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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公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13 浏览人次:

第8号[总号:168] 2012年11月14日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2年11月13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八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环保局局长杜光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肯定了市政府为加强环保项目建设,着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所做的大量工作。会议分析了我市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实施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意见。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城乡规划局局长颜学龙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及其修编情况的报告,分析了我市规划工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审议意见,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学伟、吴锦华、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谢守成、叶昌保及其他17位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付勇,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清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易贤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崔昌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陈祥,府场镇、戴家场镇人大副主席和2位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戴刚年 阮学伟 吴锦华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谢守成 叶昌保 马 伟 王际刚

王万洪 叶培韬 朱正会 刘永军 刘志祥

吴永善 吴全元 张群安 周祖山 顾本志

徐开平 谈文莉 董业茂 曾 彧 潘传洪

缺席:王诗双


关于洪湖市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实施情况的

工 作 报 告

——2012年11月13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环保局局长 杜光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听取市政府关于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促进,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舞。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我市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工作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几年来,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理念,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奖促治”政策,积极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亮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情况

2010年8月,在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将我市纳入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县市范围,与我市签订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责任状》,从2010年—2012年,分三年在我市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共投入资金168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78万元,省级配套1043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31万元。项目覆盖全市20个乡镇和238个村,受益人口达到34.38万人。

(一)2010年示范项目进展情况。

我市2010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共设置20个标段,涉及20个乡镇、127个村庄,资金投入5614.60万元。按照实施方案,共建设了垃圾池6270个、垃圾中转站及垃圾填埋场31座,配备垃圾清运车108辆;已建成潜流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23座、单户型简易人工湿地350座、管网6.4万米;在每个村庄设立了环保宣传长廊、环保标语牌及环保宣传横幅等,共建宣传长廊20处、大型过街横幅12处、宣传牌1.5万余块。项目于2011年6月全面完工。

(二)2011年示范项目进展情况。2011年示范项目涉及17个乡镇、56个村庄,主要是沿长江和内荆河沿线的村庄,资金投入5614.60万元。项目于今年五月组织开工[FS:PAGE],已建设垃圾池3003个、配置垃圾桶1414个、垃圾箱49个,建设垃圾中转站27座,配备垃圾运输车及自卸式简易垃圾车42辆;建设潜流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13座,建设面积达到7800平方米,建设单户型污水处理设施878处,共铺设雨水、U形槽、明沟管网4.3万米;在项目村庄共设立环保宣传长廊46处、大型宣传牌22处、小型宣传牌1.5万余块。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

(三)2012年示范项目进展情况。2012年示范项目涉及17个乡镇、56个村庄,资金投入5614.7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施工方已进场。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为切实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这一惠及广大农村群众的好事办好,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以整治村庄环境为重点,以提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主题,以推进示范工作“出成果、出经验、出亮点、出特色”为目标,狠紧督办工程进度,不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全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为副组长,环保、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以及项目乡镇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环保局。我局也及时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立即开展工作,积极筹备并报请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动员大会,市领导与各乡镇办区签订了《洪湖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责任状》。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强化工作责任,我们报请市政府印发了《洪湖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联合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洪湖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定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拨付程序,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二)开展检查督导,督促项目进度。为解决项目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加快示范项目的施工进度,我们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市委书记邹太新、市长夏锡璠等领导多次深入项目村庄进行调研督办,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今年初,我局积极筹备并报请市政府在螺山镇组织召开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整镇推进现场会,6月份,又先后组织召开了示范项目建设协调会、2011—2012年度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督促项目建设进度。

