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伟任职的决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6 浏览人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伟任职的决定
(2019年12月4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任命刘伟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伟任职的决定
(2019年12月4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任命刘伟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