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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湖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20 浏览人次:

各位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就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1年,市委市政府批转“四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对全市63万应普对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法制教育。我们所做的工作主要是:

(一)围绕“四五”普法规划,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稳步落实各项工作。一是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四大家”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一把手”为主要成员的“洪湖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结合“四五”普法规划分阶段分解任务,按年度制定当年工作计划。三是统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使全市工作步调一致。四是量化考核标准,每年都组织“四大家”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市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考评。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突出主题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根据“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普法骨干、国家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共举办培训23期,受训人数达2200人。二是各单位发挥普法骨干作用,结合单位部门工作开展部门执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以《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加大《宪法》、《行政许可法》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工作,有计划的举办培训班,还将《宪法》、《行政许可法》作为必修课纳入全市乡局级干部轮训计划,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四是应对入世的新形势专门开展WTO法律知识的宣传学习,使基层干部加强与时俱进的步伐。五是针对突发的“非典”、“禽流感”,开展法制宣传,编印《防治“非典”小常识》、《农村防治“非典”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宣传,为我市防治“非典” “禽流感”作出了积极贡献。六是围绕“工业兴市”战略有针对性地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人员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七是针对边远湖区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下湖活动深受群众欢迎。

(三)以组织开展“12.4”系列活动为契机,促进法制文化氛围的形成。一是将“12.4”法制宣传日扩展为法制宣传月,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风气。二是在学校开展“12.4”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其中洪湖师范学生自编自演的表现保护未成年人、反“法轮功”等法律知识内容的文艺节目,引起观众浓厚兴趣,洪湖电视台、荆州电视台对此作了专门报道。三是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市人大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连续四届举办“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产生许多优秀成果受到省人大关注,在全省有一定影响。

(四)稳步推进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全面促进依法治市工作。一是在基层依法治理中重点抓民主法制建设。广泛开展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我市洪林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沙口镇董口村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各地还创造性地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在农村推出“警司联调”新机制,在城市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社区”、“平安社区”。二是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中重点抓专项整治,促依法行政。以制定和完善执法“两制”为突破口,明确执法主体、理顺执法关系、健全执法队伍、规范执法活动、加大依法治理力度有力推动了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实施地方依法治理,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实施城市环境、经济环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依法治理“三乱”,依法治税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市还以《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各级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国有企业普遍推行政务[FS:PAGE]、事务、厂务公开。

通过5年的努力,全市“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已经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得到较好落实,达到了预期目标。全市63万普法对象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普法教育,举行普法统一考试4次,参考面达100%,合格率达100%.《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得到进一步普及,新颁法律法规得到及时广泛宣传。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决策前想法律、决策中用法律、实施时靠法律已初步形成制度。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在服务大局、促进和谐洪湖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省、荆州两级检查验收组的充分肯定。我市受上级表彰的情况:受全国表彰的有:新堤办事处洪林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受全省表彰的有:洪湖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县市级),沙口镇董口村被授予“全省民主法制示范村”。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表彰的先进个人有:洪湖市民政局局长涂民泽、洪湖市司法局局长王全民,洪湖市司法局局长王全民还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授予优秀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光荣称号。受荆州市表彰的有:沙口镇被授予荆州市地方普法依法治理最佳单位,贺龙中学被授予荆州市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最佳单位,药监局被授予荆州市行业普法依法治理最佳单位,国土局被授予荆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隋晓霞被授予荆州市普法依法治理最佳个人。受荆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表彰的有:方晓山、刘俊平、柯汉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过去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 一是发展不太平衡,点与面的关系处理得不够好。二有的地方工作缺位。三是工作方式上与时俱进体现的还不够。此外,由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以及经费保障等原因,普法依法治理手段创新缺乏必要的支撑,普法的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改进。这些问题都要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关于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

荆州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于2006年10月份正式启动,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工作早已准备就绪,受我市换届选举影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动员大会至今还未召开。

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洪湖市“五五”普法暨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提出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措施。“五五”普法与历年来的普法工作相比,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一是工作目标体现了持续性。对全体公民、公务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持续开展学法用法均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二是重点内容不再局限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宣传,而是注重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宣传。三是重点对象除“四五”普法提出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增加了农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四是将“四五”普法时期的“法律四进”主题活动扩大到“法律六进”,即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五是强调加强阵地建设,创新宣传形式。六是增加了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实行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同步推进。七是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要求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的共性部分,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广泛推行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制度。八是实施时间延长到4年。除启动时间1年外,检查验收年同时也为实施年。根据《规划》要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宪法为中心开展广泛的法制教育宣传。首先,各领导小组成员及[FS:PAGE]其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培养全体公民自觉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保障和促进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建设,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也是“五五”普法的重要任务。其次,要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针对当前群众关注、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整顿文化市场、规范网吧经营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第三,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针对当前群众关注、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搞好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突出宣传城市拆迁、征地补偿、土地承包、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以及国企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规范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法律意识、运用法律的能力和依法维权的水平,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二)要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在整体推进中突出重点,带动和促进全市人民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首先、要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其次、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广大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第三、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要针对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搞好法制教育,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法治实践中提高学法兴趣,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要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优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环境。第四、探索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法传教育。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要与企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的原则,联系企业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第五、要重视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学法用法,认识到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作。把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立足农村、面向农民,广泛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务自治活动,重点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和基层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的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切实提高地方法治化管理水平。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基层民主法治水平;围绕平安创建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发挥政府律师顾问机构作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FS:PAGE],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主体,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警司联调”机制;做好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实现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的有机结合。在开展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中,积极引导公民牢固树立、认真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道德觉悟,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全体公民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第一、完善领导体制,确保组织落实到位。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中共性目标的考评范畴。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第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强化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统一规划部署、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办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推动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发展、规范运作的轨道。第三、创新工作形式,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办好法制宣传专栏,建立和巩固社区和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努力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阵地网络。第四、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一学三讲”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让法制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实际深化。

各位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建设和谐洪湖、平安洪湖、法治洪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市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既监督指导,又率先垂范,有力促进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蓬勃开展。为保障“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在“五五”普法暨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实施之际再次作出决议,不断把这项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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