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和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我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应于今年年底前同步进行换届选举。为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中发[2006]12号、鄂发[2006]7号、荆发[200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为准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这次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由党委统一领导,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党委领导下,相信和依靠群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三要严格依法办事。要按照宪法、选举法和我省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进行。
二、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市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是广大选民直接参加的民主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换届选举过程中,必须始终贯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因此,建议市委成立“洪湖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乡镇党委参照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以赴,精心组织,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依法设立市乡两级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洪湖市选举委员会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理选举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市人大常委会。乡镇选举委员会由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和党政办、组织、纪委、宣传、财政、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市乡两级选举委员会要在同级党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依法做好选区划分、分配应选代表名额、选民登记、确定和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投票、确定选举结果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为选民依法参加选举提供各项服务。选区要设立选举工作组,负责本选区的选举工作。在各乡镇区办事处和市直人大联络处设立选举工作指导组,作为市级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办理本区域内的市级人大代表选举事宜,其组成人员参照乡镇选举委员会办理。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
10月中旬,召开全市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12月中旬选出市乡两级人大代表。二个月以内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保证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步进行换届选举,市乡两级人大代表要在同一时间分别提名,分别选举,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在时间安排、方案步骤上统筹兼顾,相互衔接,有序进行。
四、作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单位划分。城镇各选区每一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也应当大体相等。按照每一选区选举1至3名代表的原则,充分考虑便于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可以将乡(镇)级人大代表选举会场作为市级人大代表选举的分会场设计安排。市乡两级代表的名额要在同[FS:PAGE]一时间分配到选区,市乡两级代表候选人要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并同时按选区分别进行选举。小港、大同、大沙管理区和新堤、滨湖办事处公民依法参加市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要依法办理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选举工作机构要严格依法把握年龄关、政策关、流动人口关,采取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既可以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进行登记,也可以在选区设立若干个登记站,切实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地劳动、工作或居住,有条件的可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选区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位选民接受委托不能超过3人。选民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有相对固定工作或住所,但没有转入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以后,如本人愿意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每一个选民只能参加一个地方的投票选举。
五、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市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29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27名。我市乡镇人大代表的名额依照《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确定,并报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要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选举产生的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要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妇女代表要有适当数量,少数民族代表要按法律的规定予以保证,连任的代表要占一定的比例。除工作需要外,本级人大代表不要与本级政协委员、党代表交叉。不要与上级人大代表交叉。中共党员代表不超过65%,干部代表不超过25%,妇女代表不低于25%。选举中既要做到有比例,又不要硬抠比例,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
要注重代表素质。切实把好代表推荐关,引导选民把那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一定的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胜任代表职务的选民选为市乡人大代表。
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差额选举原则
在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进行正确引导。要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经发现,必须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
要实行差额选举。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如果被推荐的候选人数超过法定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不能确定,可以进行预选,预选的程序可以参照选举程序适当简化。
七、其他问题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市委和各乡镇区办事处党委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注意阶段性和针对性,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人员培训。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层层培训好业务骨干。
(三)保证选举工作经费。按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现行财政体制,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经费由市级财政开支,根据选举的实际需要,足额拨付,以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正确处理选举中出现的矛盾。要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注意防止和及时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压制、报复控告人和检举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2006年8月[FS:PAGE]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