(三)注重“四个结合”,打造工程亮点。为保障示范项目取得最佳成效、产生最大效益,我们坚持“四个结合”的原则,科学确定项目村庄,着力打造工程亮点。一是示范项目与环境问题突出的村相结合。通过项目实施,切实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目前,已在洪湖华子龙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建设了10000平方米标准化“零排放”工程,在滨湖办事处实施了10000亩清水养殖示范基地。通过示范项目建设,村庄面貌焕然一新,自然生态环境基本改善,污水排放基本达标,垃圾乱丢乱扔、乱堆乱倒的现象也得到了较好控制。二是示范项目与道路、饮水等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相结合。通过项目实施,起到“试点示范”效应,带动农村积极投入到“清洁水源、清洁能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生态建设行动中来,形成地方党委政府推动、乡镇村组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干部群众参与的强大工作氛围。万全镇南昌村、峰口镇塘咀村、螺山镇中原村等地项目实施后,基层干部和群众对“以奖促治”政策有了全新的认识,提高了关注身边环境、亮化村庄环境、改善农村环境、参与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示范项目与国土、住建、水利、交通、农业、卫生、血防等项目相结合。重点将“一建三改”、安全饮水、农村新社区建设、迁村腾地等涉农项目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相结合。[FS:PAGE]通过整合项目,打造亮点工程,达到最佳效果。螺山镇中原村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曹市镇吴口村的锦绣梅园二期等工程,都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与国土、住建、卫生、水利等部门的项目巧妙整合的典型范例,其建设效果非常明显。四是示范项目与能够实现整体、连线、成片建设的村相结合。在螺山镇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镇推进工程,极大地改善了该镇农村的环境面貌,为镇村一体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坚持因地制宜,探索长效机制。一些地方结合实际制订了村规民约。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运行和管理,实现农村环保村民自治。螺山镇皇堤村发起的环保理事会,加强村级环保经费的筹集和管理以及村级环保设施维护与使用,走出了一条村民自治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农村环保道路。

(五)深化示范工作,加强生态创建。我局报请市政府印发了《洪湖市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方案》(洪政办发〔2010〕39号),明确了生态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实施步骤及工作措施。同时建立了奖励机制,对生态乡镇(村)创建成功的,市政府按国家级10万元、省级5万元、荆州市级2万元、洪湖市级1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截止目前,我市先后命名和表彰了两批洪湖市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同时,成功创建了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村、9个荆州市级生态乡镇和46个荆州市级生态村。

三、项目实施成效

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的投入,为我市农村生态保护起到催化作用,项目实施后成效明显:

一是人工湿地每年可处理生活污水140.4万吨,可减排化学需氧量230吨、氨氮33吨,对改善周边生态及水环境质量,保障村民饮水安全,恢复河渠水体功能具有较大意义。

二是垃圾收集系统每年可集中处理2.34万吨,改变了村庄垃圾处理落后的现状。

三是农村环境焕然一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四是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为建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动力和保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示范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污水处理站的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短、没有实现全覆盖,致使污水处理站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些农村生活垃圾只能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简易填埋,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的。

(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后成效明显,深受农村干部群众欢迎,但要巩固整治成效,确保长治久洁,还需要建立一套适合村情民意的运行体制机制。落实运行费用是巩固环境整治成效的关键,如何建立运行保障机制,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们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竣工项目的迎检准备工作。省政府将于今年12月份对三年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近期,我们将组织力量对已竣工项目的工程量和工程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和核定。对经检查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令其认真进行整改。对部分工程没有建设到位的,责令其建设到位。同时,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完善。本着“差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本子的要求,完善项目档案资料,确保项目届时顺利通过省政府检查验收。

(二)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建项目全部按要求完工。一是继续以优化部分项目建设内容为目标,集中资金打造工程亮点,确保项目建设更加切合实际,更受群众欢迎。二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运行。三是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督办和质量管理,实现项目工程全过程管控,严防出现豆腐渣工程,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要求完成[FS:PAGE]。

(三)完善基础,确保示范项目运行。一是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污水收集管网与污水处理站无缝对接。二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鼓励村民将生活垃圾进行简易分类处置,加强垃圾收集清运设施配置,加快在建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进度,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三是加大环保设施运行经费的筹集力度。推广螺山经验,组织各乡镇建立环保理事会,广泛筹集环保经费,保障环保设施持续正常运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我市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实施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12年11月13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城环工委 徐开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了解我市中央农村环保项目的建设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年初决定,听取市政府关于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学伟同志带领由相关委员和代表组成的调查组,对我市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查组视察了部分乡镇的项目实施情况,听取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杜光春同志的工作汇报。现就我市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建设工作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近几年我市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建设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市申报的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从2010年—2012年分三年实施,项目涉及20个乡镇239个自然村,累计投入资金16844万元(含地方配套资金)。其中2010年5614.6万元,分20个标段,涉及20个乡镇127个村庄;2011年5614.7万元,分17个标段,涉及17个乡镇56个村庄;2012年5614.7万元,分17个标段,涉及17个乡镇56个村庄。

