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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公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2 浏览人次:

第10号[总号:170] 2012年11月28日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8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举行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和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审议了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及说明、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组团和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及说明,会议同意将上述文件提请即将召开的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集人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审查通过。

会议认真审议了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并授权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提请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

会议表决通过了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和关于表彰2012年度办理议案建议先进单位和优秀议案领衔人、建议提出人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由副市长胡柏如受市长夏锡璠委托代表市政府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学伟、吴锦华、阳德元、申寿云、谢守成及其他16位委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胡柏如,市人民法院院长李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易贤准,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治平,市督查室主任陈祥,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各联络处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戴刚年 阮学伟 吴锦华 阳德元 申寿云

谢守成 马 伟 王际刚 王万洪 王诗双

叶培韬 朱正会 刘永军 吴全元 张群安

周祖山 顾本志 徐开平 谈文莉 董业茂

曾 彧 潘传洪

缺席:黎炎珍 叶昌保 刘志祥 吴永善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举行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2年12月28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上)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元月14日至17日在新堤举行。

2012年12月28日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议 程

(拟提请2012年1月14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上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洪湖市政府关于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并批准洪湖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审议洪湖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洪湖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五、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日 程

(拟提请2013年1月14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1月14日

代表报到

时间:上午10:30前

地点:悦宾国际酒店(原莲花假日酒店)

召集人会议

时间:上午10:30

地点:悦宾国际酒店(原莲花假日酒店)三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乡镇区办负责人,大会筹备组负责人,组织部长

主持人:戴刚年

会议内容:

1、乡镇区办[FS:PAGE]负责人报告代表到会情况;

2、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3、通报大会议程(草案);

4、通报大会日程(草案);

5、提出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6、提出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提出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建议名单;

8、提出大会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

9、通报大会临时党委以及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名单;

10、市委书记邹太新同志讲话。

预备会议

时间:下午2:30

地点:市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厅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和部分列席人员

主持人:戴刚年

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大会关于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

2、审议通过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

3、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4、审议通过大会议程;

5、审议通过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

6、审议通过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时间:预备会议结束后

地点:市会议中心105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主持人:戴刚年

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

2、审议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3、审议通过大会日程(草案);

4、审议通过关于大会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

5、审议选举办法(草案),通过将选举办法(草案)提交代表酝酿、讨论的决定。

1月15日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

时间:1月15日上午8:30

地点:市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厅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主持人:戴刚年

会议内容:

1、宣布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

2、听取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集中阅读计划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下午2:00至5:00,以代表团为单位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讨论选举办法)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时间:1月15日晚7:30

地点:悦宾国际酒店(原莲花假日酒店)三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主持人:戴刚年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讨论选举办法情况汇报,通过关于将选举办法提交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决定;

2、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情况汇报。

1月16日

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间:1月16日上午8:30

地点:市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厅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主持人:阮学伟

会议内容:

1、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通过选举办法。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时间:第二次全体会议后

地点:市会议中心105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主持人:戴刚年

会议内容:

1、审议市委提名的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名单,通过关于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的决定。

2、市委书记邹太新同志讲话。

(下午2:00至5:00,以代表团为单位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酝酿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时间:1月16日晚上7:30

地点:悦宾国际酒店(原莲花假日酒店)三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主持人:戴刚年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酝酿、讨论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情况汇报;

3、审议补选市人[FS:PAGE]大常委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通过关于将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的决定;

4、审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通过将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提交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决定;

5、审议通过大会计划预算审查报告(草案);

6、审议大会议案审查报告(草案),通过将大会议案审查报告提交大会审议通过的决定;

7、审议关于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通过关于将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代表讨论并提交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决定。

1月17日

(上午8:00至9:00,各代表团审议六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第三次全体会议

时间:1月17日上午9:00

地点:市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厅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主持人:戴刚年

会议内容:

1、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2、审议通过关于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

3、审议通过大会议案审查报告;

4、市委书记邹太新同志讲话。


关于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的说明

(拟在2013年1月14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集人和大会预备会议上说明)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拟由64人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人员:

一、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中共洪湖市委常委;

二、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委拟提名候选的人大常委会委员;

三、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市人民政府部分组成人员;

四、武装部主要负责人;

五、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

六、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

本次大会的秘书长,由阮学伟担任。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建议名单

(拟在2013年1月14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集人和大会预备会议上审议通过)

