95分,张玉根95分,张艳军96分。
综上所述,以上3位同志的任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报告,主任会议同意提请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供 职 报 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我叫张艳军,1980年7月出生,汉族,河南开封人,大学文化,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7毕业于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11月进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10年9月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任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工作十余年来,我始终以一名检察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扎实工作,无论在哪一个工作岗位上,我始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成为所在岗位的行家里手。
根据组织的安排,我被易贤准检察长提名拟任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的检察员任职,借此向市人大各位领导表示我真诚的谢意!这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考验,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而神圣!如果这次我的提名通过,我将尽心尽力地干好本职工作,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为此,我从三个方面供职如下:
一、勤于学习 坚定信念
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理念,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检察人员的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坚决抵制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检察院的集体荣誉,摆正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关系,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秉公执法、文明办案,不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不断鞭策提醒自己,不断完善提高自己。
二、爱岗敬业 公正执法
侦查监督工作的两样同等重要的职能就是审查逮捕和侦查活动监督,它既是打击犯罪的有力措施,也是防止公民权利被无辜侵犯的重要关口。在工作中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办案,把公平正义做为自己内心永恒的追求,通过每一件具体的案件来维护司法的公平和正义,做到无错案发生、无超时限办案、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群众举报投诉。
三、服务群众 清白做人
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坚持“八小时之外自律行为规范守则”,拒绝吃请,清正廉洁,杜绝“松、懒、散、软”等作风懈怠现象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利用检察权谋取个人好处的情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不管是面对案件当事人或家属,还是面对申诉、咨询的群众,耐心听取群众心声,详细解答各种问题,化解群众心中疑问,使人民群众“带着问题而来,载着满意而归”,做一名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党和人民满意的人民检察官。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也是我的态度和决心。如果大家同意我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命我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我将按照以上承诺,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珍惜机遇,不辱使命。如果我的任职未能通过,我也决不灰心气馁,这说明我的工作中还有不足之处,我将正确对待,接受和服从组织决定,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努力工作。
谢谢大家!
供职人:张艳军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供 职 报 告
尊敬的主任、各[FS:PAGE]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张玉根,男,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1990年黄冈师专毕业后分配到龙口职业高中教书,1995年5月通过全国检法系统增编补员统一招考进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并分配到公诉科工作,1998年抽调到农村工作队奔小康,在抗洪救灾中荣立三等功,并于当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3月调到民行科工作,2002年8月任侦监科副科长、检察员,2008年10月任监所科科长;2010年8月任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回顾十七年来的检察工作历程,我先后在院公诉科、民行科、侦查监督科、监所科、政治处工作,考入检察院,院党组首先安排我到公诉科工作,使我有幸成为了一名国家公诉人,担负着代表国家追诉犯罪的神圣职责,在这里,我我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学习,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工作,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从一个对法律知识认识肤浅和茫然变成一个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为我到其他岗位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侦监科工作中, 通过加强检察监督职责,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工作中,不怕苦、不怕困难,常常主动请求办难案、办大案,同时坚决做到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为此,得到了领导的好评。2008年10月,院党组任命我为监所检察科科长,我认真完成上级检察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任职期间,看守所无一例监管安全事故发生,且我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今天,根据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经易贤准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拟任我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我心情十分激动,这是党组织对我的信任,如果能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并任命,我将竭尽全力,不辱使命,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充分发挥一名检委会委员的本职作用,认真完成好党组织和市人大常委会交给我的光荣任务,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为此,我将坚持做好以下四点:
一、虚心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学习钻研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时时处处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二、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当好人民公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牢记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廉洁奉公,不贪私利,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标准去衡量自身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思想上筑起坚固的拒腐防线,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给的,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确保司法公正,要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央政法委的各项禁令,以实际行动抵制不正之风,维护法律的尊严,当好法律的忠诚卫士,做好人民的忠实公仆。
三、当好参谋,维护团结,树立领导班子形象。在工作中认真贯彻和执行检察长的工作指令和院党组的决议,切实体现检察长的工作意图和党组的工作思路,用实际行动维护检察长和集体的领导权威,维护班子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要创造性地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勤于全面思考问题,多提建议,多做实事,为检察长的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四、接受监督,依法办案,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我将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FS:PAGE]督,正确处理好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坚持党的领导以及人大监督的关系。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按照要求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高度重视人大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检查、视察和评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细致地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正确处理和及时报告人大交办的案件,积极求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帮助。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和处理好各方关系,为依法做好检察工作创造条件。自觉培养自身在错宗复杂的事物中,鉴别问题实质的分析判断能力,特别是在评审重大、疑难案件中,要达到观其外表、明其实质,提出正确的评审意见,确保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作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被提名人,我尊重和服从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决定,如果能任命我担任这一职务,我将尽心、尽力、尽责,努力工作,为检察事业作出贡献,绝不辜负各位领导的信任和重托。如果市人大常委会未审议通过任命,我也会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查找和改进自己的差距与不足,更加严格要求自已,更好地学习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为洪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竭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尽到检察官应尽的职责。
以上供职,敬请审议,谢谢大家!