(二)项目完成情况。

(1)2010年示范项目实施情况。2010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投入资金5614.6万元,共建设垃圾池6270个、垃圾中转站及垃圾填埋场31座,配备垃圾清运车108辆;已建成潜流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23座、单户型简易人工湿地350座、管网6.4万米。项目于2011年6月全面完工。

(2)2011年示范项目实施情况。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投入资金5614.7万元,重点解决长江和内荆河沿线的17个乡镇56个村庄的环境整治问题。共建设垃圾池3003个、配置垃圾桶1414个、垃圾箱49个;建设垃圾中转站27座,配备垃圾运输车及自卸式简易垃圾车42辆;建设潜流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13座,建设面积达到7800平方米;建设单户型污水处理设施878处,共铺设雨水、U形槽、明沟管网4.3万米。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

(3)2012年示范项目实施情况。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拟投入资金5614.7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项目施工已经启动。

二、我市中央环保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环保部门抓住我市被列入为全省新农村建设重点区域的历史发展机遇,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全力组织中央农村环保项目申报,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体制机制创新,为改善我市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的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做了大量工作。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的投入,为我市农村生态保护起到催化作用,项目实施后成效明显:

(一)农村水体水质逐步好转。中央农村环保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生态及水环境质量,逐步恢复了部分河渠水体功能,保障了村民饮水安全。据调查,人工湿地每年可处理生活污水140.4万吨,可减排化学需氧量230吨、氨氮33吨。目前,各乡镇地下水源水质总体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

(二)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建立。通过采取“户集、村收、镇运转、市处理”的垃圾集中处理模式,每年可集中处理垃圾2.34万吨,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改变了村庄垃圾处理落后的现状,[FS:PAGE]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得到完善,村容村貌发生了改变,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三)生态创建工作再创佳绩。项目实施近三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工作,多方努力,先后成功创建了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村、9个荆州市级生态乡镇和46个荆州市级生态村。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四)农民环保意识得到增强。通过万全镇南昌村、滨湖办事处远景村、螺山镇中原村的示范带头作用,使基层干部和群众对“以奖促治”政策有了全新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关注身边环境、亮化村庄环境、改善农村环境、参与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如有的地方制订了村规民约、建立了农村环保理事会,组织村民参与项目运行和管理,实现农村环保村民自治。螺山镇皇堤村成立了村民环保理事会,负责该村环保经费的筹集、管理与使用和村内环保设施维护与使用,走出了一条村民自治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农村环保的新路子。

三、意见和建议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子孙的德政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实施,加大了惠农支农政策的力度,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虽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建议:

(一)项目实施区的各方面资源要进一步整合。目前,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内容已经发展成涵盖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环境面貌改变、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生产生活质量提高的多个方面。因此,市政府要组成专班,深入研究国家宏观政策,抓住国家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现阶段我市难得的发展机遇,以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为重点,全力争取更多的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同时,加强各涉农部门和乡镇区办的协调与配合,全面整合各项涉农资金,统一规划,统一实施,使项目建设效益最大化。

(二)项目建成区的管理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建立。我市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涵盖了垃圾收集、储存、转运与处理,污水收集的管网建设和污水集中式处理站建设,环保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等内容。调查中我们发现,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中存在责任不明、体制不顺、维护经费不落实、配套工程不完善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要明确项目建成后的管理、运行和维护责任主体、经费来源等有关问题,建立管护运行的长效机制,充分巩固和发挥建成项目的效果。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项目建设全程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理的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工期、质量及效益;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公示制、监理制、合同制;要全程阳光操作,从环节上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要坚持项目资金决算制度,严格资金审计,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实处,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2年11月13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杜光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通过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三年来,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环境保护局的积极努力下,中央农村环保项目的实施为改善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着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我市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FS:PAGE]必须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全面提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水平。会议要求:

1、进一步整合项目实施区内各方面资源。市政府一要抓住国家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机遇,加大项目申报力度;二要切实加强各涉农部门和乡镇区办的协调与配合,全面整合各项涉农资金,统一规划,集中实施,使项目建设效益最大化。

2、进一步建立建全项目建成区的长效管理机制。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已见成效,但后期运行、管理、维护以及配套工程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运行长效机制,充分巩固和发挥环保项目效益。

3、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管工作。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建设,市政府一要阳光操作,严格依法办事;二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三要严格资金审计,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关于《洪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编制情况的说明

——2012年11月13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颜学龙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为了加快促进洪湖市与武汉“1+8”城市圈的一体化发展,抢抓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战略机遇,建设节点城市,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由洪湖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为2012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至2015年,中期规划至2020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2、规划范围

按照“全域洪湖”规划理念,本次总体规划范围为洪湖市行政区面积2519平方公里。其中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洪湖市区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区域,总面积为117.15平方公里。

规划研究范围重点为武汉城市圈范围,并在湖北省等更高层面范围内研究发展定位。

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至2030年,洪湖市总人口为107.7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3.30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68%。其中:

近期规划至2015年,洪湖市总人口为97.3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4.76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46%。

中期规划至2020年,洪湖市总人口为100.5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3.29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53%。

2、城乡空间发展总体结构

根据市域东部湖泊密布、西北部工业集中、西部生态旅游资源优越的现状资源整体分布特点,全市构建“两带三区”的整体空间结构。

两带:沿仙洪公路形成南北向的一级城镇与工业产业发展带。沿武监高速和内荆河沿线,发展特色旅游以及特色农业为主,形成东西向的一级城镇发展带。

三区:西部生态旅游和生态宜居区、西北现代制造业区、东部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区。其中:

西部生态旅游和生态宜居区包括洪湖中心城区、螺山、乌林、汊河、小港管理区、瞿家湾和沙口镇等城镇,重点发展洪湖生态旅游、瞿家湾红色文化旅游、乌林休闲旅游和三国文化旅游,以中心城区为综合服务中心,打造环洪湖生态文化旅游聚集区和宜居城区。

西北现代制造业区包括府场、曹市、峰口、戴家场和万全等城镇,以曹市、府场的石化装备、纺织服装产业为龙头,发挥峰口工商贸易优势,形成西北工业和农贸集聚区。

东部制造业现代农业区包括新滩、大沙湖管理区、大同湖管理区、燕窝、龙口、老湾回族乡和黄家口等城镇。其中,新滩为以汽车制造为主的现代制造业集聚区;其他城镇发挥水产养殖优势,形成以水产养殖、水产贸易、水产加工为主导的水产农贸集中区,打造成长江中下游地区最大的水产加工贸易基地。

3、市域村镇体系布局

全市构建“1246”的城乡居民点体系,规划形成“1个中心城区——2个市域副中心——4[FS:PAGE]个特色镇(中心镇)—60个中心村(中心社区)”的城乡居民点体系,整体形成以“一主两辅四特六十村”为主干的居民点体系格局。具体为:

(1)中心城区:

规划人口40万人,由新堤街、滨湖街、金湾组团、石码头组团组成,是城乡居民点体系的核心,主要承担全市行政服务、金融商业、教育文化、旅游服务等功能。

(2)市域副中心:

2个市域副中心分别为“曹府—峰口”副中心和新滩副中心,规划城镇人口3—5万人。“曹府—峰口”副中心——将西北片临近的曹市、府场、峰口三个工业、商贸城镇整合一起,联合发展,由峰口承担公共服务职能,曹府作为工业基地。曹市、府场应充分利用自身的区位及产业基础优势,带动洪湖产业升级。峰口利用良好的交通区位优势和已有的产业基础,建设成为洪湖市的商贸重镇。新滩副中心——新滩镇位于市域东北角,与武汉市汉南区接壤。以汽车零配件为主,化工填料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辅,积极与武汉开发区、汉南区进行对接,强化地区经济联系,规划发展成为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城市新区。