主席团成员(共64名,按姓名笔划为序)

马 伟 王 敏 王万洪 王际刚 王诗双

王新喜 邓志忠 付 勇 叶昌保 叶培韬

平 旭 申寿云 刘永军 刘生彦 刘会堂

刘志祥 朱正会 阮学伟 阳德元 吴 阳

吴永善 吴全元 吴锦华 张 群 张 燕(女)

张群安(女) 李 云 李杏华 李景慧 杨志雄

肖文飞 邱正东 邵永成 邹太新 陈 洪

范 军 周祖山 周智虎 定正清(回族) 易贤准

易重兵 金鹏来 姚 华 胡柏如 夏锡璠(土家族)

赵恒赋 徐开平 涂明泽 翁 辉 谈文莉(女)

郭平安 顾本志 顾雄远 崔昌标 盛磊夫

彭端阳 曾 彧 董业茂 董本福 谢守成

鲁良才 潘传洪 黎炎珍(女) 戴刚年

秘书长:阮学伟


关于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代表组团和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的说明

(拟在2013年1月14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集人会议上说明)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组团方式,由乡镇区办按行政区划单独组团。关于团长和副团长人选必须为人大代表,乡镇区办单独组团的,书记任团长,副书记、人大主席(人大联络处主任)任副团长;个别代表团因党委书记人事变动,应由担任人大代表的乡镇长任团长,副团长在本团市人大代表中推荐产生。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

代表团

团 长

副团长

螺 山

王新喜

乐观晖

乌 林

张 群

李华学

老 湾

定正清

王金蓉(女)

龙 口

刘会堂

王仕勇

燕 窝

翁 辉

孙 文

新 滩

董本福

刘晓洪

汊 河

顾雄远

曾令辉

万 全

易重兵

潘中良

黄家口

范 军

卢津才

峰 口

邵永成

白忠杰

曹 市

平 旭

李 静

府 场

邱正东

罗功山

戴家场

周智虎

李贤琼(女)

沙 口

彭端阳

吴长红(女)

瞿家湾

金鹏来

朱正武

滨 湖

盛磊夫

廖丽君(女)

新 堤

陈 洪

谢 伟

大 同

郭平安

杜江海

大 沙

吴 阳

王洛星

小 港

赵恒赋

范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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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列席人员的说明

——在2012年 12月28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主要是下列对象:

一、在洪湖的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3人);

二、在洪湖的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41人);

三、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市人武部领导,正副县级调研员(共23人);

四、离退休干部代表(共95人);

五、市直局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党政分设的均列席会议共70人);

六、地方驻军、直管及外地驻洪单位负责人(党政分设的均列席会议)(共44人);

七、人大机关干部及人大机关退休干部,市人大联络处负责人(共40人);

八、全体政协委员和列席市政协会议的省、荆州市政协委员(共299人)。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共614名)

(在2012年 12月28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在洪湖的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0人)

王炎阶(黄家口代表团)

王振彬(大沙代表团)

冯刚英(女) (小港代表团)

卢耀平(黄家口代表团)

叶海平(大沙代表团)

平卫祥(万全代表团)

朱兴斌(曹市代表团)

许先华(新堤代表团)

吴孔国(汊河代表团)

吴玲君(女) (戴家场代表团)

张 卫(万全代表团)

张 勇(峰口代表团)

张三友(女) (黄家口代表团)

张建振(新滩代表团)

李大振(新堤代表团)

李其银(新堤代表团)

李波军(戴家场代表团)

李济南(大同湖代表团)

杜东涛(燕窝代表团)

杨元俊(黄家口代表团)

杨尧红(峰口代表团)

杨凌唐(新堤代表团)

陈 兵(峰口代表团)

陈伏林(府场代表团)

陈远斌(曹市代表团)

周永福(瞿家湾代表团)

范其英(女) (曹市代表团)

胡兴江(新滩代表团)

赵光汉(万全代表团)

唐从柏(黄家口代表团)

梁 平(新堤代表团)

盛家富(滨湖代表团)

黄卫国(滨湖代表团)

黄知礼(府场代表团)

黄祥林(龙口代表团)

曾令旗(螺山代表团)

谢邦良(峰口代表团)

谢春莲(女) (新滩代表团)

翟宗林(乌林代表团)

颜家清(沙口代表团)