供职人:张玉根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供 职 报 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周红艳,1970年6月出生,汉族,湖北洪湖人,大学文化,1989年参加工作,200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通过全省检法系统增编补员统一招考进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00年任检察员,2001年考取主诉检察官资格,2002年任渎检局侦查科副科长,2008年任反渎局副局长,2010年任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根据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经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命我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我深以为荣!我从事检察工作十七年,多年的检察工作经历让我深知检察权是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司法权利,是在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和监督下行使的。能成为一名检察委员会委员,亲自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与研究,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神圣而光荣。如果在座的各位信任我,通过了我的任职提请,我将竭尽所能、殚精竭虑,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刻苦学习政治理论,努力钻研检察业务,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检察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作为一名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不但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而且还要具备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深厚的理论功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发展,在检察工作中也必然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学习,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首先,我要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抽出一定的时间学习一些马列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用这些伟大的思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修为和理论素养;其次,要系统地学习《刑法》、《刑诉法》和全国人大陆续颁布的法律修正案、补充规定、司法解释及其他经济、民事法律、法规。我们这个时代是与时俱进的时代,我们的法律也在与时俱进,一名执法者如果只停留在原来的法律理念中,故步自封,那是很难跟上时代的步伐的。只有熟谙不断修改和补充的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解决执法在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独立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一只雄鹰要想展开翅膀搏击风雨,光有漂亮的羽毛是不够的,还要有坚实的筋骨做支撑,我们检察官所赖以支撑的坚实筋骨,就是扎实的政治修为和渊博的法律知识,只有具备了这两者,才能永远屹立在时[FS:PAGE]代的潮头。第三是向有经验的老同志们虚心求教,以弥补自己经验上的不足,取长补短,不断汲取执法精髓,努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避免工作中的失误。
二、严格执法,加强监督,不殉私情。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寻求司法公正是检察工作的唯一目标,也是最终的归宿。因此,作为一名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就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大家知道,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要包括;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监管改造监督三种。由于和监督对象相近的工作性质,加之政法干部的政策性流动,检察机关的监督对象基本上都是政法界的同仁,有的甚至是在一起工作多年的老同志,相处多年的老朋友,因而,法律监督工作的好坏,绝不是单纯的业务能力问题,这里面还包括党性原则和执法理念的问题。我如果被任命为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我一定会庶竭驽钝,攘除奸凶,高举公平正义的旗帜,决不会因碍于昔日的同志之谊、朋友之情,而丧失原则,因私废公,徇情枉法,在脑海中要时刻绷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这根主弦。我深深懂得要想做好检察工作,就不能满足于当老好人,只有时刻牢记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那我们才能在任何时候都能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
三、忠于职守,清正廉明,做一个受群众爱戴的好检察官。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多变的时代,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多元并存,人们的思想也日益呈现多元化趋势,做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官,我要在检察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给予自己的权力,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时刻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主动听取发案单位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就建议;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利己主义思想的侵蚀,做一名受人民群众欢迎和爱戴的人民检察官。人生是短暂的,能为党和人民工作的时间尤其短暂。在这短暂的时光里,我愿自己能象一根蜡烛那样,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去。俗话说得好:“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当有一天,我离开了自己心爱的工作岗位,如果有人说:“他是一名好检察官。”如此,我平生的夙愿也就得到了莫大的满足!
各位领导,以上是我的一番肺腑之言,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我一定虚心接受。如果我的任职不能通过,我仍然会一如既往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谢谢大家!
供职报告人:周红艳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2年3月30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红艳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玉根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艳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2年3月30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叶立发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董江平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胡正武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仵 刚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峰口法庭庭长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2)[总号:162]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