(3)特色镇:

四个特色镇分别是瞿家湾、乌林、燕窝、螺山4个镇,规划城镇人口1.5-3万人。特色镇承担市域的交通、工业、旅游等功能,是全市繁荣工、农业,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支撑。其中,瞿家湾建设成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特色旅游镇;乌林建设成以三国文化、温泉休闲旅游为主的生态旅游镇;燕窝凭借即将建设的武汉城市圈外环线交通优势,以及特色街镇和隔江对接嘉鱼的“口子镇”作用,发展休闲旅游和商贸物流;螺山利用背靠洪湖、紧邻随岳高速的资源优势和交通条件,发挥对接监利和湖南岳阳的“口子镇”优势,发展商业贸易,规划为商贸旅游型城镇。

(4)中心村(中心社区):

全市建设60个中心村,即60个农村新社区,规划中心社区的人口规模控制在1000—3000人,人均建设用地在120平方米以内,建设用地规模在12—36公顷。中心村(农村新社区)是农村永久性居民点,建设成为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繁荣农村、服务农业、集聚农民的重要载体。中心社区(中心村)一般是一个村级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所在地,是农村中较大的居民点,拥有为本村和附近基层村服务的一些生活福利设施。

4、市域交通规划

洪湖区域交通重点是与武汉城市圈高速路网加强衔接,在经济联系上强化与武汉市、荆州市区的道路联系和仙桃、赤壁的交通衔接。在洪湖区域范围,通过对接、提升、加密区域高等级路网,形成“三纵五横”区域快速道路网络,提升洪湖交通区位优势。“三纵”是指建设仙咸高速(城市圈外环),按一级公路标准改造仙洪公路并跨江连接赤壁,以及现有的随岳高速。“五横”是指除现有的宜黄高速、京港澳高速外,建设武监高速,按一级公路标准改造提升黄观公路、峰府公路。仙洪赤的改造提升连通洪湖与仙桃、赤壁等周边城市,并提供到达宜黄(沪蓉)高速、京港澳高速公路的快速通道。

沿汉南-洪湖走向,远期预留城际铁路线,通过汉南城际轨道站汇入轨道网络。

按照“综合配套、港城互动、合作共建”的原则,以武汉新港开发建设为契机,与武汉新港共建长江航道,重点建设新堤、石码头、大沙三个长江港和大同东荆河港口。结合港区,发展洪湖城区、石码头、大沙、新滩等工业园区,带动中心城区和镇区发展。

三、中心城区规划

1、城市性质

洪湖的城市性质为:武汉城市圈的卫星城,湖北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文化旅游生态城市。

2、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规划至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40.19万人,其中近期规划至2015年,中心城区人口20.45万人,中期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26.07万人。

(2)用地规模

规划布局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1.40平方公里,按城市人口40.19万人计算,人均建设用地[FS:PAGE]面积103平方米。

3、城市发展方向

规划中心城区的空间拓展战略和方向为:

城市空间拓展战略——“依托交通轴,依托产业带,回到洪湖岸”;

城市空间拓展方向——“西优东扩”。

4、城市规划区范围

此次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界定为北至汉洪高速及蔡家河支渠,东至仙洪赤公路,西至排水闸河、洪湖岸边,南临长江,总用地面积为117.15平方公里,主要包括现状主城区在内的新堤街道办、滨湖街道办,以及乌林石码头和洪湖西南岸的金湾村行政范围。

为落实洪湖市水乡特色生态文化的发展战略目标,结合现状自然条件,在洪湖市规划区内安排大量生态用地,主要为洪湖沿岸生态保护区、洪湖湿地公园、内荆河水域、生态农用地以及长江水域等,用地面积为72.75平方公里。