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市人武部领导、正副县级调研员(干部)(24人)

徐运金(老湾代表团)

王凌华(乌林代表团)

叶家学(小港代表团)

熊 瑛(女) (戴家场代表团)

王中宝(新滩代表团)

刘永贵(龙口代表团)

唐忠红(黄家口代表团)

邹贤林(戴家场代表团)

王际凤(女) (大同湖代表团)

胡纯玉(女) (螺山代表团)

朱忠柱(峰口代表团)

吴华清(曹市代表团)

罗贵舫(峰口代表团)

杨人元(女) (戴家场代表团)

周永乾(万全代表团)

陈慕民(小港代表团)

夏明成(瞿家湾代表团)

孟澄清(沙口代表团)

徐培忠(大沙代表团)

邓前华(小港代表团)

陈宝才(老湾代表团)

杨 杰(滨湖代表团)

王勤昌(沙口代表团)

卢圣尧(小港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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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离退休干部中的代表(以姓氏笔划为序,单独组团,95人)

王开南 王文立 王文龙 王光富 王际祥

王际新 王继霖 仇 龙 方德钧 邓兆钧

龙凤英(女) 付芷芬(女) 叶立富 叶世金 田性初

白晴显 冯方荣 宁达生 刘方成 刘书祥

刘时耕 刘能炎 阳书鼎 孙克瑚 苏 涛

李四平 李明星 李明玺 李金元 李洪元

李祖廷 李勋贵 李培根 李绪生 李道鑫

杨新辉 杨源汉 余松青 宗良松 肖汉成

肖继久 吴让典 吴泽洋 吴渊学 吴道凯

吴道明 何国侃 张孝文 张诗美 张崇舫

陈 刚 陈安寿 陈慎清 汪波汉 高 明

周少清 周用洪 周环清(女) 周洪升 邹宗林

邹德才 罗功清 胡宝生 胡学清 胡洪斌

胡俊荣(女) 夏成茂 夏忠汉 施世祥 徐元兴

徐兴国 殷衍志 殷德辉 郭声源 唐良华

曹水清(女) 曹正源 阎 辛 梁子燕 梁京汉

蒋德胜 姜耀清 曾圣章 曾祥圣 谢守泽

窦德朗 蔡明祥 廖衍轩 廖前碧 熊万树

黎洪泉 黎喜禄 薛厚炎 魏启富 瞿兆汉

四、市直局级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69人)

市委办(政研室):肖云毅(乌林代表团)

邓北海(老湾代表团)

市委农办:万永华(大沙代表团)

机要局:李立洪(乌林代表团)

督查室:陈 祥(小港代表团)

信访局:邹从爽(新滩代表团)

监察局:刘少炎(螺山代表团)

市纠风办:李卫民(大同代表团)

组织部:陈 鹏(黄家口代表团)

宣传部:陈 超(戴家场代表团)

新闻中心:刘汉生(小港代表团)

统战部:陈 婧(女) (大同代表团)

台 办:周 艳(女) (沙口代表团)

民宗局:王明林(老湾代表团)

洪湖经济开发区:刘同民(滨湖代表团)

新滩经济开发区:陈怀标(新滩代表团)

政法委:周守才(沙口代表团)

610办:周明银(龙口代表团)

编 办:叶昌云(戴家场代表团)

团市委:万 宁(女) (螺山代表团)

妇 联:陈冬芝(女) (螺山代表团)

科 协:李爱平(黄家口代表团)

文 联:张久凤(女) (瞿家湾代表团)

残 联:何复光(汊河代表团)

侨 联:王志芳(女) (乌林代表团)

公安局:项 戬(燕窝代表团)

法 院:曹正勇(燕窝代表团)

检察院:曾令远(曹市代表团)

司法局:唐忠智(龙口代表团)

市政府研究室:曾德高(老湾代表团)

防空办:吴一鸣(瞿家湾代表团)

体育局:刘新洪(瞿家湾代表团)

行政服务中心:李文平(瞿家湾代表团)

法制办:刘富琼(汊河代表团)

扶贫办:刘恒扬(燕窝代表团)

物价局:吕彦平(瞿家湾代表团)

经信局:万 凯(黄家口代表团)

经管局:叶同锡(瞿家湾代表团)

科技局:扈中明(螺山代表团)

教育局:何昌胜(万全代表团)

