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21 浏览人次:
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党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制定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正式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彰显了党领导14亿多中国人民凝聚起来的磅礴力量,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激励我们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021年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也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揭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大制度成果,系统论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党中央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宪法相关法,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权威和效力 宪法承载着我们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承载着14亿多中国人民共圆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常委会的法定职责和光荣使命。 贯彻实施宪法,需要宪法相关法不断完善和发展。制定监察官法,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办法,健全完善军队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起草并审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启动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修正草案已经常委会初次审议。起草并两次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把这部法律修改好,为地方人大和政府更好履职尽责提供法律支撑。 以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基础,健全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更好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相关决定,行使全国人大授予的立法职权,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这两个附件的修订,全面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通过重构并赋权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建立健全有关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等,形成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新选举制度使爱国者治港稳稳落地,从政治上、制度上根本性地推动香港形成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真正落实“一国两制”的良政善治,迎来了支持和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并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全新局面。起草并审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两个办法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审计法等法律修改过程中进行合宪性审查研究,阐释宪法制度的内涵和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主动审查行政法规16件、监察法规1件、地方性法规1467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7件、经济特区法规40件、司法解释251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42件、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17件;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6339件;审查研究有关部门移送的141件审查工作建议;集中清理长江保护、行政处罚、人口与计划生育等3个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重点地开展专项审查,共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废止法规和司法解释1069件。专题调研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推动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普遍建立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支持部分省(区、市)建设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了更好监督宪法法律实施,制定备案审查衔接联动的工作规定,修订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纠正违宪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5次宪法宣誓仪式,22名常委会任命或决定任命人员进行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宪法理念。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题,举行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推动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鲜明特征、本质属性和巨大功效。
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快立法修法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律保障
三、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五、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目标任务,推进人大对外工作
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坚持人大常委会基本定位,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2022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新的一年里,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立法、监督、代表、对外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传递下去,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运用体现到人大工作和建设之中。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逐项抓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的落实。开展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主动谋划涉外斗争的法律武器,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维护国家安全。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党的二十大召开后,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二、用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三、增强立法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根据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安排审议40件法律案。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能源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关税法等税收法律,修改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反垄断法、铁路法、矿产资源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推进民生、社会、环保领域立法,制定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社会救助法、学前教育法、民事强制执行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修改体育法、职业教育法、学位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慈善法、科学技术普及法、文物保护法、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粮食安全保障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充实涉外法律工具箱,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做好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国际条约的决定批准工作。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等工作。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继续开展法典编纂工作。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四、认真做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预安排32个监督项目。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关于计划执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数字经济发展、金融工作等情况的报告,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围绕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审议关于中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财政社保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的报告,结合听取审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对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专题调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关于就业工作、儿童健康促进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老龄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行专题调研。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关于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研究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检查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并结合审议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关于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情况的报告,围绕监察机关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紧盯突出问题,强化跟踪问效,提高监督的科学性、精准性,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六、认真做好人大对外工作 以推动落实习近平主席重大外交行动成果为首要任务,加强与外国议会和国际及地区议会组织的交流,推进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大国议会的合作,巩固和深化多层次、多渠道对外交往。促进对外工作与外宣工作深度融合,增强人大对外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丰富和完善涉外法律斗争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发言人机制作用。
七、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四个机关”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舆论宣传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机关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 在新的奋斗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团结奋斗、笃行不怠,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过去一年的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党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制定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正式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彰显了党领导14亿多中国人民凝聚起来的磅礴力量,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激励我们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021年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也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揭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大制度成果,系统论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党中央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宪法相关法,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权威和效力 宪法承载着我们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承载着14亿多中国人民共圆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常委会的法定职责和光荣使命。 贯彻实施宪法,需要宪法相关法不断完善和发展。制定监察官法,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办法,健全完善军队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起草并审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启动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修正草案已经常委会初次审议。起草并两次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把这部法律修改好,为地方人大和政府更好履职尽责提供法律支撑。 以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基础,健全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更好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相关决定,行使全国人大授予的立法职权,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这两个附件的修订,全面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通过重构并赋权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建立健全有关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等,形成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新选举制度使爱国者治港稳稳落地,从政治上、制度上根本性地推动香港形成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真正落实“一国两制”的良政善治,迎来了支持和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并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全新局面。起草并审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两个办法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审计法等法律修改过程中进行合宪性审查研究,阐释宪法制度的内涵和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主动审查行政法规16件、监察法规1件、地方性法规1467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7件、经济特区法规40件、司法解释251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42件、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17件;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6339件;审查研究有关部门移送的141件审查工作建议;集中清理长江保护、行政处罚、人口与计划生育等3个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重点地开展专项审查,共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废止法规和司法解释1069件。专题调研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推动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普遍建立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支持部分省(区、市)建设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了更好监督宪法法律实施,制定备案审查衔接联动的工作规定,修订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纠正违宪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5次宪法宣誓仪式,22名常委会任命或决定任命人员进行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宪法理念。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题,举行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推动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鲜明特征、本质属性和巨大功效。
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快立法修法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律保障
三、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五、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目标任务,推进人大对外工作
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坚持人大常委会基本定位,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新的一年里,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立法、监督、代表、对外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传递下去,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运用体现到人大工作和建设之中。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逐项抓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的落实。开展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主动谋划涉外斗争的法律武器,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维护国家安全。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党的二十大召开后,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二、用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三、增强立法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根据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安排审议40件法律案。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能源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关税法等税收法律,修改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反垄断法、铁路法、矿产资源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推进民生、社会、环保领域立法,制定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社会救助法、学前教育法、民事强制执行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修改体育法、职业教育法、学位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慈善法、科学技术普及法、文物保护法、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粮食安全保障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充实涉外法律工具箱,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做好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国际条约的决定批准工作。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等工作。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继续开展法典编纂工作。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四、认真做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预安排32个监督项目。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关于计划执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数字经济发展、金融工作等情况的报告,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围绕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审议关于中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财政社保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的报告,结合听取审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对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专题调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关于就业工作、儿童健康促进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老龄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行专题调研。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关于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研究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检查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并结合审议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关于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情况的报告,围绕监察机关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紧盯突出问题,强化跟踪问效,提高监督的科学性、精准性,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六、认真做好人大对外工作 以推动落实习近平主席重大外交行动成果为首要任务,加强与外国议会和国际及地区议会组织的交流,推进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大国议会的合作,巩固和深化多层次、多渠道对外交往。促进对外工作与外宣工作深度融合,增强人大对外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丰富和完善涉外法律斗争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发言人机制作用。
七、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四个机关”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舆论宣传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机关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 在新的奋斗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团结奋斗、笃行不怠,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