5、城市空间结构

规划以中心城区组团为主、洪湖岸边是家乡湿地生态新城组团、临港新城组团和滨湖组团为辅,形成“一主三辅、两带五心”的城市空间结构。“一主三辅”是指以中心城区组团为主,洪湖岸边是家乡湿地生态新城组团、石码头临港新城组团和滨湖组团紧密联系的总体功能分区。“两带五心”指以文泉大道为纽带,东西向串联临港新城组团、中心城区组团、洪湖岸边是家乡湿地生态新城组团,联系临港新城产业服务中心、城东开发区行政商务中心、老城商业服务中心、金湾城市公共中心,形成集中展现城市核心功能区形象和绿化景观的综合发展带;以迎宾大道为纽带,南北向串联滨湖组团中心和中心城区组团,展现城市“北大门”景观形象。

6、城市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在现状建成区的基础上往东拓展,主要分布在内荆河和迎宾大道两侧,以及滨湖组团的北部,现状建成区内以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为主,逐步改善居住环境。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主要分布在文泉大道和迎宾大道的交叉处及金湾旅游服务组团,并进一步强化老城区商业中心,通过商业设施的更新改造,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品质,完善商业功能。

(3)工业和仓储用地。

主要布局在石码头产业组团和滨湖综合组团南部地区。

(4)城市绿地。

主要为沿内荆河的带状公园绿地,沿文泉大道、迎宾大道等道路控制的10—40米的防护绿地以及结合水渠控制的10—20米的防护绿地。

7、城市交通规划

(1)结合乌林-赤壁长江大桥建设,调整仙洪赤公路城区段走向,由现状穿越城区调整为由小港管理区沿规划城区东侧直通长江大桥,支撑城区东扩空间。原仙洪赤公路城区段建设成为城市景观大道和重要的出口通道。

(2)调整武监高速走向,在城区范围内建设三座互通立交,方便高速公路车流直达洪湖主城区与旅游景点,发挥高速公路对城区发展的拉动作用。建设环城道路,分流过境交通,创造主城区良好的交通环境。

(3)中心城区形成“环形加方格网”的道路网络。完善滨湖组团、北部组团和主城区东部道路网络,促进组团发展,实现城市规划目标。老城区的路网基本沿用现有格局,以调整改建为主。新城区采用相对规整的路网结构。

8、城市主要基础设施规划

(1)供水系统

规划长江为中心城区的主要生活饮用水源,洪湖为重要的备用水源地,中心城区按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为520升/日、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350升/日。进一步扩建中心城区水厂,提高供水工艺,完善供水设施。

(2)排水系统

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扩建1座现状污水处理厂。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新建区必须按雨污分流要求同步建设污水管网,规划为分流区的建成区要逐步实施和完善分流制改造工程,规划为合流区的建成区应尽快完善截污系统。

到2020年和2030年,城镇污水管网完善率平均达到75%和90%以上。

(3)电力设施

规划至2030年,规划区最大供电负荷约为39[FS:PAGE]0兆瓦,负荷密度为13.7兆瓦/平方公里。扩建盛家岭变(主变容量扩为3×24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金湾变、老官庙变、叶洲村变(主变容量均为3×50兆伏安,占地面积6000~10000平方米)。

原则上保留现有220千伏、110千伏高压走廊。盛家岭变至洪湖变之间的现状110千伏架空线对用地有较大影响,规划迁改沿道路两侧绿化带敷设。新、改建电力线路采用沿规划道路、河道、铁路等廊道架空敷设或入地敷设。规划单排220千伏、110千伏高压走廊宽度分别控制为30~40米、25~30米。

(4)燃气设施

加强气源保障,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的燃气供应系统,2030年中心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100%。2020年洪湖市总用气量为5800万 Nm3 ,2030年洪湖市总用气量为8000万Nm3。

规划气源从西气东输仙桃站引入,相应的建设天然气门站、储气站、调压站。城区燃气管网压力级制均采用中压A级别压力进行供应,中压干管主要由DN300和DN200规格的燃气管道组成。中压干管主要沿城市干路布设,低压管网成环状覆盖市区,形成内部循环供气。