洪湖师范:危经波(大同代表团)

洪湖电大:刘洪波(大同代表团)

成人中专:王美年(女)(大沙代表团)

人社局:崔世斌(曹市代表团)

职业培训学院:倪国良(大同代表团)

卫生局:吴让操(大同代表团)

人民医院:戴百良(小港代表团)

房产局:涂生平(汊河代表团)

执法局:谢良宽(瞿家湾代表团)

港航局:卢天举(戴家场代表团)

公路局:黄俊杰(燕窝代表团)

农业局:戴百成(黄家口代表团)

畜牧局:李友森(老湾代表团)

林业局:李泽兵(螺山代表团)

四湖局:向晋贤(滨湖代表团)

文化局:贺广龙(老湾代表团)

计生局:蔡生炎(沙口代表团)

统计局:田代斌(新滩代表团)

环保局:杜光春(螺山代表团)

市委党校:陈邦政(螺山代表团)

接待办公室:陈安金(老湾代表团)

机关事务管理局:罗泽民(老湾代表团)

档案局:刘柏山(龙口代表团)

商[FS:PAGE]务局:陈再新(黄家口代表团)

旅游局:陶表扬(瞿家湾代表团)

广电局:王向文(小港代表团)

规划局:颜学龙(瞿家湾代表团)

招商局:夏大铭(府场代表团)

供销社:张仁喜(大沙代表团)

五、地方驻军、直管及外地驻洪单位负责人(44人)

消防大队:李 徽(小港代表团)

武警中队:周 军(大同代表团)

洪工局:陈先华(万全代表团)

长江河道局:张守雄(燕窝代表团)

东荆河管理局:蔡历华(峰口代表团)

高潭口管理处:刘松青(黄家口代表团)

盐务管理局:刘后刚(沙口代表团)

质量技术监督局:李文清(府场代表团)

住房公积金:刘兰国(新滩代表团)

供电公司:薛昌波(府场代表团)

电信局:王旭阳(府场代表团)

移动公司:李庆军(瞿家湾代表团)

联通公司:夏雄波(府场代表团)

邮政局:张中生(大沙代表团)

烟草局:王 军(大沙代表团)

航道处:熊 波(小港代表团)

药监局:涂 锐(燕窝代表团)

白鳍豚管理处:郭立鹤(瞿家湾代表团)

气象局:倪曙珍(女) (府场代表团)

石油公司:谭诗忠(老湾代表团)

工商局:王建龙(汊河代表团)

国税局:江红星(府场代表团)

地税局:殷 浩(曹市代表团)

人 行:叶立春(小港代表团)

中 行:湛 峰(大同代表团)

农 行:胡红斌(滨湖代表团)

农发行:唐幼红(沙口代表团)

工 行:王鹏飞(大沙代表团)

建 行:乐 伟(小港代表团)

邮储银行:陈 英(女) (螺山代表团)

信用社:王前礼(乌林代表团)

湖北银行:胡红杰(大沙代表团)

财 险:王汉春(燕窝代表团)

寿 险:刘晨(老湾代表团)

银监委洪湖办事处:熊笛(龙口代表团)

楚天金纬:王兴鹤(府场代表团)

湿地局:王圣海(滨湖代表团)

盛家岭电站:汪小华(滨湖代表团)

通讯导航处:郭小宾(龙口代表团)

海事处:尹修兵(燕窝代表团)

国家统计局洪湖调查队:叶 敏(大同代表团)

新滩水利工程处:张爱国(新滩代表团)

中储粮:刘书清(峰口代表团)

中石化洪荆输油处:胡文斌(乌林代表团)

六、人大机关干部,人大机关退休干部,乡镇长、管理区主任,市直人大联络处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共43人)

1、人大机关干部、人大机关退休干部:

王生高(老湾代表团)

王际贵(螺山代表团)

邓元秀(女) (龙口代表团)

叶朝秀(女) (小港代表团)

刘 民(燕窝代表团)

刘弟甲(螺山代表团)

刘思举(小港代表团)

刘静雄(新滩代表团)

张时勋(新滩代表团)

陈志才(汊河代表团)

陈清安(女) (滨湖代表团)

陈银秀(女) (龙口代表团)

罗林舫(府场代表团)

范秀文(汊河代表团)

郭 莉(女) (燕窝代表团)

顾永文(沙口代表团)

