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委会会议
关于《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国土整治项目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0-29 浏览人次:

——2010年5月28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建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09年11月26日,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在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向市人大委员会专项报告了全市国土整治项目实施建设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关于国土整治项目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时,提出了要优化项目实施方案、整合项目区内资源、建立健全项目后期管护机制、优化项目施工环境和加强资金监管等四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和国土局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向市人民政府交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国土整治项目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洪常办文〔2009〕9号)后,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安排,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加强整改。经过半年多来认真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搞好统筹规划,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目标,在编制2010年国土整治项目的实施方案时,充分地征求了各乡镇和职能部门专家的意见,以已有仙洪试验区项目为架构向纵深开拓,做到集中连片不留死角。在项目实施前期把好三关:一是把好项目选址关,通过对项目区的水源条件、交通状况、农田水利设施状况、农村居民地的整体状况、新增耕地潜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保项目选址、定址的科学性;二是把好项目设计和预算关。对项目区地形地物进行精确测量,对项目规划设计精益求精、事实求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调整设计方案,对项目预算编制精打细算,保证项目预算的实效性;三是把好项目申报关,加强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对项目申报材料,认真研讨,精心审查,反复修改,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二、做好资金整合,合理安排工程建设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投其资,各记其功”的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谋划下,搞好部门配合,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血防项目资金、农林水专项资金、农村道路建设资金等各项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进行捆绑使用,采取资金分部门按原渠道管理,项目建设内容按照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集中连片,提高农村建设的整体效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一是国土部门与水利部门项目整合,搞好农村灌排水系及渠网建设;二是国土部门与交通部门项目整合,搞好农村硬化水泥道路建设;三是国土部门与血防部门项目整合,搞好血吸虫病防治及兴地灭螺工程建设;四是国土部门与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整合,搞好项目的互补;五是国土部门与水产部门项目整合,搞好高效水产建设;六是国土部门与林业部门项目整合,搞好农田林网建设;七是国土部门与建设部门项目整合,搞好农村村庄整治工程建设。

三、完善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受益

土地整理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变农业生产方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效益已日渐显现。为了确保项目建成后不出现无人管护,沟渠堵塞、泵房设备被盗、道路桥梁损坏、防护林毁坏等现象,完善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体系十分必要。一要建立各级管护主体责任制度,让项目乡镇及村组成为责任主体,及时办理交付手续,交付管理责任。二要建立各单项工程管护制度,分别包括耕地管护制度、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制度、道路工程管护制度和防护工程管护制度。通过与水利、交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硬化渠道、桥梁、涵闸、道路和泵站由主管部门分类进行管护。三要建立工程管护的奖惩制度,设立项目管护目标,不定期巡查,落实巡查结果,问责管护责任主体。

四、规范项目运作,严格工程管理制度

为确保项目实施工期、质量及效益,严格[FS:PAGE]按照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理的要求,坚持业主方、监理方、施工方三位一体,不断加大对项目区的全程监督管理。一是推进项目建设市场化运作。实行阳光操作,建管分离,从源头上保证项目质量。二是强化项目建设全程化监管。严格实行“五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公示制、监理制、合同制。三是搞好项目资金管理。为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和安全,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人管理”的管理方法,建立“一支笔”审批签字制度,严格按照“先报后审再批”的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四个坚持”,即:坚持实行建立专帐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坚持按照开支范围、项目预算开支,确保不突破投资总额;坚持严把资金流转渠道,资金的拨付实行集体研究,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坚持项目资金决算制度,严格资金审计,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四是设立跟踪审计制度。由国土局与审计局共同成立工程审计小组,对项目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进行跟踪审计,规范工程量核定和中期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工程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实效。五是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为把土地整理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廉政工程,立足“防患于未然”,把反腐倡廉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注重在土地整理的每个环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严格实行土地整理“四个不准”,即不准国土干部职工及其亲属参与或承担工程项目;不准插手和从事工程材料、机械等相关交易;不准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不准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宴请、馈赠及高消费娱乐活动。在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不断强化外部监督措施,公开向社会作出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强化领导,建立建全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为了确保国土整治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主要领导、国土局党委成员、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都是项目的主要责任人,将项目建设责任量化,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分片领导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部门衔接、资金整合、矛盾协调等。二是项目实施乡镇成立了土地整理项目协调指挥部,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专班,各职能部门派专人参加,对项目区进行定期巡查,处理项目出现的突发事件和协调项目施工。三是项目村组成立项目协调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协调施工单位在日常施工中出现的矛盾。三级专班的设立为国土整治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工程施工环境,为全市土地整理建设全面展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市国土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落实市政府意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监督,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创新工作机制,加快土地整理步伐,努力把土地整理项目办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

友情链接: 全国人大信息网 / 湖北人大信息网 / 荆州人大信息网 / 洪湖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