(5)通讯邮政设施

重点发展城市网点和社区代办网点,中心城区按1~3公里,其他镇区按2~5公里的服务半径布置邮政局所。

重视现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提高基础传播网,大力发展移动通信网,加速发展多媒体通信网以及智能网、支撑网。

完善有线电视工程,中心城区需要布置光节点0.2万个。广播电视从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接收逐步实现数字化,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走向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

四、近期建设规划

1、近期建设规划年限和规模

至2015年,洪湖市全市总人口为97.3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4.76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1.03平方公里。

近期至2015年,预计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为20.45万人。中心城区近期是奠定城市发展框架的关键时期,应拉开城市发展骨架,考虑到道路和基础设施应超前建设,建设用地超前布局,共布局城市建设用地26.58平方公里,实际可以容纳城市人口26万人。

2、近期建设重点

新区开发:进一步推进现状规模化新开发区域的建设力度,完善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加强环境美化,为洪湖市中远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主要包括滨湖的会议度假酒店区、城市核心服务区和大兴开发区等地区。

旧城改造:加强老城区的改造更新,大力推进环境整治力度,提高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改善交通出行条件,美化陈旧建筑立面,使老城区成为具有宜人环境和独特吸引力的区域。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初步形成城市服务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使洪湖形成集体育休闲、旅游度假、商业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服务中心。完善各居住区的商业、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

区域性骨干路网建设:改善城市对外交通衔接。修建仙洪赤公路和汉洪高速公路,改造乌林大道,从根本上改善洪湖与周边城市、中心城区与与各乡镇之间的交通联系。

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建设:重点建设大兴开发区工业园和配套物流园,积极引进和发展纺织轻工产业,建设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

生态环境和绿地系统建设:整合洪湖周边地区生态景观资源,初步形成集体育运动、休闲游乐于一体的滨水游乐活动区;新建洪湖中心公园。

政基础设施配套:结合现状水厂的规模,新建一座水厂。并建设相应的排水管道(渠)系统。对河渠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在现有建成区增建公厕,保障城市基本环卫设施功能,近期公厕建设总量达到远期规划目标的50%;根据城市发展,为满足洪湖市分蓄洪区防洪标准,完善堤岸保护和建设。

3、近期建设各类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改造现状建成区内的城中村,逐步改善[FS:PAGE]居住环境。新建居住区主要依托现状建成区往东和往北拓展,主要分布在内荆河沿岸和百里长渠南侧。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主要建成以市政府为核心的城市公共服务核心一期工程和以国际会议酒店问核心的旅游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并进一步强化老城区商业中心,通过商业设施的更新改造,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品质,完善商业功能。

(3)工业及仓储用地

近期主要建设文泉大道以南的大兴开发区工业组团,对迎宾大道周边零散、污染较大的企业进行整治和搬迁。

(4)城市绿地

重点建设市政府北部的中心公园,建设沿内荆河的带状公园绿地,控制文泉大道、迎宾大道等的10—40米的防护绿地等。

(5)道路广场用地

近期主要建设迎宾大道和文泉大道延长线,完善城东新区路网布局,拉开城市空间发展骨架。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审议意见

(2012年11月13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城乡规划局局长颜学龙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洪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及其编制情况说明。会议决定,通过洪湖市城市总体规划。

会议认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交通条件的快速改善和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大,城市发展定位和目标都将发生重大变化,为尽快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凸显洪湖地域特色,创建湖北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进行新一轮城市规划编制非常必要。该规划在编制过程中,贯彻了“全域洪湖”的战略理念,确定了统筹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定位准确,发展规模合理,内容完整可行,符合我市实际。

会议指出:编制后的《洪湖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于指导我市今后城乡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在城市总体规划框架范围内,应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制和修编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层次规划,确保与总体规划的有机衔接。

二、切实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洪湖市城市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执行中确需局部调整时,应严格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要建立健全规划管理监察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不按规划办事的行为。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洪湖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宣传,使全社会进一步增强执行规划的法律意识,提高执行《洪湖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自觉性。

四、市人民政府加大规划投入,把规划编制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

五、市人民政府应在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后,尽快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按批准意见认真实施。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8号(2012)[总号:168]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共印3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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