彭云岚(女) (滨湖代表团)

熊昆山(府场代表团)

蔡念松(老湾代表团)

2、乡镇长、管理区主任:

张家洪(龙口代表团)

李 伟(府场代表团)

李书简(大同代表团)

杨 凯(峰口代表团)

[FS:PAGE]

3、市人大联络处负责人:

李耀宗(大同代表团)

张 丽(女) (滨湖代表团)

汪长春(新堤代表团)

郭 刚(大沙代表团)

蒋立家(小港代表团)

4、乡镇人大负责人

王 浩(老湾代表团)

王 超(府场代表团)

王长宏(瞿家湾代表团)

王振学(汊河代表团)

王爱忠(螺山代表团)

刘圣武(黄家口代表团)

张玉宝(龙口代表团)

张泽亮(新滩代表团)

李 飞(老湾代表团)

杨文灿(峰口代表团)

杨坤章(万全代表团)

邹崇武(沙口代表团)

陈先涛(曹市代表团)

周瑞斌(乌林代表团)

姜建海(戴家场代表团)

七、全体政协委员(共299人,名单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2年度办理议案建议先进单位和

优秀议案领衔人、建议提出人的决定

(2012年12月28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一些议案和建议。这些议案和建议的提出,对改进我市政府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办理落实2012年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中,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承办议案、建议的先进单位。为了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教育局等5个办理议案、建议先进单位和曾彧等5名优秀议案领衔人、朱正会等10名优秀建议提出人予以通报表彰。

市人大常委会希望受表彰的优秀议案领衔人和优秀建议提出人以及全体人大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参加代表活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更加有利于推进洪湖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民生问题解决的议案和建议。要求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向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学习,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制度内涵,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尊重人大代表权利,依法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切实落实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为推动洪湖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早日建成实现全面小康洪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

承办代表建议先进单位(5个)

教育局 住建局 水利局 公安局 交通局

优秀议案及议案提出领衔人(5名)

议 案:关于举全市之力,不惜一切代价,确保洪监高速公路2012年上半年全线大开工的议案

领衔人:曾 彧 董本福 金华斌 王友英 刘经高

优秀建议提出人及优秀建议(10名)

朱正会 关于加快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控制养殖污染的建议

胡圣新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社区建设的建议

张宗洋 关于尽快修通中心城区爱国路的建议

高 扬 关于拓宽人民路解决实验小学校门前拥挤问题的建议

张安英 关于重修内荆河堤穿堤建筑的建议

宋德浩 关于进一步加大城市监控设施投入的建议

柳助华 关于加强校车管理切实解决农村学生上学乘车安全的建议

杨家圣 关于加强农村中心幼儿园建设的建议

王晓林 关于做好姚湖万亩蔬菜基地建设的建议

杨明海 关[FS:PAGE]于搞好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室建设的建议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和

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

(2012年12月28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叶培韬

市人大常委会: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于2012年12月28日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的出缺、补选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299名市人大代表中,因不能履行代表职务辞职的有2名,分别是汊河镇的高华春和戴家场镇的杨德兵。因工作需要,在戴家场镇南林选区依法补选代表1名,补选的代表是涂明泽同志,经审查其选举符合法定程序,其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总人数为298名。

特此报告。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2年12月28日


洪政函〔2012〕200号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王凌华、刘永贵同志

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命王凌华、刘永贵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请予审议。

市 长:夏锡璠

2012年12月26日    


供 职 报 告

尊敬的戴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王凌华,1972年8月出生于荆州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位。受省委组织部指派,到洪湖市挂职锻炼,拟任副市长。在此,对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厚爱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洪湖四大家领导给我这次锻炼学习提高的机会致以诚挚的谢意。

按照本次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向会议作供职报告。

我于1995年7月留校参加工作,先后从事过学生管理,大学招生及高校党建等方面的工作,曾任学院团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学校招办主任、一年级教学工作部副书记等职务,2012年1月至今,担任动物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期间,发表近十篇学术论文,主持和参与三项科研课题,主编教材一部,曾获得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来洪湖的这段时间里,我了解到,洪湖虽然建市时间不长,但作为著名老区、百湖之市、水产之都、旅游胜地、工业新城,焕发出了勃勃生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发扬洪湖精神,牢牢抓住全面跻身湖北省“两圈一带”历史机遇,积极参与实施壮腰工程,强力推行一个战略,培植壮大两大产业,全力打造以三城一区为支撑的湖北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迎难而上,艰苦奋斗,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发展。

在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加强学习。要积极主动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工作对象,尽快地转变自身的角色,摆正好自己的位置,不越位,不缺位,带着感情,多到基层,扎扎实实地沉下身去,向干部学习,向群众学习。学习大家的好传统、好作风、好经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问计基层,勤思善谋,学以致用。

二是要努力工作。这次挂职,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真正的到政府上班工作,有新鲜感,荣誉感,但更多的是挑战和义务。每当进出办公室,看见政府办公楼门前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碑石,只觉肩上有无形的压力和责任。所以,我更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到洪湖的工作机会,努力做事,不求轰轰烈烈,但求能留下点痕迹。

三是要团结协作。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决议和决定,努力增强大局意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工作中敢于吃苦,不怕吃亏。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勤沟通,工作勤补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切实增强团队意识,整体意识和大局[FS:PAGE]意识。努力团结同志,当好助手。

最后,诚恳地请各位主任、各位委员信任我,您的信任将是对我莫大的鼓励和鞭策。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恪尽职守,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期望,为加快和谐洪湖建设,促进洪湖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如果表决得不到通过,说明我离这个岗位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也决不气馁,我会一如既往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谢谢大家!

供职人:王凌华

2012年12月28日


供 职 报 告

尊敬的市人大戴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倍感荣幸在这里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我叫刘永贵,四川省武胜县人,1968年3月生,1991年7月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来洪湖市工作之前,我担任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监理咨询公司副总工程师、四川分公司经理,主要负责公司西南地区监理咨询市场开发和分公司经营管理,分管公司技术管理和咨询研究、信息管理等工作。

此次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组织选派我到革命老区洪湖市工作,这既是对我的信任和鼓励,也是对我的培养和鞭策,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洪湖市人杰地灵、物产丰富,是正在建设中的湖北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武汉城市圈观察员城市、湖北省第二批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多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市)、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市、湖北省水产大县、湖北省优势农产品建设先进县(市)等多项荣誉称号。全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先进位为主题,深入实施“工业兴市”战略,经济总量不断壮大,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加快,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建设呈现出极强的生机和活力。这次能有机会投身于洪湖市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对我个人来说既是一次难得机遇,更是一次新的挑战。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切实做到如下几点:

一、勤于学习,接受监督,树依法行政形象

我将加倍珍惜到县市挂职的锻炼机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尽快适应岗位需要。同时,注重增强法治意识和政治素养,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权威,依法依规行政,认真执行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依法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监督,努力树立依法行政形象。

二、勤于工作,恪尽职守,树真抓实干形象

我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湖北长江经济带新的节点城市总体目标和“一个战略、两大产业、三城一区”总体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把洪湖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恪尽职守,大胆工作,勇于担当,在实践中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发展意识,不断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服务基层能力和推动发展能力,与领导和同事们一道,以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重实绩,以饱满的热情和激情服务于洪湖人民,服务于洪湖社会发展事业,努力树立真抓实干形象。

三、勤于沟通,团结协作,树和衷共济形象

我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与班子成员做到思想融合、团队融合、服务融合,与同志们做到共事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主动沟通协作配合,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建设,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努力树和衷共济形象。

四[FS:PAGE]、严于律己,牢记准则,树廉洁奉公形象

我将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8个禁止”和“52个不准”,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做到务学、务实、务廉,体察民情、重视民生、排解民忧,以实际行动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一切从实际出发,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以实际行动赢得基层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严于律己,清正廉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坚忍不拔、积极乐观的奋斗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用实际行动塑造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尊敬的戴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衷心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提名我担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议案进行审议,诚恳地希望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我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助,对我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及时给予批评指正,以便更好地完成组织和人民交给我的工作任务。如果我的提名得到批准,我将严格履行自己的诺言,紧紧依靠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恪尽职守,扎实苦干,开拓创新,决不辜负各位代表的信任,不辜负全市人民的重托,努力为推进洪湖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添砖加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和洪湖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如果表决得不到通过,我将会正确对待表决,认真查找差距、改进不足,继续为洪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谢谢大家!

供职人:刘永贵

2012年12月28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0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凌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永贵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10号(2012)[总号:170]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共印3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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